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荒島奪命案 | 上頁 下頁
一一五


  「我們明天再討論這件事吧。到時候我會把整件事都告訴你,這樣我就解脫了。星期一我得趕回曼哈頓去。星期二一整天我都要體檢,以及同各種人見面。明天,好嗎?我向你發誓。」

  「好吧。」她同我碰了碰杯,然後我們一齊於了它。

  我們隨便聊聊,同時我的眼睛也捕捉到了遠處的愛瑪。她正在同一群人聊天,其中就有她的舊日情人弗雷德裡克,而後者亦正是我心中的疑犯。不知怎麼搞的,我一看到他們在一起就有一股無名的爐火從心底升起。我問自己:約翰,你現在是怎麼搞的?以前當我的前妻同她那好色的老闆一起出長差時,我也沒有這麼大的醋意嘛!好像從沒有過。

  貝思順著我的眼神望過去,說:「她看上去挺漂亮的。」

  我沒回答。

  貝思又接了一句:「我碰巧向麥克斯提起過她。」

  我顯然不願對此做出任何反應。

  貝思接下去說:「她以前曾是弗雷德裡克·托賓的亥朋友。我想你肯定已經知道了。我這麼說是怕你萬一不知道。這樣一來,如果你把托賓當成疑犯的話,你的枕邊談話就要注意了。或者說那就是你同她好上的原因?是不是為了摸清托賓的底細?約翰?你在聽我講話嗎?」

  我看著她說:「貝思,有的時候我真希望那顆子彈把我廢了,這樣,我就可以永遠擺脫女人的控制了。」

  她回敬了我一句:「當你下一次做愛的時候,你絕不會那麼想了。」說完,她轉身就走了。

  我環顧四周,心想湯姆和朱迪本來也應該出現在這裡的。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打算在這個星期去「奇德陡崖」「發現」寶藏的,如果是的話,他們到現在為止是否已經向公眾宣佈了?還是他們打算今晚在此地宣佈?

  可惜戈登夫婦此時正躺在冷冰冰的屍庫裡,寶藏不知還埋在什麼地方?而殺害他們的兇手可能就是那個離我五十尺之遙,正在與我所鍾情的女人談話的傢伙。事實上,我已經注意到托賓現正和愛瑪單獨在一起,正在私下裡做著親密的交談。

  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就繞著房子的側面走出去,同時將那可笑的帽子和劍扔到地上。當我走過了一半的前草坪時,我聽到有人在背後喊我的名字,但我沒有理會。

  「約翰?」

  我轉過身去。

  愛瑪急急忙忙地從草坪上向我走來:「你去哪兒?」

  「到有啤酒喝的地方去。」

  「我陪你去。」

  「不,我不需要有人陪。」

  她說:「我的朋友,其實你需要很多夥伴。那也正是你的癥結所在,你已做了太久的獨行俠了。」

  「你是不是在為當地的週報寫失戀專欄啊?」

  「我不會上你當的,同時也不會放你一個人走掉的。你去哪兒?」

  「老城酒館。」

  「那也正是我常去的地方。你嘗過他們的大盤烤乾酪辣味玉米片嗎?」她挽佐我的胳膊,我們一起走了。

  我隨她進了她那輛舊車,二十分鐘後,我們就已安坐在老城酒館的一個包廂裡了,並且已經喝上了啤酒。玉米片和雞翅還沒有上來。那些週六晚上的常客們不像是要去趕赴弗雷德裡克那傳奇式的盛宴,也不像是已從那兒歸來。

  愛瑪說:「昨晚我打電話繪你的。」

  「我還以為你與其它女孩一起出去了呢。」

  「沒錯,我是在回來之後才給你打電話的,大約已到午夜時分了。」

  「有沒有釣著金龜婿?」

  「沒有,」她說:「我還以為你已睡著了。」

  「不,我去了福克斯伍德。在那兒你能翰得個精光。」

  「快跟我說說。」

  我們談了一會兒,然後我對她說:「我想你不會把我們談話的內容都告訴弗雷德裡克吧。」

  她猶豫了一會兒,然後說:「我沒有,不過我告訴他,我正在和你約會。」她又微笑著問了我一旬:「我們是在約會吧?」

  「歷史檔案管理員永遠都在約會——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美國發表《獨立宣言》,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

  「嚴肅點好不好?」

  「好吧。不對說真的,我根本不想讓你在他面前提到我。」

  她聳了聳肩說:「我很快樂。而且我想讓每個人都知道這一點。他還祝我好運呢。」

  「多有紳士風度啊!」

  她笑著問我:「你吃醋了?」

  「才沒有呢。」我心想,我一定要親手將他送上電椅。我又說:「我只是覺得你不應該同他談論我們之間事,海盜的寶藏一事更是不要提。」

  「好吧。」

  我們在一起吃了一頓愉快的晚餐,然後就去她的住處,那是一所位於卡橋格的小房子。她給我看了她收集的夜壺,一共有10只,所有的都被用做花盆,放在一個臨海的大窗戶上。我給她的禮物現在已盛滿泥土,裡面種著各種微型玫瑰。

  她消失了一會兒,回來後手中拿了一份包裝好的禮物送我。她說:「這是在歷史社的禮品店裡買的,而不是順手拿的,但我打了個六折。」

  「你實在是沒必要——」

  「打開看看再說。」

  於是我把它打開了,這是一本題為《海盜寶藏的故事》的書。

  她說:「看看靡頁。」

  於是我翻到靡頁,上面寫著:「贈約翰,我心愛的海盜,愛你的愛瑪。」我微笑著對她說:「謝謝,這是我一直想要的。」

  「不會吧,不過我想你可能會有興趣讀一讀的。」

  「我會讀的。」

  這一晚,我們就呆在她那整潔舒適的小屋裡,裡面沒有吵鬧的貓,但有蘇格蘭威士忌和啤酒,床墊也很舒適,她喜歡甲殼蟲樂隊的歌,還有蜜蜂鴉片樂隊;她甚至還為我準備了兩個枕頭。唉,有伴如此,夫複何求?我還想來點綴奶油,而愛瑪居然連那個也準備好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早上我們去卡橋格飯莊吃早飯,然後她就自作主張地驅車去了一座教堂,那是一座挺不錯的裝有護牆楔形板的循道宗教堂。她跟我解釋說:「我不是個宗教狂熱分子,但它給我一種精神上的振奮,而且這也是為了花店的生意。」

  於是我就跟著她上教堂了,並且做好了要是屋頂坍塌下來就鑽到教堂搞子底下去的準備。

  從教堂出來後,我們又到托賓的莊園門口取回了我的車,愛瑪駕車跟在我後面,我們一前一後回到了我的佐處。

  當愛瑪在為自己泡茶的時候,我給貝思的辦公室打了個電話,她不在。於是我就給一個自稱是在辦戈登一案的傢伙留了個口信,我說:「告訴貝思我今天一天都不在家。我今晚再同她聯繫,要是今晚不行的話,請她明天上午來我這兒喝咖啡。」

  「好吧。」

  我又打電話到貝恩家中,在她的電話留言器上也留下上述的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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