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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5)


  「說到這兩條人命案,先深入調查一下,才可以拿出個主意。去私訪一番,倒也開心,」(我聽了心想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裡沒說什麼)「此外,勒·本曾經替我效過勞,我可沒忘情。咱們去親眼看看現場。我認識警察廳長葛某某,他不會不放咱們進去。」

  我們獲得了許可,就馬上到毛格街去。這條街在裡舍利厄街和聖羅克街之間,髒得不象樣子。我們的寓所離這個區有老長一段路呢,所以趕到那兒,已經快近黃昏了。那幢房子倒一下子就找到了;因為還有不少人站在街對面,毫無目的,不勝好奇地怔怔抬頭望著緊閉的百葉窗。這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門一邊有個可以瞭望的門房間,窗上有塊活絡玻璃,標明「門房」二字。還沒進門,我們就先走到街盡頭,拐進一條胡同,再拐個彎,走到那幢房子的後面——這其間,杜賓專心一意的把那房子和左右前後的街一面都細細查勘一番,我倒看不出有什麼名堂。

  我們折回原路,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門鈴,出示證件,看守人員就放我們過去了。我們走上摟——走進發現列士巴奈小姐屍體的寢室,死者母女倆的屍首還停放在那兒。房裡那份亂,照舊聽其自然,絲毫未動。我看到的和《論壇報》記載的並沒什麼出入。杜賓把一切東西都仔細查過——連被害人的屍體都沒放過。接著就走到別的房間裡,後來又到院子裡;有個警察從頭到尾陪著我們。查到天黑,才離開現場。回家途中,我這位朋友順便到一家日報館裡去了一會兒。

  上文說到過,我這位朋友的怪念頭真是無奇不有,而且我對這些任念頭一向聽之任之——因為在英文裡找不出恰當的同義詞。當時他對我可絕口不提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時分,他才突然問我,在慘案現場有沒有看到什麼特別情況。

  他口氣裡著重「特別」這個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驚。

  「沒,,沒什麼特別的,」我說道,「至少,跟報上看到的記載沒什麼兩樣。」

  「報上恐怕並沒涉及本案那種慘絕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不過,別去管那張報紙的無稽之談吧。我看,這件疑案大家認為破不了,其理由倒應該看成容易破案——我說的是本案的特點中那種超越常軌的性質。由於表面上找不到動機——不是殺人的動機——而是殺人手段這麼毒辣的動機,警察局竟弄得一籌莫展。樓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並沒旁人,再說沒有一條出路逃得過上樓那夥人的眼睛,這而件事眼明明聽到了爭吵聲音,表面上看來完全矛盾,這點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房裡亂七八糟,死屍倒塞進煙囪裡;老太太的屍首殘缺不全,慘不忍睹;官府辦案的碰到這些情形,加上剛才提到過的原因,以及種種不必多提的情形,他們吹噓的聰明自然施展不出,無能為力。他們犯了個大錯誤,可這倒也尋常,他們把難得看見的事錯當做奧妙透項的事了。不過,如果要探求事實真相,只須打破常規,就可以摸索出一條道理來。象咱們目前進行的查訪工作,與其問『出了什麼事』,還不如問『出了什麼從沒出過的事』。老實說,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決,或者說,已經解決了,我看作容易,警察看作破不了,這恰恰成為正比。」

  我暗吃一驚,默不作聲地盯著他。

  「我正在等著,」他望著房門,接下去說,「我正在等著一個人,這人也許不是這兩件慘案的兇犯,可是跟這次行兇一定有幾分關係。這些罪行中慘無人道的一節恐怕跟他絲毫無關。但願這個猜測不錯,因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託在這上面了。我在這間房裡,無時無刻不在盼望那人光臨。不錯,他或許不會來;可是多半會來。要是來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這是手槍;咱們兩個都知道到時候怎麼樣使槍。」

  我拿了手槍,簡直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也信不了自己的耳朵,杜賓卻逕自說下去,八成象在自言自語。我早就交代過了,碰到這種時候,他總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話是對我說的;聲音雖然不高,那副腔調卻是一般用來跟老遠的人說話的。眼睛光是茫然望著牆上。

