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將軍的女兒 | 上頁 下頁
二二


  我問她幫了什麼忙?「他們」又是誰?她只回答說:「那些老傢伙。」其他問題都沒有回答。

  我相信我們的談話到該出結果的時候了,可是她的上司卻給她安排了另外的約見,我們的談話則無緣無故地被取消了。我不知道這位上司的名字。

  我認為,坎貝爾還需要進一步的分析和治療,不管是自願的還是強制性的。不然,應該由一個精神分析小組,來診斷是否需要對她進行隔離治療。我是認為應該對她進行一次徹底的檢查和分析。

  我仔細閱讀了這篇報告,有些納悶,為什麼一個很正常的18歲妙齡少女到了20歲就變得憂鬱低沉?當然可以用軍隊生活的紀律森嚴去解釋,但韋爾斯醫生顯然是不同意這個說法,我也有同樣的看法。

  我從頭到尾翻閱了這些檔案,正準備合上時,忽然看到一張小紙條夾在裡面,上面有幾行手寫的字:與魔鬼搏鬥的人應當留心在這個過程中自己不要變成魔鬼。當你長久地看著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看著你。——尼采。

  這張紙條放在這兒做什麼,我不清楚。但它放在一個戰爭心理學軍官的檔案裡是非常合適的。在犯罪調查處官員的檔案中也該放上一張這樣的紙條。

  第九章

  我再也不需要,也不想當富蘭克林·懷特中士了,尤其是每當我看到一個趾高氣揚的中尉都得行禮的時候,就更不想當了。我步行了半英里到步兵訓練大隊取回了我的卡車,然後到「低語松林」去換便裝。

  做事先得分清事情的輕重緩急。我離開了步兵訓練大隊,駛上了高速公路。到「低語松林」有20分鐘的路程,在此期間我把軍械庫的事,從開始到接到肯特的電話的整個過程回憶了一遍,並在腦子裡勾畫出了一份卡爾要的書面報告:

  除了我們在電話裡談到的,還有一點,將軍的女兒是個婊子,一個很不一般的婊子。我簡直無法忘記她。如果是我瘋狂地愛上她卻發現她和誰都上床的話,我也會殺了她。然而殺死她的傢伙會得到懲罰的。謝謝你派給我這個案子。(簽名)布倫納

  這份報告可能需要略加修改,因為人都會對別人說謊,對外界偽裝,但我認為起碼應敢於面對真實的自己,即承認自己對問題的實際感覺。

  想到這兒,我想起了辛西婭。我無法忘掉她。這段時間以來,我一直看見她的臉,聽見她的聲音,所以此時很想她。這預示著一種強烈的感情,一種性的吸引,或者,天哪,是愛。這可不好了,不僅僅因為我對此還沒有絲毫準備,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況且,擺在我們面前的是一樁奸殺案呢。處理這類案子必須全力以赴,別無旁顧。而辛西婭這種精力充沛的年輕人又會說我冷淡無情,玩世不恭。我當然不能承認,因為我也懂得感情,懂得愛,懂得溫暖。去年在布魯塞爾時我就是這個樣子,可到頭來我得到了什麼呢?不管怎麼說,處理奸殺案就是需要全力以赴。

  我在前方看見了兩棵光禿禿的松樹,上面釘著一個牌子,牌子上寫著:低語松林。我把車停好,慢慢地向我那間鋁皮屋走去。我喜歡這種建在森林中的鄉間住宅,雖然寒酸點,但前門廊有一把轉椅,放上一壇爆米花,我也就滿足了。

  我繞著房子轉了一圈,想仔細看一下,看看有沒有腳印,窗戶是否開著,其他人有沒有來過。我繞到門口,查看了我放在門和門框之間的用細線粘成的繩子。這不是因為我在電影裡常常看到偵探回到家被人當頭一棒,而是因為我在步兵營裡呆過5年,其中一年是在越南,還在歐洲和亞洲呆了將近10年,在此期間我跟各種各樣的罪犯打過交道,有毒品犯,有軍火走私犯,還有一些普通的殺人犯。我知道我為什麼能活到現在,也知道怎麼樣才能繼續活下去。換句話說,如果你不小心,那就會毀掉自己。

  我走進屋裡,沒關門,巡視了一下四周。看來沒有什麼人來過,東西的擺放和我離開時一樣。

  我向後邊的臥室走去。這間屋子是我用來做辦公室的,裡邊有我辦案用的各種東西——除了手槍,還有筆記、報告、密碼本和其他一些工具。為了防止外人闖進,我在門上安裝了掛鎖,並把屋內那扇唯一的窗戶封死了。我打開鎖,走了進去。

  屋裡的家具都是我搬來時就有的,後來我又從總部要來了一張桌子和一把椅子。我看見那張桌子上的錄音電話閃著信號燈,便過去打開了開關,只聽見一個鼻音很重的男人說:「有你一個口信。」接著是另一個男人的聲音:「布倫納先生,我是福勒上校,基地副官。坎貝爾將軍要見你,請儘快到他家去。再見。」

  真是怪事。從留言者傲慢無禮的語氣中可以推斷,肯定是肯特上校通知了被害人的家屬,告訴他們這起案子的調查官是來自福爾斯徹奇的一個叫布倫納的傢伙,並把我的電話號碼給了福勒上校。好啊,肯特,謝謝了。

  可我目前根本沒有時間顧及坎貝爾將軍和其夫人。所以,我把這段錄音抹掉了,再也不能去想它。

  我帶上那支口徑9毫米的自動手槍和槍套,走出臥室,順手把門鎖上。

  我在臥室裡換上了一件藍色的熱帶羊毛西裝,佩好槍,到廚房裡拿了一瓶冰鎮啤酒,便出了家門。我把卡車留在這裡,鑽進了那輛追光牌汽車裡。這樣一換包裝,從外表上看,我就很適合處理奸殺案了。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我希望能有些睡眠的時間。

  我邊開車邊大口喝著啤酒,因為本州對打開盛酒的容器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他們說,只要打開,就必須喝完,不喝完,就不能把酒瓶扔到車外面去。

  我繞道來到了印第安斯普林斯。這裡是郊區,很蕭條,到處都是一些低矮的小農舍。我把車開到了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屋旁,按了幾下車喇叭。這樣就省去了下車按門鈴的麻煩,而且也能被這的居民接受。過了一會兒,達伯特·埃爾金斯中士慢條斯理地從屋裡踱了出來。他此時正穿著短褲、T恤衫、涼鞋,一隻手拿著一瓶啤酒,顯然過得挺痛快。我對他說:「上車,我們必須去基地見一個人。」

  「啊!見鬼!」

  「快上來,我會儘快把你送回來的。」

  他向身後喊了一聲:「我走了!」然後爬進車裡,坐到乘客座上,順手遞給我一瓶啤酒。

  我接過啤酒,把車退到公路上,駛離那裡。一路上埃爾金斯向我提出了4個問題:「你從哪兒弄來的這輛追光牌轎車?你從哪兒搞來的這套西裝?那小妞兒怎麼樣了?我們去見誰?」

  我一一做了回答:「轎車是借來的。西裝是從香港買的。那小妞兒太棒了!我們要去見一個正要被關進監獄裡的小夥子。」

  「關進監獄裡?」埃爾金斯很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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