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一〇


  這群記者發現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漸漸散開,我正準備離開法院大樓時,一位女記者仍跟著我,她走上前來,自我介紹是康州《名人雜誌》的記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半天,我臉帶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內容。」

  她倒爽快地說:「我不是問有關喬安娜這一案件的,我想寫一篇有關你個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並不是什麼名人,沒什麼好寫的。」

  「不,」她快語地打斷我的說話,「您從臺灣到美國,從學生變成教授,再從教授變成現在州政府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的主管,你本人的奮鬥經歷足以寫成一本書。」

  她搬出一大堆理由,最後我發現難以拒絕她的採訪,便和她走到法院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紹我在美國的經歷。

  第七節 赴美奮鬥

  一九六五年,我收到住在紐約的三姐李小楓的來信,獲知已辦妥所有到美國留學的手續。我們馬上將所有的錢彙集起來,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們剛到美國時居住在紐約,付完機票及房租後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學生,很難在經濟上支助我們。我們一安定下來就馬上出去找工作,終於在紐約大學醫療中心找到一份化驗員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樣起早摸黑,兼差替別人帶小孩,有時到餐館做服務生。

  在臺灣的我雖然化了很大工夫學英文,並且在閱讀方面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畢竟沒有受過正式的訓練,剛到美國聽到別人嘰哩咕嚕地說話,我聽得都呆住了,雖然聽懂一兩個字,但是仍難以理解別人說些什麼。自己要跟別人說英文時,也總是在腦中想了老半天,將想說的話想好才敢開口,有時開口,說了別人也聽不懂,只好比手畫腳地慢慢向人解釋老半天。我發現自己英語的聽說能力仍須加強,便在大學選修一些英文課,在課餘及上班時一有空就訓練自己的聽說能力。剛開始會說錯一些句子,但經過多次訓練,慢慢地發現自己不再需要在腦子裡先翻譯好才開口說英語。

  我們住的地方很狹窄,公寓內只有一張床,一張書桌和一個書架,這些簡陋的家俱都是從救世軍的廉價商店購買來的。有一次,在砂嘮越就認識並成為好朋友的馬來西亞眾議院院長到紐約順道來探訪我們時,搖著頭說:「亨利,為什麼你們要選擇離開砂嘮越,您已經是一家頗有影響力的報紙的總編輯,您太太也升任婦女部的部長,你們在馬來西亞的前途十分看好,你們在砂嘮越的住宅這麼寬闊,依山傍水,而現在這裡如此簡陋,你們何必自討苦吃?」

  我回答說:「您可能永遠不能理解我們的決定,我們的前途就在於充實自己,多念點書。」說實在的,我很懷念在馬來西亞的日子,生活很清閒,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東南亞,雖然華人有經濟實力,但是並沒有任何政治及社會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擠,歧視和打擊的對象,而美國生活雖然艱辛一些,但是畢竟有海闊天高任鳥飛的空間。

  院長見我們毫無返回馬來西亞的意願,就順水推舟地說:「我想你們寧願做大海裡的小魚,也不願意做小池塘裡的大魚。」

  留學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貴的學費更讓我們捉襟見肘。有時,為了節省五分錢的地鐵車票,下班和下課後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靜,獨自一人走在路燈暗淡的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樓,路顯得格外的長,走累時停下來喘口氣,心情十分低沉,總是自問道:「何時才能走完這段路?」但是我總是鼓勵著自己,路雖然很漫長,很孤單,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離目標地就走近一步,千萬不能留在原地歎息,否則永遠都無法到達目的地。

  但是生活並沒有給我們喘息的機會。未久太太懷孕了,為了賺錢養家及繳學費,我不斷加班,別人不願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來做。幸好我在警校與服役時養成了早起的習慣,每天只需要睡三到四個小時就起床讀書,然後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課,回家後又埋頭讀書。

  就在這種環境下,長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後經濟壓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裡看到小孩臉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勞累就煙消雲散了。

  儘管生活艱苦,但是我始終沒有放棄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頭,但攻讀那一門科目,讓我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我決定到紐約市立大學化學系從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象普通大學生一樣慢慢念,因為畢竟時不我與,與其他學生相比,我的起步明顯晚了許多,同時沒有人幫我付學費,我沒有足夠的錢來讓我慢慢念。大部份學生每個學期都選十二到十四個學分,我決定趕緊將課程念完便註冊登記二十到二十六個學分。註冊組的職員說:「沒有人能在一個學期念完二十個學分的,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說:「讓我試一試,如果你不讓我試,你怎麼知道我辦不到呢?」經過我的一番苦求,這位職員勉強讓我註冊二十個學分。

  我知道我在和時間與金錢賽跑,我在第一個學期念得很好,成績全都是A□第二學期註冊時學校就不再找我麻煩。從此之後,我體會到千萬不能因為別人說「不可能」就放棄自己的目標,一定要自己想辦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情變得可能。

  在六十年代後期,美國學術界開始流行一門名叫法庭科學的學科,後來被慣稱為「刑事鑒識科」,它將物理學,化學,醫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原理及方法應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這門應用科學頗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視,因為它是通過先進的科學方法來進行刑事鑒識,以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此外,美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任何嫌犯在未經陪審團的審判前都被視為清白,檢方必須在十二名陪審員之前提出不會讓人產生合理懷疑的證據,來說服所有陪審員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一位陪審員不為說服,整個案件就會流審,檢方就得重審或決定不起訴。這種制度與中國歷史上的「寧枉勿縱」截然不同,美國十分尊重憲法給予被告的權利,有人稱這個制度就是「寧可誤放四個罪犯,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因而,檢方要起訴被告,必須具備充足的證據。

  以往主要證據就是目擊證人。但是,隨著現代社會人際關係的單薄,證人頻遭報復,越來越多人都不願意出庭作證。另一方面,許多案件根本沒有任何目擊證人,只能依靠在現場留下的間接證據來追索犯罪事實。

  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刑事鑒識能籍助先進的科學技術讓證據說話,提出被告有罪的間接證據,也可以證明被告不在現場或被告無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對這門新興學科的需求越來越大其實,早在十四世紀,中國就有一本名為《洗冤錄》的著作,為世界上的第一部法醫專書。到了十七世紀,歐洲開始盛行以法醫手法來作刑事鑒識;十八世紀時,屍體解剖已成為偵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科學研究的突破性成果開始沿用到刑事案件的偵察上。

  血型及指紋辨別的偵查方法逐漸在刑事界使用。而隨著自然科學的不斷發展,刑事鑒識的技術也越來越準確,越來越能見微知著。

  這門學科的難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學等自然科學的基礎外,還要全盤瞭解美國的刑事系統,法律系統,以及警方的作業方式,但是這門真正成為顯學是在一九六五年以後才開始的。在三十年代,全美只有三個刑事鑒識化驗室,到了一九六五年時全美的化驗室增加到一百多家,用科學方法在法庭上鑒識物證越來越盛行,但是當時只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設有刑事科學系,後來紐約市立大學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隨後跟進,設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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