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學良傳 | 上頁 下頁 |
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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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據報道,楊、常伏法後,社會上謠言頗多,人心浮動,張學良鑒於事關人心安危,國際信用,曾舉行記者招待會,談話要點如下:(一)處決楊、常時確經過相當之法律手續,鄙人萬不能作出不合法的事。(二)外間有謂出於黨派關係者,目下楊黨人人自危,此亦為揣度之言。若論楊党,我張學良為天字第一號的楊黨,無論那個楊黨也沒有我與鄰葛的關係深,處置楊党,應當先處置我。此舉決無黨派關係,完全因為罪跡昭然,不能以私害公。(三)余與楊、常相交至厚,公事既然辦了,私情依然得盡,楊、常侵吞公款,決由餘私人填補,其家屬及財產仍子依法保護,與楊、常有關之人,絕不株連。 與此同時,為盡私人感情,張學良除注意優恤楊常家屬,派人為楊、常辦理喪事外,還特致函楊夫人,以示慰問、關切之意,信曰: 楊大嫂鑒: 弟同鄰葛相交之厚如同手足,但為國家計,弟受人民之囑託,國家之寄任,不能顧及私情。唐太宗英明之才,古今稱頌,建成、元吉之事,又有何策呼?弟受任半載以來,費盡苦心,百方勸導,倩人轉述,欲其稍加收斂,勿過跋扈,公事或私人營業,不必一人包辦壟斷。 不期驕亂性成,日甚一日,毫無悔改之心。如再發生郭(松齡)王(永江)之變,或使東三省再起戰禍,弟何以對國家、對人民乎?然論及私交,言之痛心,至於淚下。 弟昨令兩日,食未入口,寢未安寐,中心痛耳!關於家中後事,請大嫂放心,弟必盡私情。父母子女,皆如弟有,弟必盡力撫養教育,望大嫂安心治理家務,成其後事為盼。弟之出此書,非欲見諒于嫂,弟之為人,向來公私分明,自問俯仰無愧,可質天日。此書乃盡私交,慰家中老幼,勿奔走流離,胡亂猜疑。已令潘桂庭、葆健之辦理後事,一切請同該二人相商可也。 小弟良手啟 如大元帥出此,弟必叩首求情。然弟身受重任,十目所視,十手所指,不能不顧及全域,為國家、為人民計也。望大嫂三思而宥之!又及。⑾ 不久,楊、常發喪,有儒將風度,在古典文學和古詩詞方面造詣頗深的張學良,還痛心地為楊宇霆和常蔭槐分別寫了挽聯。 《張學良挽楊宇霆聯》寫的是: 詎同西蜀偏安,總為幼常揮痛淚! 淒絕東山零雨,終憐管叔誤流言!⑿ 《張學良挽常蔭槐聯》則是: 天地鑒餘心,同為流言悲蔡叔! 江山還漢室,敢因家事罪淮陰!⒀ ⑾⑿⒀1929年1月12日《新晨報》。 由上可知,張學良為使楊、常「化彼貪頑,共循軌道」,曾耐心等待,做了不少工作,即使由於對方「奸險性成,日甚一日」,以致不得不「大義滅親」,而必須以非常手段來處置時,他也儘量撫慰家屬,不事株連,力求做到有理、有利、有節,可謂仁至義盡,這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對於半個多世紀前的這樁歷史公案,對於楊、常二人被殺當時的真實情形,不少人仍有疑問,並仍有各種各樣的傳聞,甚至寫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報紙和書籍裡,如司馬桑敦在他的《張學良評傳》中就引過端納等人的一些說法,事情與通常所說的似乎完全兩樣。據這本在美國出版的題為「端納」的傳記談: 張學良告訴端納說,有幾位老帥的舊屬事前密告他,楊、常計劃在1月12日發動兵變,要張學良有所戒備,並建議他勿寧先下手為強。張學良最初不大相信這個情報。 1月8日晚,張學良曾召楊常到他的官邸,他要楊宇霆提出一份關於兵工廠的開支報告,也要常蔭槐提出關於鐵路交通的年終報告。楊常二人均允在第二天把這報告拿來。 張學良在這時候,為了是否處決楊、常二人曾費了一番思索。他曾取決於命運。他用一塊銀元打賭。他向空拋出銀元,心中禱告:銀元落在正面扣起他們,若落在背面便立即處決他們。豈知,銀元竟兩次都是背面著地。他的夫人在旁說,也許這塊銀元背面較重,於是,他改變了禱告:正面處決他們,背面扣押他們,不料,這次竟三回都是正面。於是,他下了最後的決心。 10日晚,張學良再召楊常到官邸。他向二人追問到收支報告和年終報告,但,楊常二人非特拒交出報告,而且兩人的回答態度,毋寧加速了張學良的殺機。 楊宇霆冷冷的說:「兵工廠歸我管。」意思說,你問這個做什麼。而常蔭槐更對張學良冷笑說:「你年紀輕,管什麼鐵路交通事?」 張學良聞言立刻站了起來。他開門喊進他的幾名屬下,命令他們用手槍向楊常頭上開了槍…… 端納的這本1948年出版的傳記中談到的這些情況,與事實有出入,這是自不待言的。但也不能說全不可信,有些事看起來未免玄乎,甚至是不可思議的,然而卻是真實的。比如說張學良擲銀元的事吧,原先也半信半疑,實際卻是真有其事。劉潤援引他對吳靖女士(趙四小姐的嫂嫂)的訪問說:「吳靖女士告訴筆者:一九三七年春天,也是『西安事變』後不久的日子,張學良出於義氣,陪送蔣介石回南京。不想蔣介石背信棄義,竟將張學良軟禁起來時,趙四小姐離開西安,住到上海張學良將軍的寓所。那時,吳靖女士和她的先生趙燕生(趙四小姐的胞哥)從北京來看趙四小姐。有一天,大家在花園中散步,趙四小姐對吳靖女士說:『六嫂(趙燕生排行第六),少帥在處理楊宇霆、常蔭槐時,真是緊張,他一直舉棋不定,還是他投擲了三次銀幣,才下了決心的。』……」⒁ ⒁ 劉潤:《張學良真的擲過銀元嗎?》,載1985年1月20日《文匯報》。 至於楊、常伏法經過,外間傳聞不少,在這以後的有關報刊和書籍裡,對此事也有記載,但說法不一。筆者認為武育文和張沛漢分別介紹的情況,是比較客觀的,因而擇其要者加以援引,供讀者參閱。 武育文文章在談到楊、常1月10日下午同去大帥府,為要求成立東北鐵路督辦公署逼張簽字,張以吃晚飯時間已到相推託,提出晚上再議,楊、常暫離帥府時這樣寫道: 楊、常走後,張學良立刻打電話召高紀毅進府,時間是下午五點半鐘。高進府被張學良召入內室,面授機宜,張向高說:「楊宇霆、常萌槐二人欺我太甚,他們想盡辦法,阻撓全國統一,今天又來強迫我成立東北鐵路督辦公署,並要發表常萌槐為鐵路督辦,說是為的能夠管理中東鐵路。事關同蘇聯的外交問題,這事要辦也應該請示南京,從長計議。但他們要我立刻簽字發表,太不成話了。現在他們正在回去吃飯,少刻就會回來。我給你命令,立刻將他二人處死,你率領衛士去執行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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