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學良傳 | 上頁 下頁 |
三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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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是楊、常利令智昏,或者說是他們自己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東北五路」這個日本人的政治訛詐早已使張學良怒不可遏了,他們偏偏在這時又節外生枝,提出一個涉及外交和東北政局穩定的新問題,即「要求成立東北鐵路督辦公署,以常蔭槐為督辦,其理由是,中東鐵路為中蘇合辦鐵路,一向不接受東北交通委員會的指揮;如果成立了東北鐵路督辦公署,就可以將它納入管轄之內。張學良當即表示,目前東北甫經安定,涉及外交大事應該慎重考慮,不能草率從事,此事必須從長計議。」⑧ ⑧薛景平:《楊宇霆其人其事》,《瀋陽文史資料》第十輯,1985年6月出版。 很明顯,對於楊、常的這個提議,張學良是不贊成的,所說慎重考慮等,不過是推託之詞,楊、常若稍有自知之明,應該就此止步了。可是他們竟堅持己見,繼續糾纏,掏出事先就已寫好的便條,硬要張學良當場拍板,即行簽字。張學良被逼無奈,心中冒火,幾次想拒絕,可又覺得多有不便,看看天色向晚,才說晚飯時間已到,容飯後再作決定,並留二人在帥府用飯。楊、常躊躇滿志,認為只要他們開了口,這點面子,少帥還是會給的,沒想到他先面有難色,現又推到晚上,看來事情並不那麼簡單,說不定還得跟這個後輩小子較量一番,他才肯就範哩。也好,晚飯後定就晚飯後定吧。不過,在帥府與他共進晚餐就不必了,因為來時都沒跟家裡人說,家裡會等他們回去吃飯的,所以對少帥的挽留都謝絕了,決定先回家吃飯,晚上再來。 也就是在這天晚上,即1929年1月10日夜,當楊、常各自回家吃過晚飯,再次在大批警衛人員護衛下,重又來到大帥府不久,這座一向幽靜的宅院的一間客廳內,突然傳出幾聲低沉、急促、同時也是異常清晰的槍聲,聳人聽聞的槍斃楊、常的事件發生了! 對於五十多年前的這樁歷史公案的發生及其社會背景,我們在前面已有不少論述,想讀者對此不會覺得多麼突然,可是對於它的真相,特別是楊、常被殺的癥結和槍斃楊、常的經過,卻歷來眾說紛紜,國內外有些學者專家甚至認為這件事的真實情形,一直到今天仍然還是個謎。 持此觀點的,多系海外學者,他們由於種種原因,特別是客觀條件的限制,有這看法是不奇怪的。然而,就國內大多數學者而言,則並不認為是個多麼難以捉摸的問題。大量資料說明,楊常事件的前因後果及其被槍斃的經過,可以說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既不是內中還有什麼秘而不宣的隱私,也不存在什麼人為的掩飾或封鎖。可是,事發後何以議論紛紛、甚至至今有人仍認為它是一個難猜的謎呢?這顯然與事發的突然性和當時的一些猜測和傳聞有關。此事發生後,奉天和外地的一些報紙圍繞楊、常之死都有一些報道,還發表了東北當局有關此案的文電、談話和信函。這一方面使人們瞭解了楊、常二人的劣跡和張學良在這場生死攸關的鬥爭中的果斷和進步的思想傾向,一方面也因為某些報紙的渲染和臆斷,使人們不辨真偽,甚至誤認為是一種謀殺,因而對案情的認識仿佛又墮入五里霧中。如北京《新晨報》在當時的一則新聞報道中就這樣寫道: 昨(十一日)下午一時本社得某方確息,謂楊宇霆、常蔭槐、翁之麟(翁未參與其事,更未被捕,這裡系誤傳——筆者)三人,前(十日)晚十時奉張學良召至總司令部談話,比至,即被監視,失卻自由,同時派兵將兵工廠包圍,將願有衛隊一律繳械,並包圍楊等住宅,大舉搜索。