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荒島奪命案 | 上頁 下頁
五四


  從我們站的地方可以看到戈登家院子裡的旗扡,上面還飄揚著海盜旗,橫樑或楊端上接著兩面三角信號旗。我問貝思:「你能把那兩面三角旗畫下來嗎?」

  「當然。」她拿出筆記本和鋼筆,勾勒出了兩面三角旗的草圖,「你認為它們與案子有關?某種信號?」

  「難道不是嗎?它們本來就是信號旗。」

  「我覺得它們只是用作裝飾,但我們會調查清楚的。」

  「好吧,讓我們再回到犯罪現場去。」

  我們出了墨菲家的地盤,走到戈登家的碼頭上。我說:「這樣,假設我是湯姆,你是朱迪,我們中午離開普拉姆島,現在大概是五點三十分,我們到家了。我熄了發動機,你先下船去系纜繩,我把箱子抱到碼頭上,是不是這樣?」

  「是的。」

  「我爬上碼頭,我們提著箱子的把手開始向前走。」

  我們模擬著當時可能的情形,並排走著。我說:「我們抬頭看了看屋子,如果有人在甲板上的三層中的任一層,我們都能看見,對不對?」

  「對,」貝思表示同意,「假設有人在那兒,但我們認識這個人或這些人,所以繼續往前走。」

  「好,可你想那個人會走下碼頭來幫個忙,出於應有的禮貌,於是我們還是朝前走。」

  我們繼續肩並肩上了第二層甲板,貝思說:「在某個地方,我們發現推拉玻璃門開著,門開著使我們擔心,也許會停下來或往回走,因為門不應該開著。」

  「除非他們預先知道有人在家等他們。」

  「對。」貝思答道,「而那個人肯定有新鎖的鑰匙。」

  我們繼續朝房子走去,上了甲板頂層,在距那兩個粉筆畫出的屍體幾英尺的地方停下來,貝思正對著朱迪的位置,我對著湯姆的。我說:「戈登夫妻倆還向前走了幾英尺,一分鐘或不到一分鐘後才死,這時他們看見什麼了?」

  貝思凝視著粉筆畫的屍體輪廓,接著又看了看前面的房子,玻璃門和她的左邊及右邊,這才開口道:「他們繼續向前面二十英尺的房子走去,沒有跡象表明他們想逃離。他們還是並排走著,除了前面的房子,周圍沒有隱蔽處,而沒有人能從房子那麼遠的地方開槍射中目標的頭部。他們一定認識兇手,或者沒有對兇手產生戒備。」

  「說得對。我想兇手當時正躺在躺椅上,假裝睡著了,所以沒下來跟戈登夫婦打招呼。戈登夫婦認識兇手,也許湯姆還沖他或她喊,『酶,起來幫我們搬埃博拉疫苗箱。』也可能是說炭疽疫苗箱或錢箱。於是,那傢伙站起身,打著哈欠,向前走了幾步,快到戈登夫婦面前時拔出手槍,射中他們的腦袋。是不是這樣?」

  貝思答道:「可能。」她繞過屍體位置,站在兇手站過的位置上,離粉筆屍體輪廓的腳不到五英尺。我移到湯姻當時站的位置。貝思舉起右手,用左手握住右腕,指著我的臉說,「砰!」

  我說:「他們被射中時沒拿著箱子,要不湯姆被擊中後箱子會從他手中飛落。湯姆和朱迪是先把箱子放下再遭槍擊的。」

  「我不能肯定他們是不是帶著箱子。那是你的推測,不是我的。」

  「那船上的箱子呢?」

  「誰知道?哪兒都有可能。約翰,看看那兩具屍體,靠得那麼近,我懷疑他們是不是真搶著一個長四英尺的箱子。」

  我看著屍體位置,貝思的話不無道理,但我說:「他們可能先放下箱子,再向前走了幾英尺,走近躺在躺椅上或站在這兒或從推拉門裡出來的兇手。「可能吧。不管怎麼說,我想戈登夫婦認識兇手。」

  「同意。」我回答道,「兇手和戈登夫婦在這兒的相遇不會是偶然的。兇手在房子裡朝戈登夫婦開槍比在外面甲板上容易,但他選中了這兒——他就是在這兒開槍射擊的。」

  「為什麼?」

  「我能想到的惟一原因是他的手槍是登記過的,一旦成為嫌疑犯,他可不想子彈被找到去做彈道測試。」

  貝思點點頭,望著遠處的港灣。

  我接著說:「如果在屋裡,子彈可能會嵌進某個地方,他可能無法抹去彈痕,所以他選擇用大口徑手槍近距離射擊頭部,子彈直接從射出口落入港灣。」

  貝思又點點頭:「像這麼回事。」她又說,「這種推測倒是改變了兇手的可能形象。他不是擁有未登記手槍的吸毒鬼或殺手,他沒有來歷不明的槍,而是個擁有登記過的手槍的好公民。你是不是想這麼說?」

  我答道:「這能解釋我在現場的發現。」

  「所以你想要當地擁有註冊武器的人的名單。」

  「是的。」我說,「大口徑,登記在冊,而不是非法違禁武器,可能是自動手槍而非左輪手槍,因為左輪手槍不可能不發出聲音。我們就從這個推斷下手吧。」

  貝思問:「一個擁有註冊手槍的守法公民哪兒去弄到一個非法的消聲器呢?」

  「問得好。」我把我能想到的兇手可能具有的形象特徵又過了一遍,說,「這個案子就是這樣,每出現一個合理推斷總有個疑點讓它卡殼。」

  「是啊,」她說,「普拉姆島有二十校點四五口徑自動手槍。」

  「不錯。」

  我們討論著,想把案情串起來,努力想像自己處於昨天下午五點半而不是今天下午五點半。

  透過玻璃門我看見一個穿制服的南侯德鎮警察,但他沒有看見我們,就走開了。

  沉思了五分鐘左右,我對貝思說:「小時候,我常跟家人從曼哈頓來這兒,我家是標準美國式的,爸爸、媽媽、吉姆哥哥和林思姐姐。我們在哈裡叔叔的維多利亞式豪宅旁租了一間小屋,總在那兒過兩個星期,差點給蚊子咬死。我們找到了有毒的常青藤,魚鉤弄到了手指上,還曬壞了皮膚,但我們肯定還是喜歡來這兒,因為每年我們都盼著到這兒來,這就是柯裡一家每年的南侯德一曼哈頓之行。」

  貝思聽著,微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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