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細敘滄桑記流年 | 上頁 下頁
一一二


  碰上我這個機會主義分子,只要不給我製造太大的麻煩,我會隨遇而安。在初到上海階段,她人地生疏,我自認為對她有保護的責任,比如那次她從半樓梯摔下來,我承認是我失職,事後陪她逛街買衣料鞋襪,彌補我的過失,記得我還陪她到一個朋友開的照相館,經過特別設計,拍了兩張婚後合影,兩人相對微笑,看來相當融洽而富於情誼。直到今天,我還從舊相冊中找到那兩張照片,給我女兒和孫女看,表示我當年對羅彩雲不是完全沒有感情的。

  由於時間的推移,歷史的進程,我們兩人各自所處的地位,所接觸的世界,差距愈來愈大。到了1935年,我認識了那位女畫家梁白波,吸引我走進了另一個天地,個人的事業和個人的內心世界都獲得某種程度的和諧,原來的這個不太協調的家庭就被破壞了。

  這個家庭是被梁白波破壞的嗎?不是!是我自己所積累的心理變態破壞的。上面提到,每當我感到寂寞空虛時,就會獨自出去尋樂,尋覓勢補。白波的出現,真正填補了我心靈上的空虛,促使我下定決心改變我的生活環境,以求靈魂獲得比較穩定的充實。但是要改變處在夾縫中的生活環境是相當困難的,因為我腦子裡還殘留著封建道德對我的束縛。1935年到1937年兩年間,我和白液的同居生活就如同逃犯那樣,時時處在顛沛流離之中,而羅彩雲則如緝私的巡警,隨時可以追蹤襲擊。

  記得1936年被襲擊兩次,一次在上海某處亭子間;由女兒的奶媽偵察追蹤,把我們抓獲,請到羅彩雲的住處,優利相待,羅氏伊然以大太太自居,把白波看成我的姨太太,我為白波的受辱而不知所措。羅氏大概請教過她的牌友,設此圈套,迫使白波聽命於她,保持她的權力地位,與她分享同一個男人的利益。這個苦肉計理所當然被我拒絕,我和白波便躲到了南京。半年之後,羅氏又生一計,帶了她的父親,也就是我名份上的岳父大人,闖來南京廊東街我和白波的避難所,由其父作證,逼我定個名喻,確定羅氏的正統地位。白波不得不躲在鄰居家暫避,我則被牽著鼻子送羅氏父女回上海,由律師作證,立下字據,保證羅氏每月應得的生活費,才把我放回南京。經過這後一次襲擊,白波如驚弓之鳥,表示要結束這種恥辱的浪漫主義生活。我把這次回上海立字據辦分居手續的詳情告訴了她,保證以後她再不會遭到襲擊,她才回心轉意,繼續同享新才子佳人的生活。

  我和羅彩雲之間為什麼不能辦離婚?一是她本人不同意,她所傳的理由為她是明煤正娶,處於正統地位,照舊習慣,除非犯了族規家法,才能辦離婚。另一方面,按當時上海習慣,要離婚就得付一筆終身贍養費,這是我力所不及的。但有個變通辦法,叫做「變相離婚」,即由男方保證每月付給一定數目的生活費,保持女方的夫人地位,但二人分居。按照我當時的經濟條件,只能接受這後一種變相離婚辦法,以換取我的自由地位。當然,這裡也還有一個我對羅彩雲的同情心問題。我總覺得,她自幼未進學校,處於文盲地位,不能完全由她本人負責,歸根結底,我不該憑一時衝動,甘心屈服于包辦婚姻,鑄成了大錯。另外,我腦子裡還有封建意識,認為羅彩雲為葉家生兒育女,也是一種美德,我有保護的責任。總而言之,是我自己對半封建半開放的社會採取了妥協態度,造成了一個陰陽怪氣的局面。

  1937年日寇大舉侵略中國,8 月13日進攻上海,一我急忙從南京趕到上海,把羅彩雲和剛斷奶的女兒送上滬杭列車,平安回到浙江老家。抗戰八年,我在大後方,羅彩雲帶了兒女在老家跟我父母一起生活。1945年日寇投降,次年我曾回浙江探望過她們,當時兒子申蘇已進中學,女兒明明才上小學。

  1946年我和戴愛蓮去美國訪問之前,把明明接出來寄養在嘉興張樂平家。第二年我從美國回來,受聘到北平藝專任教,明明就在戴愛蓮的照顧之下,進小學,升中學,最後進了戴愛蓮的舞蹈學校,繼承後母的事業。兒子申布于1949年進入中央美術學院,成了美術事業的後繼者。1953年申布從美院畢業,分配到江蘇藝術學院當教師。他結婚後,把母親接到無錫一同生活。在此之前,由於兒子的勸導,羅彩雲在浙江老家和我辦了離婚手續。以後她一直和兒子、媳婦生活在一起。

  「文化大革放」期間,我被打成牛鬼蛇神,住了三年牛棚七年監獄,無力支付羅彩雲的贍養費,全靠兒子、女兒供養她。有一個時抵明明曾接她母親到北京住了一陣。後來也許因為羅彩雲是反革命分子葉淺予的老婆,被趕回南京,仍然依靠兒子生活。

  1975年我從秦城監獄釋放出來,女兒告訴我她母親已于1970年某晚吞服了過量安眠藥離開了人間,最後一句遺言是向兒子說:「你們葉家害得我好苦!」聽了這個消息,我神經為之一震,立刻感到自己對此負有嚴重責任。這是她對生活完全絕望的控訴,我怎麼能無動於衷呢!回首當年由於我的輕舉妄動,應了一句名言叫做「始亂終棄」,我後來又被梁白波、戴愛蓮所棄,可以說也應了一句名言叫做「因果報應」。

  我真信什麼「始亂終棄」和「因果報應」嗎?不!自從和羅彩雲辦了離婚手續,我以為再也不欠她什麼了。認真回憶1935年那時,我們生活在不同的兩極。我要向上,她卻拉我後腿;我在創造精神財富,她卻在一百三十六塊麻將牌上浪費時間;我要求靈魂解放,她卻拼命往我身上捆繩索。我掙扎得好苦啊!所謂「你們葉家害得我好苦!」,站在羅彩雲的角度看是合乎情理的,然而,從葉淺予的角度看,不也是掙扎得好苦嗎?!

  現在是1989年,我正在寫婚姻生活的回憶錄,首先想到的是羅彩雲。是她,使我切身體驗了男女之間愛的基礎是什麼;是她,使我明白包辦婚姻本身就是罪惡,結婚雙方本人不能負責。我之所謂同情或倒隱之心,是封建人道主義的迷藥,我曾被迷藥迷住了心竅;我的一些仟誨語言,實際是虛偽的。封建道德不知傷害過多少人,羅彩雲被傷害了,我也被傷害了。個性解放是人的固有權利,誰也無權阻止。我完全肯定我和梁自波的結合是合乎情理的。至於羅彩雲之處於文盲地位,她自己不能負責,她並沒有錯,錯就錯在我對這次婚姻的盲目性。後來一旦清醒,一旦覺悟,應該堅決糾正,不應該拖泥帶水,陰陽怪氣地拖累對方。我有內疚,也是實情,等到變成白髮老翁,才來暴露內疚,未免大虛偽了。在羅彩雲問題上,我不怕人罵我害人,也不怕人罵我虛偽,我是徘徊在封建與開放夾縫中的一個怪胎。1954年我兒子勸他母親和我辦離婚手續,是下一代人挽救上一代人的合理行動,我很感激他這一大膽的行動,使我卸下了一個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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