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小城風雲 | 上頁 下頁 | |
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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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這還只是一場低調的貓捉老鼠式的遊戲,但基思知道總有一天要正面攤牌。 他沿中央大街行駛著,這條大街比他記得的星期五晚上要安靜得多。以前,星期五是個趕集日,在縣府廣場北面一條步行街上曾有規模很大的農民集市。現在,包括農民在內,所有人的大部分食品都是在超級市場裡買現成包裝好的。 基思心想,大多數星期五晚上的購物者可能都是去城外那片沿公路的商業帶的。但市中心也有幾家店開著,銀行也開得很晚。開著的還有米勒餐館與那兩家小酒館——約翰屋和老驛站,它們附近都泊著車。 基思將車開到約翰屋旁的一個停車泊位,下了他的雪佛蘭車。夜晚溫暖得像小陽春,人行道上有少數來往行人。他走進了酒館。 基思已經懂得,若想認識一個城填,最好是在星期五或星期六的夜晚,去進鎮上最好和最糟的酒館。約翰屋顯然是後者。 酒館裡黑暗、喧鬧、煙霧騰騰,散發著過期啤酒的氣味,裡面的大多數人都是穿著牛仔褲和T恤衫的男人。基思注意到這些T恤衫上印著名牌啤酒、約翰·迪爾牌拖拉機以及當地贊助的運動隊的廣告。有幾件T恤衫上印著一些有趣的褻語,如「打井者要深打」。 酒館裡擺著幾台電子遊戲機、一台彈球機,中央有一個檯球桌。一台投幣自動電唱機播放著哀傷的西部鄉村歌曲。吧台旁還有幾個空凳子,基思找了其中一個坐下。 酒保打量了他一會兒,以職業的眼光估摸這位新來者不會對約翰屋的和平造成潛在的威脅後,才問基思:「要喝什麼?」 「百威啤酒。」 酒保將一瓶啤酒放到基思面前,打開蓋。「兩塊錢。」 基思將一張十美元的鈔票放在吧臺上。他拿回找的零錢,但找不到杯子,就直接就著酒瓶喝。 他環顧四周。酒館裡也有幾個年輕婦女,都由男人陪著,但總的說來這裡是男人的世界。吧臺上方的電視機裡在轉播揚基隊與藍鳥隊之間激烈的棒球錦標賽,解說員的聲音也在與電唱機裡某個鄉村歌手哭其妻子不貞的歌聲一比高低。 這裡的男人年齡在二十出頭與五十不到之間,大多是老頑童,既能隨便給你買瓶啤酒,也會隨便抄起凳子打破你的腦袋,而這兩件事對他們來說一點都不帶個人恩怨。那些婦女也與男人一樣打扮,穿著牛仔褲、運動鞋和T恤衫,並且像男人們一樣抽煙和就著瓶子喝酒。總而言之,此時的人們還是夠快樂與安穩的,但基思憑經驗知道,過一會兒場面就會吵鬧起來。 他轉過凳子,看了會兒檯球遊戲。他以前幾乎沒有機會到城裡這些酒館來,因為他長到差不多能合法選舉或飲酒的年齡就應徵去了槍林彈雨的戰場。現在人們服兵役和有選舉權的年齡還沒變,但只是滿了二十一歲才能喝啤酒。不管怎樣,他只要探親回家,就要到約翰屋或老驛站待一會兒。他記得有許多剛退伍的老軍人坐在吧台旁,講述著自己的故事;其中有些人同他一樣,穿著制服,總會有人為他們掏錢買酒喝。而今天,他懷疑約翰屋裡的男人都沒有出過遠門,他們中間洋溢著一種無所事事的煩惱,他們看上去都沒有經歷過成為真正的男子漢的重要歷程。 他沒有看出他們中有他的同齡人,但坐在吧台那端的一個人總是朝他望著,基思也就用眼角的餘光看著他。 