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小城風雲 | 上頁 下頁 | |
三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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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接走上樓去,從櫥裡拿出他的9毫米格勞克手槍,裝上子彈,放在床頭櫃上。 他脫了衣服上床。他渾身的熱血還在流動,怎麼也睡不著,但終於沉入了一種半睡眠的狀態。這身本領是他在越南學會的,又在其他地方得到了完善,他的身體在休息,可他的所有知覺都一觸即醒。 他的思緒在向四處遊散;平時如果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他是不會允許自己這樣的。他的大腦告訴他,家已成了他最後的戰場;正如他一向所知,只要他回家,家就會變成戰場。這是個潛意識裡的秘密,這些年來他一直不肯承認這一點。他對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記憶絕不像他對波特夫婦透露的那樣模糊,也不像他自己以為的那樣稍縱即逝,其實,他對這個橫行霸道的混蛋記得很清楚,記得克利夫·巴克斯特曾不止一次惹過他;記得巴克斯特在橄欖球比賽時總是在看臺上罵罵咧咧;清楚地記得克利夫·巴克斯特在課堂上、學校舞會上和游泳池裡總是盯著安妮·普倫蒂斯。他還記得有一年秋天發生的事:當時學生們乘運草車出遊,巴克斯特將手放在安妮屁股上,將她托上運草車。 他那時就應該有所行動,但安妮似乎對克利夫·巴克斯特毫無察覺。基思明白,最能讓巴克斯特這號人惱怒的就是忽視他的存在。事實上,當時巴克斯特的惱怒逐月上升,基思能看出這點。不過克利夫·巴克斯特很精明,沒有幹出太出格的事。最後他當然會越軌的,但六月份到了,基思和安妮中學畢業,雙雙上了大學。 基思一直沒弄明白巴克斯特是對安妮真有興趣,還是在用另一種方式氣氣基思,因為克利夫·巴克斯特似乎毫無緣由地憎恨基思,當基思聽說克利夫·巴克斯特同安妮·普倫蒂斯結婚時,與其說他對安妮或克利夫·巴克斯特感到氣惱,倒不如說他被這消息驚呆了。這對他來說,仿佛是天堂和地獄錯了位,他對人性所堅信不疑的東西都錯了。隨著歲月的流逝,他對男女之間不斷變化的事有了更深的認識,他開始理解克利夫·巴克斯特和安妮·普倫蒂斯結合在一起的緣由了。 基思尋思,如果他當時把巴克斯特叫出來,將學校裡的這個惡棍狠狠揍一頓——從體力上講是完全做得到的,那麼現在會不會是另一種局面呢?他現在考慮要做這件在中學時未曾做的事。但如果他真的選擇正面衝突這種辦法,恐怕事情不會像中學生打架那麼簡單了。 大約午夜時分,電話鈴響了,但拎起電話對方卻沒有聲音。稍過片刻,公路那邊有人在按汽車喇叭。電話鈴又響了幾遍,基思乾脆把話筒從電話座上取下了。 下半夜倒是很安寧,他睡著了幾個小時。 黎明時分,他給斯潘塞城警察局打了個電話,報了自己的姓名,然後說要跟巴克斯特警長通話。 值班警官似乎有點吃驚,然後答道:「他不在。」 「那給帶個口信。告訴他,基思·蘭德裡要跟他見個面。」 「是嗎?什麼地點?什麼時間?」 「今天晚上八點,在中學後面。」 「哪裡?」 「你聽見了我說的。告訴他單獨來。」 「我會告訴他的。」 基思掛了電話。「遲做總比不做好。」 第十三章 基思·蘭德裡關掉汽車前燈,把雪佛蘭車開進市郊中學後面的停車場。這個瀝青鋪設的停車場直通老磚石校舍的後牆,那裡還坐落著自行車架、籃球場和工具棚,基思發現,他從前與小夥伴們在夏夜常來聚會的這個地方並無多大改變,只是多了幾盞水銀汽燈,把學校後面照得通亮。 他在一個籃球架附近停下車,熄了火,然後走出雪佛蘭車。