楊宇霆常萌槐昨(十一)日晨已經執行槍決,槍彈貫入楊之頭部,腦漿迸裂,慘不忍睹,屍體已交家屬領去。下午三時半,張學良當派外交部秘書王家楨赴日使領館晤林總領事,聲明發現彼等重大陰謀,故斷然處置,與對日問題無關。下午五時,已通電向各方面報告。⑨ ⑨1929年1月12日《新晨報》。 這則消息的特點是快,它所報道的也都有一定的根據,但因為作者未作認真調查,是匆忙發出的,所以難免語焉不詳,甚至含有一些猜度的成分,所以這則新聞,不看也罷,看了也許會更增疑竇,甚至大為驚訝呢! 實際,這是公開的秘密,就是張學良也沒有捂著蓋著。他發通電,見記者,尤其那向國府和全國各地發出的通電,更是直言不諱地歷數楊常種種不軌之圖謀,電雲: 銜略…… 統一告成,建設開始,凡我同志正宜和舟共濟,協力圖功,學良受事以來,對於先人舊有僚佐,無不推心置腹,虛衷延納,其中尤以東三省兵工廠督辦楊宇霆、黑龍江省長常蔭槐二人共事最久,倚畀尤殷。乃楊常朋比,操縱把持,致使一切政務受其牽制,各事無從進行。臚其罪狀,厥有數端。溯自民國十三年後,屢次戰禍均由彼二人慫恿播弄而成。跡其陰謀私計,世或未知,自我先大帥佳電息爭,倡導和平,信使往來,南北協洽,獨彼二人遲回觀望,陰事阻撓。近如,灤東五縣不肯交還其阻撓者一;平奉車輛學良已商允交還,惟彼二人從中作梗不放行,坐使中外人士咸受苦痛,而車輛廢置破壞,公私損失,何可紀極,其阻撓者二;灤東撤兵,順應世局,正協人心,而楊常堅持異議,其阻撓者三。以上三端,學良曾再三婉商之,借友勸導之,用命令申斥之,而彼二人概置不理,使中外人士對我方不懷好感。觀遠因則釀成戰禍之罪魁,觀近因則破壞和平之禍首;論其罪狀,不獨害我東省,災害我中華。學良夙夜警惕,私冀奠我三省于磐石之安,勿令再有軍事行動,謀工商之發達,謀中外居民之幸福,使吾鄉父老子弟安居樂業,耿耿之誠,可質天日。乃彼二人包藏禍心,事事陰謀破壞,處處竭力把持,以兵工廠及交通事業為個人私利之淵藪,把持收入,不解省庫,且向省府逼索鉅款。其動用款項可有案稽者,已達現洋二萬萬餘元,既無長官批示,亦無部處核銷,一手遮天,多入私囊。任用多其親屬,政府歸其操縱,出門者,每予袒庇,非其私黨,加以摧殘。 前如王永江被換,郭松齡之激變,果誰為之!近如金融之擾亂,戰爭之延長又誰致之!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吾東省人皆知之,而世人或未盡知也。學良忝膺疆寄,畀以重任,待以腹心,誠欲化彼貪頑,共循規道。同人等念其多年共事,曲予包容,不謂彼輩奸險性成,日甚一日,近更暗結黨徒,圖危國家,念及此,曷勝隱痛,學良與同人再四籌商,僉謂非去此二人,東省大局非徒無建設之望,且將有變亂之萌。大義滅親,何況交友,毒蛇螯手,壯夫斷腕,學良等不敢違棄公誼,徒顧私情,當於真(11)日召集會議,並邀彼二人列席,當眾按狀考問,皆已俯首服罪,詢謀僉同,即時宣佈罪狀,按法執行,國家自有定律,非同人等所能輕重,所冀海內明達。 調查內情,乃明真象,特電奉聞。 張學良、張作相、萬福麟、張景惠、瞿文選、劉尚清、劉哲、莫德惠、王樹翰、沈鴻烈、湯玉麟、袁金鎧、真(11)印。 中華民國十八年一月十一日的⑩ ⑩《張學良將軍資料選》,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年11月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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