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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史密斯跟在他後面說:「哦,好吧,可能我有點太敏感了,把硬幣給我吧。」查理把硬幣給了他。「就算是一筆借款,探長,我舍記下來的。」

  他說完就匆匆地沿著貝塞爾街朝國王大街方向走去。查理一隻腳放在油門上,眼睛一直看著他,最後他下了車跟在他後面。空蕩的大街亮如白晝,他很容易就會被發現,但陳是這方面的老手,史密斯的破鞋大聲地拍打在空蕩的人行道上,但警探就像穿著絲絨拖鞋般無聲地移動著。

  流浪漢到了國王大街向右拐了過去,查理跟在他後面,不時在門房間躲閃著。目標到達福特大街的拐彎處時,查理焦急地等在一個陰暗的角落裡。史密斯會不會在拐彎處停下來等候去懷基基的車呢?如果那樣的話,這場追蹤就會一無所獲。

  但是史密斯沒有停下來,相反他穿過街道,沿著福特大街快步走了下去。月光照亮了他擺動的大帽子以及他穿著可笑的絲絨上衣的肩膀。查理的興致立刻又來了,流浪漢這麼晚了要去做什麼呢?

  陳選擇了大道上與史密斯相對的一側——這邊更黑一些,也更符合他的目的一跟在目標後面走了下去,經過了都只是露出一絲微光的檀香山的幾家主要商店,他們繼續向前走著。史密斯走到懷麗旅館的入口處,停了下來。陳藏身於對面的黑暗的門房處,看見他向旅館的門廳內張望著。這地方空無一人,只有一個看門人坐在大玻璃窗後面的一把椅子上打著盹兒。流浪漢在那兒猶豫了一會兒,似乎改變了主意,又轉過身向回走。驚慌之中,查理把自己胖胖的身軀緊緊貼在身後的門上,以免被發現。

  但他是安全的,史密斯毫無懷疑地快步走回了國王大街的角義,在那兒等候去懷基的車。查理一直藏在那兒,直到車來,他看到流浪漢坐上車走了——也沒講究一美元的面子。

  陳慢慢走回警局。這意味著什麼呢?很明顯當羅怕特·菲佛告訴偵探他的住址時,他也是在向潦倒的史密斯先生暗示,而且史密斯有緊急的事情想馬上見到這個演員。

  當局長走下哈利卡瓦·黑爾大樓的臺階時,查理已上了他的小車。

  「我以為你已經回家去了呢,查理。」他說道。

  「我被耽擱了一陣。」陳解釋說。

  他的上級急切地走過來問:「有什麼新發現嗎?」

  「我還在原地踏步。」偵探歎氣說。

  「對本案你並非像你所說的毫無線索爬?」局長焦慮地問道。

  陳點頭說:「我現在是坐井觀天啊。」

  「那就爬出來,查理,爬出來。」

  「我正計劃快速爬上去,」偵探說著啟動了車子,終於快速駛向他在蓬奇鮑山的家。

  ◎第十二章 誰也不是傻瓜

  夜幕即將散去,灰色的霧氣籠罩著懷基基。流浪漢史密斯輕輕打了個哆嗦,躺在沙灘上的身體動了動。他伸出手,似乎是在夢中拉過一條並不存在的毯子蓋在他衣著破舊的瘦弱的身軀上。他翻了個身。咕噥了兒句,又一動不動地躺在那兒了。

  灰色的霧變成了粉紅色,東方山頭上的一小塊天空變成了赤金色,幾塊像夜晚一樣黑暗的雲朵變得更加醒目。史密斯睜開雙眼,逐漸地由夢境回到了現實,看清了周圍的景物。他並不喜歡睡在沙灘上,但不知為何今天並沒有往常那種醒來後意識到自己又身無分文的痛苦。發生了一件好事——或者說就要發生了。啊,是的,他向頭上的黃槿樹笑著,大樹向他灑下一片桃紅色的花雨,昨晚他躺下時這些花還是黃色的。他更想要的是葡萄柚和一杯咖啡,但是花朵與此情此景更協調。

