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孫犁傳 | 上頁 下頁


  東遼城雖然只有百來戶人家,倒也有窮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戶出些糧食,雇用一名更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邏,徐緩的、鐘擺似的梆點清晰可聞,人們習以為常,並不擾亂夢的安寧。相反,人們還可以從打更的遍數,推算著天明的時間。當梆點變得急促繁亂起來,人們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發現了可疑的情況。這時,孫犁的母親就會機警地坐起,披衣諦聽。其實並沒有什麼情況,過了一會兒,梆點又變得鐘擺似的單調、平緩,母親就又吹燈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裡邊,有一個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對他家尤其有個關照,雖然孫家住在很深的一條小胡同底上,他還是一直打到門前。遇有什麼緊急情況,還會用力敲打幾下,叫母親經心。在冬季的夜晚,農民用這簡單的聲音,傳遞著溫暖的關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卻不大好。他的父親嫌兒子不夠孝順,上吊死去;他到老來也因為同樣的原因學了父親的樣子。這在村民中留下話柄:一輩兒跟一輩兒,輩輩不錯制兒。其實,農村中的這些不幸,多半都為一個「窮」。所以,幼時聽慣了打更聲的作家,老年發出了這樣的慨歎:「延續了兩代人的悲劇,現在可以結束了吧?」

  在故鄉的冬夜,孫犁雖然聽了那麼多年平緩中時現雜亂的梆點,卻沒有發生過什麼盜案(除去偷雞摸狗的小事)。大的搶案,他在全縣也只聽說過發生一次。「這並不是說,那個時候,就是什麼太平盛世。我只是覺得那時農村的民風淳樸,多數人有恆產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知道犯法的可恥。」「後來我讀了一些小說,聽了一些評書,看了一些戲,又知道盜賊之中也有所謂英雄,也重什麼義氣,有人並因此當了將帥,當了帝王。覺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情的地方,有很多聳人聽聞的羅曼史。」但是,有一個人物的死,卻使他不能忘記,那就是第一個借給他《紅樓夢》的「四喜叔」。四喜叔中年潦例,每逢集市,就挾把切肉刀,幫人家賣熟肉。無論是牛肉、馬肉或驢肉,在他那明亮鋒利的刀口下,都像刨花一樣飛揚出來,整齊地碼在圓形的肉案上,給顧客夾起燒餅來,既好看又好吃。在他工作的時候,四周往往圍滿了人,他則顧盼神飛,談笑自若。他的令人讚賞的刀法,使他獲得了一個渾名——「飛刀劉四」。有一次散集後,主人請他吃了頓飽飯,又喝了一些酒,他就挾著菜刀回去了。走在路上,迎面過來一輛自行車,他忽然大喊一聲:

  「下來!」

  「下來幹什麼?」那人認得他。

  「把車子給我!」

  「給你幹什麼?」

  「不給,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揚。

  那人回頭就報了案。他也回家睡覺,把這事忘得乾乾淨淨。第二天早晨,他被捉進縣城。縣長不問青紅皂白,把他槍斃,作為「治績」向上報告。像阿Q一樣,他就這樣糊裡糊塗地落了個大團圓結局,那本孫犁讀過的《紅樓夢》也不知去向了。對於這個不幸的事件,孫犁的結論是:「看起來,是生活決定著他的命運,而不是書。而在我的童年時代,是和小小的書本同時,痛苦地看到了嚴酷的生活本身。」孫犁很愛故鄉的風俗。有時候,這些風俗也在揭示著生活的另外一些方面,它們使孫犁興奮,也使他思索。下面便是一例:

  小康之家,遇有喪事,則請小戲一台,也有親友送的。所謂小戲,就是街上擺一張方桌,四條板凳,有八個吹鼓手,坐在那裡吹唱。並不化妝,一人可演幾個角色,並且手中不離樂器。桌上放著酒菜,邊演邊吃喝。有人來弔孝,則停戲奏哀樂。男女圍觀,靈前有戚戚之容,戲前有歡樂之意。中國的風俗,最通人情,達世故,有辯證法。一般認為,比起城市,農村中的人物總是更保守、更封建一些。其實並不儘然,這裡也有相當「開放」的人物。孫犁家的前鄰,有一位和英法聯軍交戰時傷了一隻眼的農民,人們叫他瞎老亭。也許是英雄失意吧,他總是一個人呆呆地、直直地坐在屋門口,壞了的眼睛緊閉著,面容愁慘,老像回憶著什麼不愉快的事。他這樣子,孩子們見了有些怕,不敢接近他,村裡人也不大到他那裡去。但是,他的一個鄰居寡婦卻常到他那裡去,並且半公開地在夜間和他作伴。這位老年寡婦毫不隱諱地對婦女們說:「神仙還救苦救難哩,我就是這樣,才和他好的。」這事出在孫犁的故鄉,也是一種很新鮮的見解。

  下層人民有他們自己觀察問題的方法,有他們自己的道德視角,也有他們自己的語言表達方式;他們不讀書,固然較少開化,但也容易依直接經驗定取捨、權利害,不受書本成法的限制。孫犁多年以後,寫過一篇《香菊的母親》,對於那位和丈夫的弟弟共同生兒育女的中年婦女,也進行了道德方面的辯護。

  總之,孫犁的故鄉也許方圓不過幾十裡,但就它的蘊納看,就它所具有的經濟、政治、文化、地理、風俗、人物等各個方面的一般面貌看,卻也能代表當時中國的基本國情,——至少在農村這個範圍裡是這樣。所以,這方圓幾十裡,實在也並不小。

  孫犁的故鄉是如此厚實有力,作為他童年時期的搖籃,他從這裡汲取了足夠的營養,有力氣向更遠、更大的天地飛翔了。

  再見吧,故鄉!

  ※第二章 苦雨愁城

  〖古城行〗

  1926年,孫犁十三歲,由父親護送,從安國乘騾車來到保定,進行升學考試。因為家庭經濟方面的原故,初考不用交學費的第二師範,未能錄取,不得已改考育德中學,錄取了。從此,開始了六年黃卷青燈的學習生活。

  育德中學是一所私立學校,不只在保定,在華北也是一所名牌中學。該校的學生,每人一年要交三十六元學費(書費在外),而當時三十斤一鬥的小麥,也不過一元多錢。這就是說,一年下來,孫犁的家庭需要花費近千斤小麥,才僅夠他交付學費之用。難怪孫犁說:「那時候,只是一家單純的富農,還不能供給一個中學生;一家普通地主,不能供給一個大學生。必須都兼有商業資本或其他收入。這樣,在很長時間裡,文化和剝削,發生著不可分割的關聯。」除去休學一年,孫犁在六年中共花去了多少銀元,讀者不難算出來。這對孫犁的家庭不是一個小數目,但當這個數目落在孫犁身上的時候,這個少年人感覺到的,可能不是一種沉重的負擔,而是家庭的愛撫和期望……不管怎麼說,他是登上騾車,向新的一站啟程了,——從騎驢到坐騾車,連交通工具都前進了一步。

  從安平到保定,有一百八十華里,他若從安國動身,那就只有一百二十裡。這樣短的距離,如果坐火車,霎時可到,不會有很多故事;坐在騾車上,故事可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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