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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


  弗蘭克點點頭,「你去拿吧,衣帽間沒鎖。」

  史密斯立刻走了。他回來的時候手中拿著一美元的票子,另一隻手拿著一小幅油畫。

  「我把我上次留在你這兒的油畫拿走了,弗蘭克,」他解釋說,「我感覺到我的作品終於要有市場了。」他挑剔地看著那幅畫,淡綠色的底色上畫著一位皮膚黝黑、眼睛黑亮的姑娘,她嘴上銜著一朵紅花,帶有一種熱帶的南海島嶼的懶散的表情。「你知道,」流浪漢以一種幾乎是不情願的讚賞口吻說,「這畫其實一點不差。」

  「是啊。」弗蘭克說。

  「一點兒不差,」史密斯繼續說,「那時候,人們說我有天分,弗蘭克,在紐約有人對我這麼說——在巴黎也是。天分——可能是有點兒天才——但別的就沒什麼了。沒有脊樑——沒有骨氣——沒有支撐它的東西。你必須得有骨氣,我的孩子。」

  「是啊,」弗蘭克漫不經心地說。

  「你知道,弗蘭克,技巧不如我一半的畫匠都——唉,見鬼,提這些幹什麼呢?我為什麼要抱怨呢?想一想科羅特,他活著的時候,一幅畫也沒賣出去;想一想莫奈,你知道批評家怎麼莫奈?他們嘲笑他。」

  「是啊,」弗蘭克說道,他放下吉他,跳了起來,跑過沙灘,像魚兒一般躍入水中。史密斯看著他,搖了搖頭。

  「對畫畫沒興趣,」他說,「只喜歡音樂,這也挺好。」他把錢放進口袋。用胳膊夾起了畫布,向大街走去。

  來了一輛開往市內的電車,史密斯跳上了車。他驕傲地掏出一美元——從今以後售票員可能不會再以貌取人了。在去往城中的路上,他又看了一兩次他的畫,他對它的看法變得更好了。

  在一家餐館他吃了一頓幾天都沒吃過的豐盛早餐,然後來到了懷麗旅館。他走進那家旅館並未引起騷動,只是侍者盯著他,明顯地帶著不滿。「你想幹什麼?」他冷冷地問。

  「菲佛先生住這兒嗎?」流浪漢問道。

  「是的——但他通常醒得很晚,我不能打擾他。」

  「你最好還是打擾他一下,」史密斯語氣中突然露出一絲威嚴,「我們有個約會——非常重要的事情,菲佛更想見我而不是我要見他。」

  侍者猶豫著,然後拿起了電話。不一會兒,他轉身對流浪漢說:「他馬上就下來。」

  史密斯大方地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菲佛幾乎是立刻就出來了,很明顯他今天並未醒得很晚,目光中透出憂慮。他走到流浪漢跟前說:「你想見我?我正要去劇院,跟我一起去吧。」

  他把鑰匙留在了前臺,大步向門外走去,史密斯緊緊跟在他後面。他們沉默地走著,最後演員轉身問道:

  「你為什麼這麼不小心?你本可以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見你的。」

  史密斯聳聳肩說:「打電話是要花錢的,而我又沒有多少錢——至少目前還沒有。」

  他最後幾個詞帶有很強的暗示。菲佛領路從較現代的城區走到了東方人居住區,他們走過一家家擺滿了絲綢、亞麻、刺繡、玉石和瓷器的商店,路邊上堆著一筐筐、一包包的東方食品。

  「我看你希望很快拿到錢,對吧?」菲佛最後說。

  史密斯笑道:「為什麼不呢?昨夜我幫了你一個忙。哦——別把我當傻瓜,我知道你為什麼要認罪,你害怕我重複我在窗外聽到的話,不是嗎?」

  「你都聽到了什麼?」

  「我聽到了足夠的話,相信我。我聽到那女人——那個最近被人殺了的女人——我聽到她對你說她——」

  「夠了!」演員緊張地四處看著,除了木無表情的面孔和躲避著他的目光的黑眼睛之外,周圍什麼都沒有。

  「我想我跟你的計劃配合得天衣無縫。」史密斯提醒他說。

  「當那個中國警探揭穿你的假認罪之後,問我都聽到了什麼——我所說的正是你希望的,對嗎?我證實了你說的話,我本可以在當時當地說出一翻驚人的話的——請你記住這一點。」

  「我確實記得這一點,而且我估計到你今早會出現來敲詐我——」

  「我親愛的先生,」——史密斯舉起一隻瘦削的長滿雀斑的手說,「你大小瞧我了,我還有一點兒尊嚴,而且——你說的也不是我的本行。我只是想到,作為一個有知識並從事藝術工作的人,你很可能會對我的作品感興趣,」他指著那幅畫愉快地說,「我碰巧帶著一份樣品。」

  菲佛笑道:「你倒是個挺別致的人,史密斯先生,假設我確實要買你的一幅作品——那麼你打算用這筆錢做什麼呢?」

  史密斯舔了舔嘴唇,「我將永遠離開這個地方,我在這兒受夠了,過去一年中我一直想回家——回到我在克利夫蘭的家人身邊。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願意見我——但如果我穿上體面的衣服,口袋裡再有點錢——那可能會有所幫助的。」

  「那你一開始是怎麼到這兒來的呢?」演員問道。

  「我那時去南海畫畫。對有些人來說那可能是個好地方,但我一上海灘就知道對我絕非如此。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我的家人寄錢讓我回家,我設法上了一條船,但不幸的是那船在這兒停了一天,然後——不知你有沒有試過在這個天堂裡人們稱之為奧科拉豪的那種酒?」

  菲佛笑了,「我明白了,你忘了回到船上去。」

  「我親愛的先生,」史密斯聳聳肩說,「我把整個世界都忘了。當我醒來時,我的船已經開走兩天了。我父親似乎對此很生氣,他是一個脾氣急躁的人。」

  他們到了河邊,穿過一個小石橋,走進了阿拉公園。由於地點便利,這個公園成了城市渣滓聚會的地方。菲佛指了指一條長椅,他們一起坐了下來,史密斯把畫遞了過去。

  演員瞧了一眼,臉上掠過一抹驚奇。「天啊,」他喊道,「還真不錯。」

  「很高興聽你這麼說,」史密斯興奮地說,「有點出乎意料吧,呃?我雖然不是你想像的那種善於推銷的人,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指出這東西某一天可能會變得很值錢。你只有這麼一個機會,想一想當你對你的朋友說:『啊,是的——但我早在很久以前就發現了他的天分,我是他的第一個買主。』那時候你該是多麼驕傲啊。」

  「這是你的真名嗎——寫在這個角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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