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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多年來,我腕上戴著的是母親幾十年前的一塊舊表。出國前,就算我有錢也買不到一塊上海牌女表。那時,手錶、自行車、九寸黑白電視和大立櫃等木制家具都得憑票購買。票證又得抓鬮才能得到。所以,有錢沒票也別想買到東西。厚道的NHK外事人員老八木大約看出了我們囊中羞澀的窘態,他說,要和女翻譯紅子合夥送給我一塊手錶留作紀念。但我說:我的手錶是母親的紀念品,在我的心目中那是塊世界上最好的手錶,我不想再要別的手錶了。我以為我的回答能給中國人留點面子,但老八木和紅子是否相信我的謊言,就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事情了。

  在三越百貨公司,我們一行像競走似的在各樓層裡遠離櫃檯「遊行」了一番之後,便告訴陪同人員,我們什麼都不缺,然後,立即脫離現場,免去尷尬。

  日本之行使我受到了強烈的震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五十年代初期,中國與戰敗國日本的國民經濟水平原本相差不多,三十年來,中國人天天都被告知臺灣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等待著我們去「解放」。但走出國門,看到了外面真實的世界,才發現恰恰是我們自己被那些「水深火熱」中的「受苦人」遠遠地拋在了後面!

  回到北京,整整一個星期,我沒有出門,心情非常沉重。好一陣子我不想說話只想哭,為我多災多難的國家,為我多災多難的民族,也為我自己。

  在一個個政治運動裡,中國人內耗了太久,在經濟建設的發展中,中國人的彎路走得大多。該是思索一下的時候了,該是靜靜地深深地思索一下的時候了。

  跟隨鄧小平赴日採訪已是二十年前的往事了。訪日期間,鄧小平副總理在離開東京前往外地之前,曾到中國駐日使館去看望那裡的工作人員。隨行採訪的新聞工作者也得到了接見。合影的時候,大家都不約而同地讓我站在了鄧副總理的身後。如今,雖然為中國的巨大變革立下了汗馬功勞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已經不在人世了,但二十年來,中國改革開放的成績舉世矚目。中國終於穩步地朝著「當今的世界」走去。

  【二十三 第一次婚姻】

  哪一個人在結婚的時候不希望白頭到老?若能預見日後還有離婚的一天,誰還會去膛那趟混水?但是,人際中最複雜的嬌姻關係,卻大都成就在人們尚不夠成熟的年輕時光,在正常的歲月中,都未必能夠正確地選擇和駕馭婚姻,更何況一個非正常的年代?只是,一個人走錯了路可以回頭重來,買錯了東西可以退貨再買,但惟獨人生是條單行道,不可能毫無痕跡地重新生活一遍。尤其是婚姻。

  和許多同齡人一樣,我在蘇聯五十年代電影的薰陶下度過青春期的時候,對愛情和婚姻充滿了理想主義的憧憬,可適婚年齡卻恰逢一切都亂了套的文化大革命。

  我的第一次婚姻,從一九六八年端午節開始,維繫了十二個年頭。本來,婚姻的私人性質極強,不必公諸於眾,特別是我的前夫早已再婚,我也有了新的家庭,兩個孩子已隨我移居美國,正在繼續學業,往事早已逝去,前路仍需努力,何必再費神去對那場已結束了近二十年的婚姻我是你非地說短論長?但是,直到一九九八年夏天,我才從一位摯友曾在廣播界工作過的母親那裡聽說,對於我那場婚變前後的無數謠言中,在中國廣播電視界流傳得最廣的竟是一個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的版本:一九七八年,完成了對鄧小平日本之行的報道,我與中央電視臺採訪小組一起搭機抵達北京時,被一輛日本駐華使館的小臥車徑直從機場接走並就此失蹤。她沒有再多說什麼,但想必還有更為「精彩」的情節,不然怎麼能成為流傳甚廣的「口頭文學」?

  雖然這種無稽之談著實令我啼笑皆非並已無動於衷,但我卻因此改了主意,接受了建議,談談第一次婚姻的前後左右。

  有著強烈的事業心和在婚戀上重精神而不重物質的理想主義是五、六十年代的青年人共同的特點。我也並不例外。

  雖然我小小年紀就參加了工作,胸無城府,環境又十分單純,但年輕的時候,大約有些像現在人們愛說的「玩深沉」,我幼稚地從進電視臺後遭遇的一件小事中總結了一些形而上學的人生經驗,並影響了日後的生活.

  十歲那年,在一次社會活動裡,我結識了一個小男孩。從四年後我們重逢開始他一直與我通信。後來,我去了電視臺,他進了藝術院校。

  我曾經推崇「青梅竹馬」,認為彼此知根知底,可以有個長長遠遠的一生。雖然我們之間有著朦朦朧朧的感覺,我也以為一切已盡在了不言之中。只是我們當時實在年輕,而「立業」又是人生的首要大事,所以,交往時都十分理性和矜持,單純得連手都沒有拉過一下。但是,少男少女間缺乏激情的交往大約註定先天不足,註定不再會衍生出愛情。

  愛情火花的碰撞是可遇不可求的機緣,後來,在藝術院校共同的學習生活中,那男孩與他的同班同學,也是我小時候的夥伴相愛了。但他們的相愛卻在班級裡弓!起了軒然大波。只因他們的班主任以及班上的一些同學都與我相識,並知道那男孩與我的交往。不久,我收到了那些同學中一封打抱不平的「揭發信」。

  客觀說來,那男孩和那女孩,在共同的學藝生涯中相愛,實在是一件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情。人世間曾有幾人能把青春期感情的萌動維持一生?而求新欲原本是人類的本性之一,那男孩應該有選擇的自由。

  回眸往事,我與那男孩之間充其量有的只是青春期少年人的友情,連初戀都算不上,所以,收到「揭發信」後我並沒有像「失戀」似的情緒波動。當聽說周遭對他們的壓力,連我都感到過分得太多,以致還給那女孩寫了一封信,告訴她我能理解所發生的一切,並不責怪他們。我說,我們是自幼的朋友,不要因此影響了我們的友情等等。這封信並沒寄出。對我們都熟識的一位長者那時正巧來北京開會,他看了我的信並勸阻了我。我沒有問過不要寄出那信的理由,只因他是我敬重的人,我相信他自有道理,就把那封信銷毀了。

  自我收到「揭發信」後,一句話都沒對那男孩說,也不與那男孩再有任何聯繫。不久,男孩的姐姐,也是我的好友交給了我一塊天藍色的羊毛方頭巾。她說,是弟弟托她轉送給我的。天藍是我年輕時最喜歡的顏色。一切仍盡在了不言之中。

  雖然,我對那兩位自十歲就相識的童年朋友並無怨恨,雖然,那男孩的母親後來仍然邀我去過她家,當然是那男孩不在家的時候。她說,要我去看看那男孩的父親。雖然,兩位老人待我一直像自己的孩子,但我明白,我應該遠離與他的生活有任何牽連的人和事。這對他、對她、對我,都好。在那個乾冷的初冬,我與那兩位童年朋友之間,畫下了一個永久的句號。

  雖然,我默默地埋葬了那段少女時代朦朧的感情,但我卻決定十年之內絕不再接觸「個人問題」。我汲取的是並不正確而又自認為飽經滄桑的人生經驗。我的幼稚加上五、六十年代的道德教育,以至日後在我遭到「文革」滅頂之災的前夕,在第一次婚姻中,匆忙地打發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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