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小說 > 愛倫·坡 | 上頁 下頁 | |
毛格街血案(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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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過了,果然沒有秘密出口。通過道的兩扇房門全都鎖得嚴嚴密密,鑰匙也都插在裡面。回頭去看看煙囪吧。這些煙囪雖然都跟普通煙囪一樣寬,離開爐邊有八九尺高,可是從頭到尾連只大貓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說的兩個地方,既然都絕對不可能作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從窗子著手了。打前房窗口逃走,那可逃不過街上一夥人的眼睛。因此,兇手一定是從後房窗口逃跑的。好了,既然得出了這麼明顯的結論,那麼,作為推論的人,就不能因為看來不通而予以否定。咱們只有去證明這些看來『不通』的理由實際上是通的。 「寢室裡有兩扇窗子。一扇窗子沒給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見。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給笨重的床架一頭緊緊抵住,遮得看不見。沒遮住的那扇窗子裡面是緊緊拴住的。就是使盡渾身力氣也休想拉得動。左面窗框上鑽了個大釘眼,釘眼裡釘著一枚挺結實的釘子,快釘到了頭。再看著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樣一枚釘子,同樣釘著;哪怕用盡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起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這兩個窗口上。因此,他們認為拔掉釘子,打開窗子是多此一舉。 「我進行的調查比較嚴格,這樣做,理由就是剛才所說的——因為,我知道,凡是看來不通的事物,證明的結果實際上未必如此。 「我就這樣著手琢磨了——從結果推溯原因。兇手准是從這兩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這樣,兇手出去了可沒法再從裡邊掛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見的窗框就是拴著的——這事非常明顯,警察才不在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拴緊的。那麼,一定能夠自動拴上。這個結論絕對錯不了,我走到那個沒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腳才拔去釘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麼推都推不上。我這才知道,准是暗裝一道彈簧;我的想法證實了。就此相信不管這釘子的情況看來依然多麼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對的。仔細找了一下,馬上就找出這個機關來了。我一按,心裡對這個發現挺滿意,就忍住了,沒去推上窗框。 「當下重新放好釘子,留神打量一通。一個人跳出這個窗子,窗子會重新關上,彈簧也會碰上;可是釘子不會重新釘好。這個結論很清楚,我的偵查範圍就此縮小了。兇手一定從另一個窗子逃走。兩個窗子的彈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這樣的話,釘子上一定有個不同的地方,至少釘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頭,仔細朝床頭後面另一個窗子端詳一番。伸手到床頭後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彈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樣。於是看看釘子。正跟另一枚釘子一樣結實,而且分明是一樣釘法,也快釘到了頭。 「你會說我給難住了;真這樣想的話,一定是弄錯了歸納法的道理。套句運動界的行活,我可是『百發百中』。線索始終沒斷過。任何一個環節都沒脫掉。我已經追到這個秘密的底了;那個底就是釘子。我剛說,外表上看來,這釘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釘子絲毫不差;儘管看起來這是真憑實據,可是眼看線索馬上就要解開,比起來,這憑據根本毫無價值了。我說;『這釘子一定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頭就箝出了釘頭,外加二三分長的釘身。釘身的其他部分還在釘眼裡,就是在那兒斷掉的。斷口是老的,因為邊上全生了鏽,分明是錘子捶斷的,一捶就將釘頭多少捶進下邊窗框的頂上。當下我就把針頭重新放在剛才取出的缺口裡,果然活象一枚釘子——一點縫都看不出。按了下彈簧,我輕輕把窗框推上見時;釘頭還牢牢嵌在窗框的釘眼裡,一齊推上去了。我關上窗,釘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 「說到這兒,悶葫蘆總算打破了。兇手是打床頭上那扇窗口逃掉的。兇手一逃,窗就自動關上了,或者是兇手故意關上的也說不定,窗也就給彈簧掛上了;警察把彈簧的那股力錯當做釘子的力——就此認為不必再追究了。 