他把他的格勞克半自動手槍放在車罩上,脫下襯衫,蓋在手槍上。 他從車後的行李箱中拿出一隻籃球,借著水銀燈的亮光開始投籃,一會兒籃下單手打板投球,一會兒跳投,球聲從校舍的牆上反射出來,迴響在寧靜的夜空中。 他運球到籃下做了一個假動作,然後跳起來把球投進籃內。 當他玩到冒了汗,他思量起來此要進行的另一場比賽。他意識到這並不是特別精明的一著棋。今天早晨他火了,發出一個幼稚的挑戰:「在中學後面等我,孬種。」聽上去不錯,但在目前的情況下,這可能會成為一個致命的錯誤。他知道要擺平過去學校裡的這個惡霸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巴克斯特也許不會乖乖地一個人來。 基思並沒有把他的M-16步槍或防彈背心帶來,為的是要在武器裝備上同巴克斯特一樣,以求公平。然而,他無法知道巴克斯特會帶什麼來。實際上,可能會有五輛警車、十幾個警察來包圍他;如果巴克斯特下令開火,基思難免一死,不論穿什麼服裝、操什麼武器都無濟於事。而且基思可以肯定,克利夫·巴克斯特會讓手下人寫份冠冕堂皇的報告來解釋基思·蘭德裡的合法死亡。 基思休息了片刻,看看表,時間是晚上七點四十五分。他試著客觀地猜測一下巴克斯特對挑戰的反應。如果「從小看大,三歲至老」這句俗話說的沒錯,那麼巴克斯特肯定會來,但不會是一個人。然而,波特夫婦所描繪的形象是個自高自大的傢伙,很可能低估自己的敵人;這種人如果得手,會邁著得意的步子走進局辦公室,宣佈道:「我剛在城外中學打死了一個壞蛋。叫輛運屍車來。」 天漸漸暗了,他繼續獨自玩球。他認定,如果巴克斯特一個人來,他可能永遠回不了局辦公室了。基思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曾經有過幾次殺人的衝動,而這次殺死巴克斯特的欲望是如此強烈,連他自己也感到吃驚。這個欲望無疑在他心中積聚了很久,又在他的靈魂深處爆發了。 基思瞅了一眼他的表。已是晚上八點了。他朝學校望望,又看看露天操場與附近的馬路,但沒發現亮著的汽車燈及任何動靜。他連續練了幾下單手打板投球。 基思心想,巴克斯特手下人或多或少知道一點警長與這個蘭德裡之間的問題,知道蘭德裡說要巴克斯特單獨來。那麼巴克斯特打算對手下人說些什麼呢?說蘭德裡在糾纏巴克斯特太太,而他卻害怕獨自去會蘭德裡?在男子漢的世界裡,這大概要算是一個男人所能幹的最沒有男人味的事了。基思意識到,他自覺或不自覺地已經把巴克斯特置於這樣一種境地:如果請手下人來幫忙,他在眾人眼裡就是一個十足的軟蛋。因此,他不得不獨自來赴會,或者乾脆不來,寧可承受懦弱與膽怯的種種後果。 等到八點零五分,根據這場比賽的不成文的規定,他可以走了。但他沒走,繼續投籃,在場上來回運球,不過始終離他放格勞克手槍的雪佛蘭車罩不遠。到了八點十分,他對自己在這次挑戰中堅持到最後感到心滿意足。 當他走向他的車時,學校邊上出現了汽車的燈光。接著,一輛車緩緩向他駛來,前燈的光束射在了他身上。 基思一面漫不經心地拍著球,一面繼續朝他的雪佛蘭車走去。 現在他看清了來的是輛警車。它在離他約五十英尺的地方停下來,前燈仍然直照著他。 乘客門開了,一個身影走了出來。基思在耀眼的燈光中看不清這個人,但他看上去要比克利夫·巴克斯特高一些、瘦一些。基思扔下籃球,拿起放在雪佛蘭車罩上的襯衫和蓋在下面的手槍。他用襯衫擦拭汗津津的臉,一隻手握住槍柄,手指扳在扳機上。 那人朝他走了幾步,然後叫道:「基思·蘭德裡嗎?」 基思雖然差不多三十年沒聽到過克利夫·巴克斯特的聲音了,但知道這不是他。他回答說:「誰在問我?」 「申利警官,斯潘塞城警察局的。」那人繼續朝基思走來。 「車裡還有誰?」 「我的搭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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