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荒島奪命案 | 上頁 下頁
一一三


  我又加了一句:「但後來我發現它不是『螺旋體』號,而是『桑德拉』號,這名字聽起來更合適——又快,又滑,也很火爆。」我喜歡狠狠地捉弄一番這幫可恨的笨蛋們。

  托賓先生冷冷地說:「柯裡先生,晚會在草坪上舉行。」

  「我知道了。」我爬上船塢,說:「你在當地確實很有能耐。」

  「謝謝。」

  除了那個低級趣味的帽子之外,托賓先生還穿了條白色的帆布褲,一件藍色的雙排扣男便裝,還有一條令人觸目驚心的猩紅色的領帶。我的天!我說了一句:「我很喜歡你的帽子。」

  他說:「我為你介紹幾個客人吧。」

  「那太好了。」

  我們出了泊船棚屋,一起走在長長的船塢面板上。我問:「戈登家的船塢離這兒有多遠?」

  「我不太清楚。」

  「猜猜看。」

  「大概有八英里吧。」

  「不對,有十多英里,」我說,「因為你還得繞過好格那片大狹長水面。我在我汽車地圖上查過了,大約有十英里。」

  「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只不過與你在海邊隨便談談罷了。」

  現在我們已回到草坪上來了。托賓提醒我:「你不得向我的任何一個客人詢問戈登一案。我已經同麥克斯威爾打過招呼了,他也這麼認為。而且他重申了一樣你在這兒沒有公務要幹。」

  「我向您保證我不會向您的客人提出戈登謀殺案的警方問題的。」

  「你也不許提有關戈登夫婦的任何事。」

  「我保證不會。不過我想喝杯啤酒總可以吧?」

  托賓先生環顧四周,發現有位年輕女士端著酒託盤,便招手讓她過來,說:「到屋子裡去給這位先生弄點啤酒,要倒進杯子裡。」

  「是,先生。」她走了以後,我想,能做個有錢人並隨意對人說:「我要這個,我要那個,」這種日子一定很過癮。

  托賓先生對我說:「你不適合戴這頂帽子。」隨即他向我道了聲失陪就轉到別處去了。留下我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兒。我不敢走開,因為我怕那個回去拿啤酒的亥招待回來會找不到我。

  現在暮色沉沉,晚會的彩燈閃閃爍爍,篝火在熊熊燃燒,防風燭星光點點。一陣輕柔的內陸風將那些蠅蟲都吹向海面去了。此時的樂隊正在演奏「星塵」,吹小號的那個人技術尤其好。生活真美好,所以我真該為自己還活著感到慶倖。

  我觀望著托賓如何組織他的晚會。無論是人多還是人少,無論出現什麼情況,他都能逗得人開懷大笑。你瞧,他有說不完的笑話,他一會兒整整別人的帽子,一會兒把塑料劍插到女士的腰帶上。與長島上最著名的晚宴主人傑·蓋茨有所不同,弗雷德裡克·托賓並不是從遠處地欣賞自己的晚會,正好與此相反,他親自融人其中並成為第一流的晚會主持人。

  這個人可不那麼好對付。不過我會讓他嘗嘗我的厲害的。如果我相信愛瑪·懷特斯通的話,那他現在已瀕臨破產;如果我相信自己的直覺,那他還是一起雙重謀凶案的元兇;更何況我剛才還在他的泊船棚屋裡看到了點東西。他一定清楚我已掌握了他的這兩個秘密。不過,他看來似乎更怕我擾亂了他的這個晚會,而不是他的命運前程。他的確是個很冷靜大膽的傢伙。

  這時剛才那名女招待已經繪我送來一杯啤酒了。我接過啤酒,說:「我不喜歡喝葡萄酒。」

  她笑了:「我也是。冰箱裡還有啤酒。」她朝我擠擠眼睛,然後離開了。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性感的魅力,對異性有著強烈的吸引力;然而有的時候我又覺得自己有口臭和體昧。而今晚,我自我感覺好極了,而且很有些亢奮。我瀟灑地把帽子弄斜,整了整我的劍,開始融人晚會的人群。

  晚會中的絕大多數人都處在中青年,沒有那老貴婦們和諸如美國革命女兒會的成員之類的人物。我在其中沒有找到瑪格麗特·威利。而且大多數來賓都是成雙成對的,世界本來就是由這麼多對情侶組成的,但也有些離群的人們正在苦苦等待自己的真愛的出現。

  我注意到一個身著白色絲質禮服的女人,她那頂必不可少的帽子底下垂著長長的金髮。我認出她就是托賓的小情人,因為戈登夫婦曾在一次品酒會上指繪我看過。她現在正獨自一人穿過草坪,所以我就瞄準她,走過去說:「晚上好!」

  她微笑著說:「晚上好。」

  「我叫約翰·柯裡。」

  她顯然從未聽說過我,因為她依然在微笑著:「我叫桑德拉·威爾士,是弗雷德裡克·托賓的朋友。」

  「是的,我知道。我們七月份曾在葡萄園見過一面,在品酒會上,我當時同戈登夫婦在一起。」

  她的笑容立刻僵住了,說:「那真是太可怕了。」

  「是的。」

  「一場悲劇。」

  「沒錯,你跟戈登夫婦很熟?」

  「嗯……托賓同他們很熟。我很喜歡他們,但我不知道他們是否對我有同感。」

  「我敢打賭他們都很喜歡你。他們一直以來都對你評價很高。」而事實上,戈登夫婦從未提起過她。

  她又微笑了。

  她講話時舉止文雅得體,看來她似乎曾去禮儀學校特意學做這些動作。這當然也是鍛煉出來的。我甚至可以想像得到托賓將她送至某所學校,在那兒她得頭頂一本書,一邊走一邊背誦白朗甯夫人的詩歌,甚至嘴上還要含支鉛筆。

  我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人放著愛瑪·懷特斯通不要而去找桑德拉·威爾士。但轉念一想,情人眼裡出西施嘛!我問威爾士小姐:「你喜歡賽艇嗎?」

  「我個人不怎麼喜歡,不過弗雷德裡克似乎對此挺著迷的。」

  「我在這西邊有所水上房屋,我很喜歡駕賽艇。」

  「那真是太好了。」

  「事實上,我敢打賭我看到托賓先生……讓我想想,上週一下午的雞尾酒會時間,他在那艘小捕鯨船上,是你同他在一起的吧?」她想了一會兒,說:「嗯……上週一……,對了,那一整天我都在曼哈頓。弗雷德裡克派了個司機送我和管家去市中心了,那一整天我都在那兒逛街。」

  我注意到她的小腦瓜此時正在高速運作,她的唇間已掠過一絲不快。她問我:「你看到托賓同另外一個人呆在捕鯨船上嗎?」

  「可能不是他吧。即便是的話,他也可能是獨立一人或是同一個男人在一起。」

  她的臉色更陰沉了。

  我就愛攪渾水。當然更重要的是,我已經知道威爾士小姐和管家在案發當天呆在曼哈頓。這真是得來全不費功夫。我又問她:「你是否也像弗雷德裡克一樣熱衷於當地的歷史和考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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