  「大夥在樓梯上聽到的吵架聲音,不是那兩個女人的,這點完全由證人證實了,」他說道。「咱們可以放心,不必懷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兒,事後再自殺。我說到這件事,主要是為了說明兇殺的方法;因為列士巴來太太的力氣不會那麼大,要把她女兒的屍體塞在事後發現屍體的煙囪裡,可絕對辦不到;再說她自已遍體鱗傷,人家決不會認為她是自殺。因此,兇殺這件事是第三者幹的;第三者的聲音呢,也就是大家所聽見的吵架聲。我現在來談談證人的供詞吧,不談有關這些聲音的全部供詞,單談那種供詞中的特殊點。你看到有什麼特殊的嗎?」

  我就說,證人一致認為粗聲粗氣的那個是法國人,可是說到尖聲尖氣的那個,或者,照其中一人說是刺耳的聲音,那就各有各的說法。

  「那是證據,」杜賓道,「可不是證據的特殊點。你沒看出什麼特殊的地方。但這裡頭有一點得注意。正如你所說,證人都認為粗聲粗氣的那個是法國人;在這問題上意見都一致。可是說到尖聲尖氣的那個,特殊點就來了,特殊點倒不在於意見不一致,而在於這些證人,無論是意大利人、英國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法國人,一形容到那個聲音,人人都說是外國人的聲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們本國人的聲音。沒一個把這聲音比做他通曉的任何國家的語言——恰恰相反,法國人認為是西班牙人的聲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話,就聽得懂幾個字眼。』荷蘭人硬說是法國人的聲音,可是在他的供詞裡卻說:『不懂法國話,證人是通過翻譯受訊的。』

  「英國人認為這是德國人的聲音,但『並不懂得德國活』。西班牙人『肯定』這是英國人的聲音,可是他完全『根據說話腔調判斷的』,『因為他一點英國話都不懂。』意大利人卻以為是俄國人的聲音,但『從未跟俄國人談過話』。此外,還有一個法國人跟頭一個法國人說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聲音;可是,並不通曉那種語言,就象那個西班牙人一樣,『根據說話腔調』。瞧,當時那聲音真是多麼希奇啊,看這種供詞,能夠證實那是哪種聲音呢!——這種聲調,連歐洲五大區域的公民都沒聽慣!你會說那大概是亞洲人的聲音——是非洲人的聲音吧。在巴黎,亞洲人可沒幾個,非洲人也數得清;不過,先不去否定這種推論,現在只提出三點,請你注意。一個證人說這聲音『與其說是尖聲尖氣,不如說是刺耳』。還有兩個證人說是『又快又亂』。沒一個證人提到他聽得出什麼字——象什麼字眼的聲音。

  「我不知道。」杜賓接著說,「你聽了我這番話,心裡有什麼譜;可是不瞞你說,就憑供詞上談到粗聲粗氣和尖聲尖氣的這一部分,便可以作出合理的推論,這種推論完全足以令人產生疑問。根據這個疑問順藤摸瓜,就可以進一步調查這件疑案。我剛才說『合理的推論』,可我的意思並沒全部表達出來。我原想說這種推論是唯一合適的推論,這種推論的唯一結果必然產生疑問。不過是什麼疑問暫時還不說。只要你記住,我心裡這個疑團完全有根有據,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間寢室時,對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標心裡有個譜。

  「現在咱們就算到那間寢室去了吧。先找什麼呢?兇手逃走的方法。咱們倆誰都不信不可思議的怪事,這是不消說的。列士巴奈太太母女倆不會給妖怪殺害。行兇的是個有血有肉的,逃走時也不能化為一縷輕煙。那麼怎麼逃的呢?幸虧這問題只有一種推論的方式,靠了這方式一定能得到個明確的判斷。咱們把兇手可能採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大夥上樓的當兒,兇手明明就在發現列士巴奈小姐屍體的房裡,至少可以說是在隔壁房裡。因此只要在這兩間房裡找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經把四處地板、天花板和磚牆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沒什麼秘密出口逃得過他們的法眼。可是,我信不過他們的眼力,親自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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