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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雙重慘劇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點

  艾德曼都·雷斯達·皮爾遜、艾文、貝爾遜·楊、加諾·布魯克斯、威廉·巴拉伊索、哈勒路·伊頓等人,都是一流的犯罪學專家。很久以前,我對他們沒有多花點時間去研究格林家命案一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議。因為此案在現代來說,是一宗引人矚目,而且又萬分離奇的案子;在最近的犯罪史上,根本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案子。當我再次翻閱該案的檔案文件以及其它相關數據以後,我深深瞭解到世人對於此案的經緯及幕後的事實,所知的相當有限。我想,即使是想像力非常豐富的人,也很難填滿這不為人知的真相。

  由於歐亞大陸各報對此案長達一個月的連續報導,致使一般人對此案所呈現的表面事實,有了概略的認識。而此粗淺的輪廓,也頗能滿足一般人希望瞭解那些驚人而又不尋常事物的欲望。然而,此悲劇的真實內幕,實非一般人所能想像。

  雖然,我親眼目睹此案的許多事實,以及許多令人不容置疑的文件,並且決定將此案的真相公開讓世人知曉;然而,此刻坐在桌前執筆的我,卻有一種如在夢中的感覺。

  關於隱藏在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背後,那種狡猾且極度殘忍的智慧,兇手巧妙作案的手法,以及誘人誤陷錯誤的心理動機,世人一無所知。而運用科學分析導致破案的理論,以及運用這個理論偵破的一些不尋常且戲劇化的案件事例,也從未有人加以說明。一般人以為此案是警察運用普通的偵案方式破案的,這是由於世人都未注意到這件罪行之所以發生的許多根本原因之故。而警察總部和地方檢察處之間似乎存有默契,一致拒絕公佈真相。我不知道他們這樣做,究竟是擔心即使公佈也不會有人相信,還是認為此案內含著任何人都不敢言及的可怕事實。

  格林家命案如今已成歷史的陳跡了;然而,我們在面對歷史的真相時,當有「真理愈辯愈明」的勇氣。我想現在應是讓世人知曉真相的時候了,而且,我認為破案的榮譽也應歸於真正的有功者,所以,我決定全盤托出格林家命案從未公佈的內容。

  解開此案謎底,而使這類令人恐怖的報告譜上休止符的人,與警方並無任何關係,在宣佈破案的名單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但若無此人及他對犯罪行為獨到的推理方式,則兇手的陰謀便可能得逞,因為警方只是以一種獨斷的辦案方式,從犯罪行為的表面證據去著手而已,然而兇手的作案方式,卻超乎此種層面。

  經過數星期全力以赴的仔細分析之後,終於查出破案關鍵的,是社交界一位年輕的貴族,同時也是地方檢察官約翰·馬卡姆的好友。我無權道出他的真名,不過為了記述方便,就姑且稱他為懷勒·萬斯吧!他在幾年前搬到意大利弗羅倫斯郊外的一棟別墅,無意重返美國,因此,當我請求公開他曾以法庭顧問的身份參與許多案件的偵察時,很快便獲得他的首肯。馬卡姆也已經退休,目前正過著退隱的生活。除他們兩人外,警總兇殺課一位曾參與格林家命案的高級警官,剛毅而有魄力的亞納斯特·西斯,也因此案結束後,獲得一筆意外的遺產,而達成他一生的宿願,目前在默赫克農場從事威安多特稀有雞種的養殖工作。由於種種環境的配合,有關格林家慘劇的真相才得以公開。

  至於我參與此案的緣由,我有必要稍作說明:雖然,我用了「參與」二字,但事實上,我只不過是扮演一個被動的旁觀者角色而已。有數年的時間,我辭去了父親的「戴維斯·范·達因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專心擔任萬斯的私人顧問,負責處理他的法律及財政方面的事務。順便一提,我與萬斯是哈佛大學的同學,同時也是交情匪淺的好朋友。這份工作,十分簡單,非但不忙,而且,我還意外地從中得到許多社會及文化方面的知識,真可說是一份愜意的閒職。

  萬斯當時三十四歲,身材修長,身高近六尺,體格結實,性情溫文儒雅,臉上的線條呈現出力與美,淡漠的表情中帶有一股嘲諷的意味,因此,很難用「英俊」二字來形容他。此外,他那挺直的鼻子,灰色雙眸中的犀利眼神以及緊抿的嘴唇,給人一種冷酷無情的感覺。事實上,他是一個敏感且熱情的人。但是,這些外表上的特徵,卻往往成為他與朋友間一道無形的藩籬。

  雖然,他超然的態度及稍帶傲氣的個性,易遭誤解,但是,若與他長久相處,就會感覺到他那股特殊而又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在歐洲受教育的時間很長,因此,在發音的抑揚頓挫上尚留有些輕微的牛津口音。我曾特意觀察他一段時間,結果發現他並不是故意裝腔作勢。他毫不在意別人對他的看法,所以,他也從不為在人前應採取哪種態度而費神。求知欲強烈、不知疲勞為何物是他的另一項特徵,由於對人類學和心理學極有興趣,所以,他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這方面的研究上,並且喜歡將它應用在現實生活中。因此,在馬卡姆管轄區域內的犯罪問題,便成為他注意的焦點。此外,他熱愛藝術,喜歡收集世界各地著名的藝術品。不過,他的收入十分寬裕,可以滿足他的這項收集癖。

  他參與的第一件案子是我曾經發表過的亞魯維因·邊遜殺人命案,第二件案子則是百老匯著名的美人瑪格麗特·歐蒂露被勒死的金絲雀命案。在發生金絲雀命案的同年晚秋,又發生了格林家命案,與前兩次一樣,我把所有的調查報告及一切所能得到的相關文件都完整地保存下來。這些文件包括由警方保管的詳實手抄文件,以及萬斯與當局舉行會談的所有內容,此外,還有我的日記。而這本巨細靡遺的日記,就連撒姆耶魯·貝布斯(公元1703-1733年,英國海軍軍官。一生寫的《英國海軍的回憶》及《1660年1月-1669年5月31日的日記》都相當著名)也要望塵莫及呢!

  格林家命案正好發生在瑪卡姆就任檢察官的第一年年底。各位可能還記得,那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十一月,已經下了兩場猛烈的暴風雪——是月的降雪量打破當地過去十八年來的紀錄。我之所以特別提出雪下得早這項事實,是因為這件事在格林家命案中扮演著一個重要而不吉利的角色,這件事可說是整個謀殺計劃中的要因之一。但是這個要因一直不為人知,甚至無人注意到那年晚秋那種不尋常的天氣,與發生在格林家的宿命悲劇兩者之間的微妙關係,這是因為無人知曉隱藏在此案背後的真正秘密之故。

  萬斯參與邊遜殺人命案,是由於馬卡姆的挑戰;而金絲雀一案,則是萬斯主動要求參加的,他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至於格林家命案,則完全是在偶然的情況下參與的。在偵破金絲雀命案後的兩個月當中,馬卡姆曾數次與萬斯討論有關地檢處在犯罪調查工作上經常遭遇的困難。格林家命案第一次在他們的話題中出現,則是在一次非公事的討論之中。

  馬卡姆和萬斯這兩個人,無論是嗜好或倫理觀念都有著極大的差異,個性也是兩種極端,所以,我對他們能彼此尊重而又保持長久的友誼感到非常不可思議。不過,隨著歲月的累積,我已經逐漸瞭解他們友誼中的微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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