這人離開凳子,沿著吧台緩步走過來,徑直在基思面前停下。「我認識你。」 基思看看他。他很高,瘦骨嶙峋,黃髮披肩,牙齒殘缺不全,皮膚深黃,眼窩凹陷。他的長髮、牛仔褲、T恤衫以及他的姿勢和聲音使人想到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但他的臉看上去要老得多。 他含糊地大聲說:「我知道你是誰。」 「我是誰?」 「基思·蘭德裡。」 他們周圍的幾個人朝他們這兒瞟了一眼,但顯得很淡漠。 基思再看看這個人,意識到這人確實認識他。他說:「是的,你是……」 「得了,基思。你也認識我。」 基思在記憶中搜索著,中學同學的臉一張張映過腦際。最後,他說:「你是比利·馬隆。」 「對!媽的,夥計,我們以前是好朋友。」馬隆在基思肩頭拍了一巴掌,然後又扯著他的手。「你怎麼樣?」 基思心想,也許他本該去老驛站的,「很好,你好嗎,比利?」 「好個屁!一切都亂七八糟!」 「請你喝瓶啤酒?」 「行啊。」 基思又要了兩瓶百威。 比利側身靠吧台在他身邊坐下,身子傾得很近,基思能夠聞到他身上的啤酒味和其他怪味。比利說:「喂,夥計,能碰到你真不錯。」 「確實這樣。」 「嗨!你看上去挺棒,夥計。」 「多謝。」 「你來這裡幹嗎?」 「只是回來看看。」 「是嗎?那不壞,夥計。回來多久了?」 「幾個星期。」 「真的嗎?見到你真棒。」 顯然,比利·馬隆為遇見他而高興。基思儘量回想他對比利知道多少,他們曾有過什麼共同之處,以使他能在這場註定是愚蠢的對話中接上腔,終於,隨著比利的喋喋不休,過去的一切重又浮現在眼前。馬隆曾和他同在橄欖球隊裡,踢中衛的位置,但踢得不怎麼樣,所以大部分時間都是坐冷板凳,為上場隊員鼓勁叫好。馬隆總是想討人喜歡,客觀地說,他身上的確沒有多少不討人喜歡的地方,可大多數人卻認為他很討厭。事實上,基思現在仍覺得他既讓人喜歡又讓人討厭。 馬隆問:「在越南的滋味不好受吧?」 「可能是吧。」 「我也是。你在第一裝甲師,對嗎?」 「對。」 「嗯,這我記得。你媽著急死了,我告訴她你會沒事的。媽的,像我這樣的笨蛋都能活下來,你這樣的人肯定沒事。」 「謝謝。」基思記得比利中學剛畢業就被拉去當兵。而基思援用上大學者可以推遲服役的政策逃了過去。回想起來,這項政策是政府的一大錯誤。有錢人、聰明人、享受特權的人以及能進大學的人,都可以有四年的時間來抗議戰爭或忽視戰爭,而窮人、笨人不得不在戰場上戰死或缺胳膊少腿的。然而,戰爭並沒有在可以接受的時間框架內結束,它繼續著,像他這樣的大學畢業生也開始被徵召了。他踏上越南土地時,比利·馬隆和他中學時的同班同學大部分已經退役或犧牲了。 比利說:「我當時在綽號為『叢林閃電』的第二十五師。我們在那裡殺死了一些越南佬。」 「很好。」但殺死的越南佬的數目還不足以制止這場該死的戰爭。 「你也熬過一段艱難時光吧。」 「是的。」很明顯,比利可能在用他自己的戰功為斯潘塞城爭光的同時,也在關注基思的軍旅生涯。 「你殺過人嗎?」比利問道,「我是指在肉搏時。」 「我想殺過。」 「真刺激。」 「不,這不是刺激。」 比利思索了一會兒,點點頭。「對,這不……但很難忘掉它。」 「努力忘掉吧。」 「我做不到,夥計。你知道嗎?我還是做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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