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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不,我是說他是本地人,以前住在這兒,現在回來找工作,住在城外他父母的農場。我們這裡從外面回來的人不多。」

  「確實不多。他們不回來更好。」克利夫鑽進了他的巡邏車。

  「他開的是一輛薩伯車。這種車值多少錢?」

  「這個……讓我想想……大概兩三萬吧,新的就是這個價。」

  「那傢伙混得不賴。」

  「外國車沒有一輛順手的,鮑勃。」克利夫動手把車窗搖上去,然後又停下問道,「你知道他叫什麼嗎?」

  「蘭德裡,基思·蘭德裡。」

  克利夫瞧瞧阿爾斯。「什麼?」

  阿爾斯繼續說道:「他父母有個農場,在奧弗頓那邊。你認識他們?」

  克利夫在車裡沉默了片刻。然後說:「嗯……基思·蘭德裡?」

  「沒錯。」

  「搬回來了?」

  「他是這樣說的。」

  「有家眷嗎?」

  「沒有。」

  「他什麼長相?」

  鮑勃聳了聳肩膀,「我說不上來。一個普通人罷了。」

  「你他媽的當不了警察。他胖還是瘦?是不是禿頂?腦袋上長角嗎?」

  「瘦子。高個兒,一頭濃發。長得不難看。怎麼了?」

  「噢,我想也許得對他注意一點,歡迎他回鄉。」

  「你不會認不出他那輛車的。他住在他父母的老房子裡。你願意的話,可以查查他的來歷。」

  「我沒準兒正要去查呢。」克利夫開車離去,往南直駛奧弗頓。

  第六章

  克利夫·巴克斯特暗自琢磨那天早晨所發生的事。「不知道她中了什麼邪。」當然他心裡明白事情的緣由:她恨他。他在某種程度上承認這一點,但仍然確信她同時也是愛他的。他愛她,因此她也必須愛他。真正令他不安的是,她變得暴躁易怒了,真的去拿了他的一支槍。她的嘴一向厲害,但她從來沒有朝他扔過一隻碗碟,現在卻朝他頭頂上方開槍了。「一定是她快到經期了。問題就在這裡。經前期綜合症,每月一次的臭毛病。」

  他肯定自己在爭吵中占了上風;不錯,但必須撇開他尿褲子的事不算。他還沒有真正在那件事上扯平,所以想把它忘掉,但他忘不掉。「這條母狗!」

  他本來還要多想想這個問題,但現在又有一個新的大問題要考慮——基思·蘭德裡先生,安妮小姐以前的男友。

  他駛過蘭德裡農場,看到那輛黑色的薩伯車停在石子鋪的私家車道上,門廊上有一個人,這個人肯定也注意到有警車駛過。

  克利夫拿起移動電話,與他辦公室的值班中士通話。「佈雷克,是我。打電話給華盛頓特區的機動車管理局,向他們要關於基思·蘭德裡的資料,越多越好。」他讀出了蘭德裡姓名的拼法,然後補充道,「他開的是一輛黑色薩伯900型汽車。說不準是哪年產的,也看不清牌照。儘快給我回電。」他又撥通了縣交通信息台的號碼。「是的,我需要蘭德裡的車牌號。基思·蘭德裡。在28號縣公路上。新登記的車。」

  信息員回答道:「登記冊中沒有這個姓名,先生。」

  克利夫關了電話,又撥通了郵政局。「我是巴克斯特警長,給我接郵政局長。」幾秒鐘後,電話中傳來了郵政局長蒂姆·霍奇的聲音:「需要我效勞嗎,警長?」

  「是的,蒂姆。查查看你是否有一個叫蘭德裡的新顧客,是從華盛頓來的,寄信通過『鄉村免費投遞』。對,是華盛頓特區。」

  「沒問題,請別掛電話。」過了幾分鐘,霍奇回來了,在電話裡接著說:「不錯,我們的一個信件分揀員看到了幾張賬單之類的東西,有華盛頓特區的轉遞標簽,是基思·蘭德裡的。」

