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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


  當王公大臣們奉了太妃們之命,向我提出我已經到了「大婚」年齡的時候,如果說我對這件事還有點興趣的話,那因為結婚是個成人的標誌,經過這道手續,別人就不能把我像個孩子似地管束了。

  對這類事情最操心的是老太太們。民國十年年初,即我剛過了十五周歲的時候,太妃們把我父親找去商議了幾次,接著,召集了十位王公,討論這件事。從議婚到成婚,經歷了將近兩年的時間。在這中間,由於莊和太妃和我母親的先後去世,師傅們因時局不寧諫勸從緩,特別是發生了情形頗為複雜的爭執,婚事曾有過幾起幾落,不能定案。

  這時莊和太妃剛去世,榮惠太妃沒什麼主見,剩下的兩個太妃,對未來「皇后」人選,發生了爭執,都想找一個跟自己親近些的當皇后。這不單是由於老太太的偏愛,而是由於和將來的地位大有關係。敬懿太妃原是同治妃,她總忘不了慈禧在遺囑上把我定為承繼同治、兼桃光緒的這句話。隆裕太后在世時滿不睬這一套,不但沒有因為這句話而對同治的妃有什麼尊重的表示,反而把同治的妃打人了冷宮。隆裕死後,雖然太妃被我一律以皇額娘相稱,但袁世凱又來干涉「內政」,指定端康主持宮中一切事務,因此敬懿依然不能因「正宗」而受到重視。她的素志未償,對端康很不服氣。所以在議婚過程中,這兩個太妃各自提出了自己中意的候選人,互不相讓。

  最有趣的是我的兩位叔父,就像從前一個強調海軍,一個強調陸軍,在攝政王面前各不相讓的情形一樣,也各為一位太妃奔走。「海軍」主張選端恭的女兒,「陸軍」主張選榮源的女兒。為了做好這個媒,前清的這兩位統帥連日僕僕風塵于京津道上,匆匆忙忙出入于永和宮和太極殿。

  究竟選誰,當然要「皇帝」說話,「欽定」一下。同治和光緒時代的辦法,是叫候選的姑娘們,站成一排,由未來的新郎當面挑揀,挑中了的當面做出個記號來——我聽到的有兩個說法,一說是遞玉如意給中意的姑娘,一說是把一個荷包系在姑娘的扣子上。到我的時代,經過王公大臣們的商議,認為把人家閨女擺成一排挑來挑去,不大妥當,於是改為挑照片的辦法:我看著誰好,就用鉛筆在照片上做個記號。

  照片送到了養心殿,一共四張。在我看來,四個人都是一個模樣,身段都像紙糊的桶子。每張照片的臉部都很小,實在分不出醜俊來,如果一定要比較,只能比一比旗袍的花色,誰的特別些。我那時想不到什麼終身大事之類的問題,也沒有個什麼標準,便不假思索地在一張似乎順眼一些的相片上,用鉛筆畫了一個圈兒。

  這是滿洲額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名叫文繡,又名蕙心,比我小三歲,看照片的那年是十二歲。這是敬懿太妃所中意的姑娘。這個挑選結果送到太妃那裡,端康太妃不滿意了,她不顧敬懿的反對,硬叫王公們來勸我重選她中意的那個,理由是文繡家境貧寒,長的不好,而她推薦的這個是個富戶,又長的很美。她推薦的這個是滿洲正白旗郭布羅氏榮源家的女兒,名婉容,字慕鴻(後來在天津有個駐張園的日本警察寫了一本關於我的書,把慕鴻寫成秋鴻,以後以訛傳訛,又成了鴻秋),和我同歲,看照片那年是十五歲。我聽了王公們的勸告,心裡想你們何不早說,好在用鉛筆畫圈不費什麼事,於是我又在婉容的相片上畫了一下。

  可是敬懿和榮惠兩太妃又不願意了。不知太妃們和王公們是怎麼爭辯的,結果榮惠太妃出面說:「既然皇上圈過文繡,她是不能再嫁給臣民了,因此可以納為妃。」我想,一個老婆我還不覺得有多大的必要,怎麼一下子還要兩個呢?我不大想接受這個意見。可是禁不住王公大臣根據祖制說出「皇帝必須有後有妃」的道理,我想既然這是皇帝的特點,我當然要具備,於是答應了他們。

  這個選後妃的過程,說得簡單,其實是用了一年的時間才這樣定下來的。定下來之後,發生了直奉戰爭,婚禮拖下來了,一直拖到了民國十一年十二月一日,這時徐世昌已經下臺,而大規模的婚禮籌備工作已經收不住轡頭,只得舉行。王公們對二次上臺的黎元洪總統不像對徐世昌那麼信賴,生怕他對婚禮排場橫加干涉,但是事情的結果,黎元洪政府答應給的支持,出乎意料的好;即使徐世昌在臺上,也不過如此。民國的財政部寫來一封頗含歉意的信給內務府,說經費實在困難,以致優待歲費不能發足,現在為助大婚,特意從關稅款內撥出十萬元來,其中兩萬,算民國賀禮。同時,民國政府軍、憲、警各機關還主動送來特派官兵擔任警衛的計劃。其中計開:

  淑妃妝奩進宮。步軍統領衙門派在神武門、東安門等處及妝奩經過沿途站哨官員三十名,士兵三百名。

  皇后妝奩進官。步軍統領衙門派在神武門、皇后宅等處及隨行護送妝奮經過沿途站哨官員三十一名,士兵四百十六名(其中有號兵六名)

  行冊立(皇后)禮。派在神武門、皇后宅等處及隨行護送經過沿途站哨步軍統領衙門官員三十四名(其中有軍樂隊官員三人),士兵四百五十八名(其中有軍樂隊士兵四十二人,號兵六人)。憲兵司令部除官員九名、士兵四十名外還派二個整營沿途站哨。

  淑妃進宮。派在神武門、淑妃宅等處及隨行護送經過沿途站哨步軍統領衙門官員三十一名、士兵四百十六名。憲兵司令部官員三名,士兵十四名。警察廳官兵二百八十名。

  行奉迎(皇后)劄。派在東華門、皇后宅等處及隨行護送經過沿途站哨步軍統領衙門官兵六百十名,另有軍樂隊一隊。憲兵司令部除官兵八十四名外,並於第一、二、五營中各抽大部分官兵擔任沿途站哨。警察廳官兵七百四十七名。在神武門、東華門、皇后宅、淑妃宅等處及經過地區警察廳所屬各該管區,加派警察保護。

  本來按民國的規定,只有神武門屬￿清宮,這次破例,特准「鳳輿」從東華門進宮。

  婚禮全部儀程是五天:

  十一月二十九日已刻,淑妃妝奩入宮。
  十一月三十日午刻,皇后妝奩入宮。巳刻,皇后行冊立禮。醜刻,淑妃入宮。
  十二月一日子刻,舉行大婚典禮。寅刻,迎皇后入宮。
  十二月二日帝后在景山壽皇殿向列祖列宗行禮。
  十二月三日帝在乾清宮受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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