  他坐了起來,東方天空的金黃正在擴大,太陽已經露出了一個小邊。與天空相匹配的閃著金光的海浪拍打著雪白的沙灘,在他的左方聳立著死火山戴蒙德角。由於一直感覺自己也像死火山似地快要熄滅了,他對戴蒙德角有種同病相憐的感情。他又想起了昨夜發生的事情,幸運之神牽著他的手把他帶到了那個避暑屋窗前,他下定決心要抓住這次機會。

  他站起身,脫下僅有的幾件衣服,露出了裡面已經磨損了的泳褲。鼓起所有的勇氣,他跑到水邊跳了進去。冷水的刺激使他恢復了生氣,他勇敢地揮著雙臂。至少熱帶海灘教會了他一件事情,那就是游泳的技術。當他破浪向前時,虛度的光陰離他遠去,從前的理想又回來了,他開始計劃將來。他將贏回從前的自我,他將離開這個反正他也沒打算呆下去的令人消沉的地方,他將重新做人。那能讓他重新回到正路上來的錢終於來到他的掌握之中。

  溫暖而友善的太陽爬上了東面的天空。他遊出去很遠,越遊越感覺精力充沛,最後他回到了淺水處,小心地走著,以免碰到珊瑚。他從他的洗澡間一大海——又回到了他的臥室——沙灘。他坐了一會兒,背靠著一艘廢棄的船的船幫,他晚上就是在這下面過的夜。火熱的太陽像是他的毛巾,他休息著,心情舒暢。一種甜美的、懶散的感覺傳遍了他的全身,但是不,不——這可不行。

  他穿上衣服,從兜中拿出了一小截木梳,梳了梳他的黃鬍子和頭髮。已經梳洗完畢,下一步該吃早餐了。他的頭頂的樹上褂著成串的椰子,通常他不得不以此為早餐。但今天可不行,他微笑著想道。在晨曦和美景之中,他慢慢朝蒙娜旅館走去。這景致過去也是使史密斯先生沉淪的原因之一,每次他想要描繪它的時候,都會灰心地丟下畫筆。為自己天分的不足而悲傷。

  在旅館外的沙灘上,一個早起的流浪兒躺在那兒彈著一把鐵吉他唱著一首輕柔的歌曲。史密斯立刻朝他走了過去。

  「早上好,弗蘭克。」他說。

  弗蘭克轉過頭來。「你好!」他神情恍惚地說。

  流浪漢坐在他旁邊。突然,弗蘭克看著他,黑色的大眼睛裡閃著熱切的光芒。「今天我個打算給遊客唱歌,」流浪兒說,「我只為藍天演唱。」

  史密斯點點頭。這話從任何其他人口中說出來都會是誇張和作做的,但是流浪漢非常瞭解夏威夷人。他看到他們每天早晨來到他們心愛的海灘,都像是第一次注意到它的美麗似的,他們會跳進熟悉的海水中高興地喊叫著,展現出一種現代社會少有的歡樂。y

  「那正合適,弗蘭克,」史密斯贊同地點頭說,他突然換了一個更實際的話題,「有錢嗎?」他問道。

  孩子皺起了眉頭,為什麼人們對錢這麼感興趣,這麼願意談錢呢?對他來說,錢一點兒意義都沒有,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我想有吧,」他不經心地說,「我想上衣口袋裡有一美元。」

  史密斯的眼睛亮了。「借給我吧,晚上之前我就還給你,我欠你的其餘的錢也還給你,但是我到底欠你多少錢呢?」

  「不記得了,」弗蘭克回答道,又唱起了歌。

  「不到晚上我就會有許多錢。」史密斯繼續說著,聲音中透出一絲興奮。

  弗蘭克輕柔地唱著。天空是這麼的藍,海水是這麼的溫暖,躺在白色的沙灘上哼唱著歌讓人如此心滿意足,這樣的時候為錢而激動真是一件怪事。

  「你說在你上衣口袋裡?」史密斯繼續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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