  「那郵件的轉寄貼條上有沒有他老婆的姓名?」

  「沒有,就他一個。」

  「這是個臨時的通信地址?」

  「像是變更後的固定地址。有問題嗎?」

  「沒有,那個農舍本來是空關的,現在有人發現裡面有動靜。」

  「是呀,我還記得那裡住過的兩位老人,喬治和阿爾瑪。他們搬到佛羅里達去了。這個傢伙是誰?」

  「我猜是他們的兒子。」克利夫沉吟片刻,又問,「他有沒有在你們那兒祖用一個郵政專用信箱?」

  「沒有。他如果租用的話,我該收到租金。」

  「不錯,好……喂,我想看看他的郵件裡是些什麼。」

  郵政局長沉默了半晌,尋思這不是一般的詢問。蒂姆·霍奇說道:「對不起,警長,我們過去已經幹過幾回。這回我需要看看法院的指令。」

  「見鬼,蒂姆,我只是說看看信封,不是打開信件。」

  「嗯……不過……嗨,如果他是個壞蛋,去法院……」

  「我只是請你幫個小忙,蒂姆,當你需要幫忙時,你清楚該找誰。實際上,為你女婿酒醉開車的事,你還欠我一個人情呢。」

  「嗯……好吧……你只想在郵件分類時看看信封……?」

  「不老是這樣。你把他的東西複印下來,正反都要,我會隔三差五開車來拿的。」

  「那麼……」

  「這事別說出去,我也不說。代我向你女兒、女婿問好。」克利夫關了移動電話,在筆直的鄉村公路上繼續往前開,對兩邊的景物視而不見,專心思考著事態的發展,「那個傢伙回來了,還沒裝電話,但要寄郵件。他回來幹什麼?」

  他控制住車速,把一塊牛肉幹放進嘴裡嚼著。克利夫·巴克斯特記得中學時就知道基思·蘭德裡,但並不喜歡記憶中的這個人。他與蘭德裡並不很熟悉,至少沒有私交,但人人都認識基思·蘭德裡。他是那些大有希望的男生之一,在運動場上大出風頭,又酷愛讀書,大家都喜歡他,因此克利夫·巴克斯特之輩對他恨之入骨。

  克利夫不無得意地回想起他曾經在過道上擠撞過蘭德裡好幾次,但蘭德裡從不反擊,只是說「對不起」,似乎這倒是他的錯。克利夫認為蘭德裡不像個男子漢,但克利夫的幾個朋友勸他對蘭德裡小心點。克利夫嘴上不承認,心裡明白他們的話是對的。

  克利夫在中學裡比蘭德裡低一個年級,要不是基思·蘭德裡跟安妮·普倫蒂斯約會,他可能完全忽視了這小子的存在。

  克利夫思量著這事。蘭德裡這號人似乎走的每一步棋都是對的,連女朋友也找對了,做任何事都顯得輕而易舉,更糟糕的是,基思不過是一個農夫的兒子,一個週末還得在穀場上幹髒活兒的臭小子;他的父母會到巴克斯特汽車行來,貼點錢把他們的破車換成一輛新一點的舊車。這種傢伙窮得叮噹響,應該一輩子打穀鋤草,但他卻靠一筆筆獎學金上了大學;這些獎學金都是來自教會、扶輪社①、歸國退伍軍人協會,來自像巴克斯特家這樣的納稅人所交納的國家稅款。而後,這個狗娘養的就把被他拋在後面的人不放在眼裡。「混帳東西。」

  ①扶輪社:一種由從事工商業和自由職業的人員組成的服務性社團,1905年創建於美國芝加哥。

  克利夫本來是很高興這個狗雜種離開斯潘塞縣的,不過他是和安妮·普倫蒂斯一塊兒出去讀大學了。克利夫還聽說,他倆在博靈格林州立大學裡同居了四年之後,她才甩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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