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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之爭(1)


  同追求生命的獨立,擺脫人身依附一樣,沈從文也要求文學自身的獨立性。因為在他看來,文學在表現各種人生形式的同時,也燃燒起作家個人的生命之火。因此,文學對一切外部力量的依附,一切脫離文學本身特點的功利追求,沈從文都不能忍受。他將損害文學獨立性的現象歸結為兩個基本傾向:文學與政治結緣,文學與商業結緣。沈從文認為,這兩種傾向,必然產生兩種結果:文學的「清客化」與文學的「商品化」,從而使文學陷入純粹的政治功利與商業功利的泥淖。前者使文學成為政治的「副產物」或「點綴品」,喪失文學自身的價值,後者則放棄了作家應有的社會責任,「太近于『白相的』文學態度了。」將這兩個方面聯繫起來的,是沈從文對文學與社會人生既密切又廣泛聯繫的理解。人生既然不可能被政治全部涵蓋,文學表現人生也就不限於政治。自然,政治是人生的一部分,沈從文不反對文學為「民主」、「社會主義」或任何高尚人生理想作宣傳,並且「相信文學可以修正這個社會制度的錯誤」。但這種宣傳不是在作品中「借一個廚子的口來說明『國際聯盟』」、「想到革命,就寫革命」,而是以作家對現實人生的透徹認識與真切感受為前提。為此,作家必須「貼近血肉人生」,從中發現別人不易發現的東西。我們實在需要些作家!一個具有獨立思想的作家,能夠追究這個民族一切癥結所在,並弄明白了這個民族人生觀上的虛浮,懦弱,迷信,懶惰,由於歷史所發生的壞影響,我們已經受了什麼報應,若此後再糊塗愚昧下去,又必然還有什麼悲慘場面;他又能理解在文學方面,為這個民族自存努力上,能夠盡些什麼力,且應當如何去盡力。

  一切作品都需要個性,都必須浸透作者人格和感情,想達到這個目的。寫作時要獨斷,要徹底地獨斷。在沈從文看來,文學的「獨立」與「偉大」,就在於能夠因此「於政治、宗教之外」所具有的「一種進步意義和永久性」。一部好的文學作品,「應當具有教育第一流政治家的能力」,而文學與政治結緣的結果,卻使得一部分作家「只打量從第三流政客下討生活」。因此,一部文學作品無論是「和現實政治作緊密的結合」,還是在更寬泛的意義上表現人生,判斷它的標準不只是看它表現了什麼,而是那個作品本身!這個認死理的「鄉下人」,認定一切理論的辯難都不解決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拿出作品說話!

  在30年代特定的中國環境中,沈從文的這種文學觀,不能不使他置身于左、右兩種文學勢力的夾擊之中,他對文學獨立性的要求,在他與胡也頻、丁玲辦《紅黑》時就已經有了的,只是由於他在文壇上的地位,尚不足以引起人們的嚴重注意。到1933年,隨著他在文壇上地位的上升,並被視為北方作家的代表人物,沈從文便被捲入一系列的論爭之中。1933年10月,沈從文在《大公報·文藝》上發表了《文學者的態度》一文,指陳文壇上的一種不良風氣:一些從事文學者以「玩票」、「白相」的態度從事寫作,其意卻不在文學。一方面,他們對寫作缺少嚴肅認真態度,一方面,對自己的作品又作文自吹或相互捧場,「力圖出名」、「登龍有術」。這類人「在上海寄生於書店、報館、官辦雜誌,在北平則寄生于大學、中學以及種種教育機關中。這類人雖附庸風雅,實際卻只與平庸為緣」。由於這類人「實占作家中大多數」,敗壞著文壇風氣,以至想望中國產生偉大作品,實近於幻想。真正有志于文學事業的年輕人,應從這種態度中擺脫出來,在「厚重,誠實,帶點兒頑固,而且帶點兒呆氣的性格上,作出紀念碑似的驚人成績。」

  此文發表後,立即引起身居上海的杜衡的不滿,並在《現代》上發表了《文人在上海》一文,聯繫沈從文曾一再提過的「京派」與「海派」之說,為「海派」辯護。他援引魯迅的話「仿佛記得魯迅先生說過,連個人的極偶然的,而且往往不由自主的姓名和籍貫,也似乎可以構成罪狀而被人所譏笑、嘲諷」作根據,認為北方作家「不問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這名詞把所有居留上海的文人一筆抹殺」,有失公道。

  針對杜衡的指責,沈從文於1934年1月寫了《論「海派」》一文,將「海派」定義為「『名士才情』與『商業競賣』相結合」,並引申為「投機取巧」、「看風使舵」,如當時的曾今可等人。他舉例說:如舊禮拜六一位某先生,到近來也談哲學史,也說要左傾,這就是所謂海派。如邀集若干新斯文人,冒充風雅,名士相聚一堂,吟詩論文,或近談文士女人,行為與扶乩猜謎者相差一間。從官方拿點錢,則吃吃喝喝,辦什麼文藝會,招納子弟,哄騙讀者,思想淺薄可笑,伎倆下流難言,也就是所謂海派。感情主文的左傾,勇如獅子,一看情形不對,即刻自首投降,且指認栽害友人,邀功牟利,也就是所謂海派。因渴慕出名,在作品之外去利用種種方法招搖;或與小刊物互通聲氣,自作有利於己的消息;或借用小報,去製造旁人謠言,傳述攝取不實不信的消息,凡此種種,也就是所謂海派。

  文章還進一步明確將「茅盾、葉紹鈞、魯迅,以及大多數正在從事文學創作雜誌編纂人(除吃官飯的作家在外)」,排除在「海派」之外。同時指出,「海派作家與海派作風,並不獨獨在於上海一隅」,在北方也同樣存在。

  沈從文與杜衡的爭論,很快引起了京、瀘文壇的關注,並受到魯迅的注意。2月3日,魯迅在《申報·自由談》上,以欒廷石署名,發表題為《「京派」與「海派」》的文章,一方面,指出杜衡對沈從文本意理解的不確:「京派」與「海派」

  「並不指作者的本籍而言,所指的乃是一群人所聚的地域」。——其實,沈從文也並非以居住地域作為劃分標準,「海派」只是某種文壇風氣的代名詞;另一方面,魯迅將原先的爭論加以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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