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戴恩 > 金絲雀殺人事件 | 上頁 下頁
三五


  「父母親是移民——坐最便宜的三等艙過來的。本名是曼尼克維茲,大概是這樣發音的。出生於東岸。曾在海司特街他父親開的零售店裡學做毛皮生意,後來到聖佛斯哥公司工作,並且當到工廠領班。攢了一筆錢後,靠著炒地皮大撈了一票。之後他自己經營起毛皮生意,一帆風順地到今天的飛黃騰達。公立商業專科學校夜間部畢業。一九〇〇年結婚,婚姻只維持了一年。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是俱樂部的火山孝子,不過從來沒有酩酊大醉過。我猜來這裡付錢和開酒的大頭都是他。他在音樂喜劇上投資了一筆錢,所以總是有美女環侍在側。特別偏愛金髮美女。」

  「沒什麼有幫助的數據,」凡斯歎氣,「這個城市到處都是這樣的曼尼克斯……對於我們那位風格獨特的醫師,你有什麼關於他的數據?」

  「林格斯特醫師家族恐怕也是移民來到美國的。他在中西部的一個小鎮長大——是法匈混血。俄亥俄州立大學醫學博士,在芝加哥執業——在那裡他從事一些黑市交易,不過從來沒被判過刑。來到艾伯尼後一頭栽進X光儀器的瘋狂研究。發明了一種豐胸儀器,並且成立了上市公司——這讓他賺了一筆錢。然後去了維也納兩年——」

  「呃,相當弗洛伊德!」

  「——之後回到紐約開了一家私人療養院,這家療養院收費高得離譜,也因此讓他列入暴發戶之林。自那以後他一直暴富至今。幾年前他因為一件毀約案被告,不過官司最後是以庭外和解收場。他至今未婚。」

  「他不會結婚的,」凡斯說,「像這樣的人永遠不會……有意思的報告,嗯——的確,真的很有意思。我現在巴不得自己是一名神經病,然後讓安柏洛斯來治療我。我真想進一步地認識他。在我們這倒黴女人死亡的時候,這位卓越的醫師究竟人在何處?誰能告訴我,馬克漢,誰知道——誰知道呢?」

  「無論如何,我不認為他殺人。」

  「你的偏見很深!」凡斯說,「不過我們還是再繼續。——克萊佛呢?他那眾人周知的老爹綽號是一個有幫助的起點。就像貝多芬的綽號是『矮冬瓜』,或者人人稱呼俾斯麥是『瘋狂的容克』一樣。」

  「克萊佛這一生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從政——是民主黨紐約坦曼尼協會的忠貞黨員,二十五歲的時候在黨內就赫赫有名。有段時間他在布魯克林區經營了一家提供民主黨人士聚會的俱樂部。擔任過兩任的市議員,並且掛牌當律師。曾被任命為稅務委員。離開政壇後,經營了一個小型訓練賽馬中心,後來取得在薩拉托加的非法賭場特准狀;現在則在紐澤西經營了一家撞球場。算是個職業賭徒,而且酷愛杯中物。」

  「沒結婚?」

  「沒有婚姻紀錄。——但是請注意:克萊佛當時不在場。那晚十一點半他在波頓被開了張超速罰單。」

  「那是不是就是你剛才所說的充分不在場證明?」

  「就法律的角度來看,我是這麼認為。」馬克漢回答凡斯。「罰單是在十一點半交到他手上的,時間、日期都在上面。而波頓離這裡有五十英哩——人開車要花上兩個小時。因此,克萊佛應該是九點半左右離開紐約,而且就算他朝著紐約的方向過來,也無法在法醫宣佈的歐黛爾死亡時間之前趕到。我查過那張罰單,而且還親自打了通電話給那位開單的交通警察。我當然知道那張罰單如假包換——是我叫人注銷那張罰單的。」

  「這位波頓的交警是當面指認克萊佛的嗎?」

  「不是,但他向我描述的這個人正是克萊佛沒錯,而且他也記下了車牌號碼。」

  凡斯張大眼睛憐憫地望著馬克漢。

  「我親愛的馬克漢——我最最親愛的馬克漢——難道你沒發現,你所提供的資料中,那位鄉下小地方的交警開出的超速罰單,只是交給一位那晚十一點半發生命案時,在波頓附近開著克萊佛座車的細皮嫩肉、中年肥胖的男子?……而且,唉!如果他有意在午夜時分解決那名女子生命的話,那種不在場證明,難道他不會事先安排好嗎?」

  「拜託,拜託!」馬克漢大笑,「你那樣說有點太牽強了。照你這麼說,每一位犯法的人都有精心編造不在場證明的本事囉?你也太抬舉他們這方面的能力了。」

  「的確,」凡斯漠然承認。「就我認為,如果有人身處絕境、正計劃著一樁謀殺案,勢必想得出這樣的安排。真正讓我吃驚的是,你們這群調查人員竟會這麼天真地認為,謀殺案兇手在犯案前後會笨到不去考慮自身的安全。真是悲哀!」

  馬克漢發出不滿的反駁。

  「嗯,我敢向你保證,就是克萊佛本人從交警手中拿到那張罰單的。」

  「我相信你是對的,」凡斯承認,「我只是提出設計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而已,真的。我唯一堅持的是,那位迷人的歐黛爾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縝密、絕頂聰明的人所殺。」

  「而我的堅持是,」馬克漢發火地說,「只有那種和她關係非常親密的人才有理由做出這樣的事來,而能親近她的只有曼尼克斯、克萊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不過我更加堅持他們四人之中沒半個人有殺她的可能。」

  「恐怕我要和你唱反調了,親愛的老傢伙,」凡斯面無表情平靜地說,「他們四人都有涉案可能——而且兇手就是其中的一個。」

  馬克漢輕蔑地看著他。

  「好啊,好啊!所以案子真相大白了!現在,只要你指出兇手是誰,我馬上將他逮捕,也好讓我回去忙別的案子。」

  「你總是那麼急,」凡斯歎了幾口氣。「幹嘛毛毛躁躁的?全世界所有的智者都不會這樣。所謂『欲速則不達』,勞弗士也有相同的論調。而《可蘭經》說得更直截了當:毛躁就是魔鬼的化身。莎士比亞的著作中經常可以見到對急躁、求速的鄙視論調:

  他厭倦了飛快馳騁;

  還有,

  聰明點,慢慢來!摔倒的總是跑得快的人。

  另外,莫裡哀也說過,『急則有損,忙則出錯。』英國詩人喬叟也有相同的觀點。『急忙,』他說,『得不到好處。』就算是上帝的子民們,也不忘在無數的諺語中銘記這樣的告誡:『完美與匆忙老死不相往來。』還有,『急躁的人永遠不缺煩惱——』」

  馬克漢不耐煩地站了起來。

  「他媽的!沒空聽你說床邊故事,我要回家了。」他喃喃抱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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