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孫犁傳 | 上頁 下頁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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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故鄉〗 像一隻翅膀漸漸變硬的小鳥,孫犁飛出了東遼城,現在,就要向更遠的地方飛去了。他就要離開故鄉的田野和鄉親們的熟悉的面孔,到一個比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說來,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個小村莊及其周圍,大不過方圓幾十裡吧,在自給自足的、極少變動的農業社會裡,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一生都可能不會走出這個家鄉的圈子。我們說過,由於時代的變化,農業社會的「穩定性」正在受到衝擊和破壞,農村也在逼迫或選擇著自己各式各樣的子弟進入城市。從經濟條件和文化條件看,孫犁比一般同齡人佔有優勢,是農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時代的浪潮率先裹挾而去,是必然的。那時的一個中學生,在農村裡,就是鳳毛麟角了。 但這對孫犁來說,並不是輕鬆的事。像他自己說的:他這人家鄉觀念重,安土重遷。在他已經度過的七十多年的歲月中,他真正呆在家鄉的時間很短,只有十幾年的樣子,其餘的時間,全在外地度過。無論是在硝煙彌漫的晉察冀,也無論是在歌聲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喧囂紛擾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達過思鄉的感情。離開家鄉這些年來,他常常是身在江海,心懷「魏闕」,在外地生活的時間雖然長,感情的重心卻總在故鄉身上。在他和故鄉之間,有一種默契,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劇本中的人物對話來表示:黃昏的樹影拖得再長也離不開樹根,你走得再遠也不會走出我的心。 人們對故鄉的感情,是從童年時起就培養起來的。孫犁曾說,愛國主義是人的一種天性。我們還可以說,鄉情也是一種天性,是人的與生俱來的一種感情。在孫犁的童年世界中,故鄉處處顯示著她的魅力,——一種具有創造精神的魅力。譬如農村唱大戲,單看戲班的水平和演出條件,它們無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鄉的土地上演出,由於環境的參與作用,演出的場面就變得精彩多了:我的村莊小,記憶中,只唱過一次大戲。雖然只唱了一次,卻是高價請來的有名的戲班,得到遠近稱讚。並一直傳說:我們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驚人…… 唱戲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氣正在炎熱,戲臺下萬頭攢動,塵土飛揚,擠進去就是一身透汗。而有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在此時刻,好表現一下力氣,去「扒台板」看戲。所謂扒台板,就是把小褂一脫,纏在腰裡,從台下側身而入,硬拱進去。然後扒住台板,用背往後一靠。身後萬人,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後擁去。戲臺照棚,為之動搖。管台人員只好大聲喊叫,要求他穩定下來。他卻得意洋洋,旁若無人地看起戲來。出來時,還是從台下鑽出,並誇口說,他看見坤角的小腳了。 這戲唱得確有生氣,不然,在那炎熱的天氣(當時正是夏秋之間,農民連得透雨,眼看豐收有望,才酬神謝雨,花錢演戲的),哪來的台下萬頭攢動,塵土飛揚?又何須好事者來扒台板?京戲或河北梆子,本來都源於民間,是因為得到群眾生活的營養,才蔚然成風、飛黃騰達、闖進宮廷和通都大邑的。現在,這類戲在民間演,就是回了娘家,它們吸吮著大地的乳汁,和群眾聲息相通,所以才能達到臺上台下,心照不宣,一曲未終,萬頭攢動。這些,就是故鄉的參與作用。故鄉,是有創造能力、創造意識的。戲是這樣,人也是這樣,都需要來自故鄉和大地的營養。特別是像孫犁這樣具有文學稟賦和氣質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時在家鄉看戲的情景,中年以後,這情景變成了他的著名長篇小說《風雲初記》裡的一個場面: ……在從前,鄉村演唱大戲,總得請上幾個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維持台下的秩序。鄉下人看戲,要拼著全部力氣和一身大汗。戲唱到熱鬧中間,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和小姑娘對舞對唱,《喜榮歸》唱到花頭一手叉腰一手揚著花手娟來回踏碎步,《櫃中緣》唱到哥哥要開櫃、妹妹不讓開的時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風的河水一樣,亂擠亂動起來。那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們,講究看戲扒台板,就像城裡的闊人,聽戲要占前五排一樣。他們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個人一牽手,就從人群裡劈進去。擠到戲臺前邊,雙手一扒台板,然後用千鈞的力量一撅屁股,這一動作,往後說可以使整個台下的人群向後一推,摧折兩手粗的杉篙,壓倒照棚外的小販;往前說,可以使戲臺搖搖欲墜,演員失色,鑼鼓失聲。當這個時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邊來了,他們一手提著煙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揚地喊;「鄉親們!這是和誰過不去呀?還看不看戲呀?」態度既從容又急迫。這樣台下就會漸漸安靜起來,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鑼鼓的後面,抽著煙看戲去了。 像這樣的描寫,可以使我們聯想到魯迅的小說《社戲》,它們都具有強烈的生活氣息,都得自童年時期對故鄉生活的記憶。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時存在的,第一個賦予這種生命力以內容和形式的,便是故鄉。也正因為是第一個,故鄉對於作家的生命形式,具有創造意味。有人說,作家的本錢是他的童年,那意義,也和這裡說的差不多吧! 故鄉帶給他許多喜悅。哪怕是一副簡單的鑼鼓,故鄉的敲打聲也最有誘惑力。每年春節前後,有多少個夜晚,孫犁被這敲打聲從家裡召喚出來,和孩子們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聯歡」隊伍。鄉親們也是剛放下飯碗,集在街頭,圍著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著鑼,有的揚起鑔,興致勃勃地敲打起來。特別是那鼓手,掄起兩隻鼓槌,交替敲著鼓心和邊緣,隨意地變化著音響和節奏,以調劑人們的情緒。鼓是這些打擊樂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揮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這支樂隊中最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賽會,那更是鼓手施展技藝的機會,他們高高站在拉著鼓行進的大車上,舞動鼓槌,擊出各種花點,不斷地把人們的情緒引向高潮。在北方,幾乎每個村莊都有這樣一副鑼鼓,通過娛樂,起到了聯絡感情的作用。 比起鑼鼓,更簡單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聲音。這也給幼年的孫犁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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