「第二個問題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這一點,我跟你繞著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開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針。誰也沒法從這根避雷針上夠著窗口,別說是跳進窗裡了。可是我看到四樓的百葉窗是別的一種,巴黎的木匠師傅稱做『鐵格窗』——這種款式目前很少來用,在裡昂和波爾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還時常看得見。樣子象普通的門,是單扇,不是雙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鑄成鏤空鐵欄,這就可以給人當作絕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葉窗足足有三尺半寬。咱們當時從房子後面望上去,看到兩扇百葉窗全都半開半閉——就是說,百葉窗跟牆面恰正成個直角。 「警察大概也象我一樣,查過那幢樓房的後面;要是檢查過的話,不會不看這兩扇鐵格窗的寬度,但他們沒看出窗子有這麼寬,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沒當做一回事。其實,他們既然深信這地方不能當做逃的出路,自然在這兒檢查得馬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頭窗口那扇百葉窗如果完全推開到挨著牆,離開進窗外還不到兩尺呢。還有一點也很清楚,只有身手異常矯捷,膽大包天,渾身使勁,才可能從避雷針爬進窗裡。現在假定這扇百葉窗完全敞開,只有二尺半的距離;強盜大可以緊緊抓住百葉窗上的鐵格。然後鬆開避雷針,兩腳牢牢頂住牆,大膽從上面縱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葉窗順勢一推關上了。如果假定當時開著窗,連他的人都可以趁勢跳進屋裡。 「希望你特別記住一點,剛才說過,要幹那麼危險,那麼困難的絕技,必須身手異常矯捷,才能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讓你知道,跳窗這件事可能辦得到;——不過,其次,也是主要一點,請你記住,必須具有特別靈活的身手,簡在是不可思議的身手,才跳得成。 「不消說,你會用上一句法律轍兒說『把事實證明一下』,我與其強調充分估計兇手跳窗必須具備的矯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這在法律上也許用得上,在推論上卻行不通。我最終目的只是搞清事實真相。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剛才說的聯想一下:異常矯捷的身手和那種特別尖銳或者刺耳的喊聲,亂七八糟的聲音,那聲音是哪國口音,可沒有一個人說的相同,而且發些什麼音也聽不清。」 聽了這番話,我心裡一下子似懂非模的,隱約懂得了杜賓的意思。似乎快要領會了,卻又無法理會,恰如有時候,人們心裡快要回想起來,想到頭來,偏偏又記不起一樣。我朋友接著又大發宏論。 「不說你也明白,」他說道,「我已經把話題從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進來的方式了。我的用意無非提醒你,出去進來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現在回過頭來講講室內情況吧。看看這兒的現象吧。五斗櫥的抽屜,據說給人搜劫過,可裡頭還有不少衣物。因此這種結論實在荒唐。這不過是個猜測——非常愚蠢的猜測——僅此而且。怎麼知道抽屜裡發現的這些東西不是完整無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沒看見有什麼人來往——難得出門——用不著好多會替換衣服。抽屜裡的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倆手頭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賊偷走什麼的話,幹嗎不偷最好的——幹嗎不全偷走?一句話,幹嗎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幣,反而拿衣服添麻煩呢?金幣沒拿走。銀行老闆米尼亞爾先生說的那筆錢。幾乎原封不動放在地板上兩個袋子裡。 「警察單憑一部分供詞說把錢送到門口這一點,就對謀殺的動機,產生錯誤看法,希望你心裡可別存這種看法。送去一筆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謀殺,象這種巧合的事,人生中隨時隨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蹺何止十倍於此,可又何嘗有人注意過呢。一般說來,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絆腳石,憑他們的那種學問,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論——要知道人類科學研究的重大課題取得極為輝煌的成就應當歸功於這種理論。在目前這件事上,要是金幣丟了,那麼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僅僅是巧合了。那一來,倒證實了關於動機的看法了。不過,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要假定這個暴行的動機是為了錢,那勢必認為兇手是三心兩意的白癡,竟然現成金幣不拿,而且連原來的動機也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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