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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事件」前後(3)


  7月,沈從文寫下長篇回憶文字《記丁玲女士》,在《國聞週報》上連載。在《記丁玲女士·跋》裡,沈從文這樣寫道:

  他們的努力,只是為了「這個民族不甘滅亡」的努力,他們的希望,也只是「使你們不作奴隸」的希望,他們死的陸續在沉默中死掉了,不死的還仍然準備繼續死去。他們應死的皆很勇敢的就死。不死的卻並不氣餒畏縮。只是我想問問:你們年輕人,對於這件事情,有過些什麼感想?當不良風氣黑暗勢力已到一個國內外知名的文學家可以憑空失蹤,且這作家可以永遠失蹤,從各方面我們皆尋不著一個能為人權與法律的負責者,也尋不著一個為呼籲人權尊嚴與法律尊嚴的負責者時,你們是不是也感到些責任?

  一個前進作家他活下來時,假若他對於人生還有一點較遙遠的理想,為了接近那個理想,向理想努力,於生活中擔受任何不幸,他是不至於退縮的。他看准了他應取的方向,他對於他的犧牲便認為極其自然。他相信光明與正義所在,必不至於因為前面觸目驚心的犧牲了,就阻止了後面赴湯蹈火的繼續。他明白一頁較新的歷史,必須要若干年輕人的血寫成的。同這個社會中種種惡劣習氣作戰,同不良制度作戰,同愚蠢作戰,他就不能吝惜精力與熱血,他們力盡氣竭後,倒下去,僵了,腐爛了,好像完事了。在一般人記憶中,初初留下一個鮮明活躍的影子,一堆日子也慢慢地把這些印象弄模糊了,拭盡了。可是,他們卻相信,他們強悍的生,悲慘的死,是永遠不會為你們年輕人忘掉的!

  *

  1934年,《記丁玲女士》結集為《記丁玲》交上海良友圖書印刷公司出版時,卻遭到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圖書審查委員會的嚴重刪削。書末的《編者話》說:沈從文先生所著《記丁玲》一稿,原文較本書所發表者多三萬餘字,敘至1932年為止,因特種原因,目前未能全部發表,特志數語,以告讀者。

  《記丁玲》出版的當天,魯迅在致趙家璧的信中,這樣寫道:

  《記丁玲》中,中間既有刪節,後面又截去這許多,原作簡直是遭毀了。以後的新書,有幾部恐怕也不免如此罷。

  自然,丁玲事實上沒有被殺害,而是被秘密囚禁于南京。1933年10月至年底,曾轉移至莫干山,隨後複被軟禁于南京。因丁玲寫了「回家養母,不參加社會活動,未經過什麼審訊」的字條,監禁較前略見松寬。1936年1月,丁玲開始在《大公報》、《文季月刊》上發表文章,冀望透過作品,向外界發出信號。於是,丁玲的住址立即為沈從文所知。(《大公報·文藝》這時雖然已由蕭乾署名主編,沈從文仍是實際上的「顧問」)不久,沈從文便去南京苜蓿園探望丁玲。可是,丁玲心裡,對沈從文卻有了芥蒂。

  *

  沈從文也來這裡看我了,但我們兩個人的心裡,都隱隱有一點芥蒂。原來在1933年我被秘密綁架後,社會上傳說紛紜,國民黨卻拒不承認。左聯同志不能出面,為營救我,想方設法托王會悟和他商量,擬用他的名義,把我母親從湖南接到上海來,出面同國民黨打官司,向國民黨要人;因為他同我母親也熟。

  1929年我們兩家曾經同住上海薩坡賽路204號,他同他的母親、妹妹住三層樓,我和我母親住二層樓。1931年也頻犧牲後,我送孩子回湖南,他曾陪同我去,住在我家中,這次我被綁架後的第11天,即5月25日,沈從文還寫了一篇短文,題為《丁玲女士被捕》,抗議政府當局的非法,為我鳴不平。文章發表在6月4日出版的《獨立評論》第52號、53號合刊上,但發表時,刊物編者胡適寫了一則附記,說是沈文「排成後,已校對上版了,今日得著上海市長吳鐵城先生來電,說『報載丁玲女士被捕,並無其事。此間凡關於一切反動案件,不解中央,即送地方法院。萬目睽睽,決不敢使人權受非法摧殘』。此電很使我們放心。因版已排成,無法抽出此文,故附記此最近消息於此,以代更正(胡適,6月1日)。可能就是因為有了這一大有來頭的更正,沈先生這時回信給王會悟說,丁玲並未被捕,而且她同我早已沒有來往了。

  此後1934年他返湘西,路過常德,住在第二師範學校,有師生建議他應該去看一看我母親,但他不去;第二師範的同學們就自行去我家看望我母親,並在我母親前面說了一些不平的話。原來那時沈從文正以摯友的身份在報紙上發表《記丁玲》的長文。我母親是飽經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過來人,對此倒沒有什麼很多的感慨,只覺得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值不得大驚小怪;她曾經把這些事當成別人的事那樣講給我聽。而我心裡卻有點難受。我對這個人的為人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在那種風風雨雨的浪濤裡,他向來膽小,怕受牽連,自是不必責怪的。我理解他並且原諒他。只是再次見面時,總有一絲不自然。他呢,可能也有點不自然,他現在來看我總算很好,也是同情嘛,我是應該感謝他的,只是我們都沒有敞開心懷,談的很少。

  *

  關於借用沈從文的名義接丁玲母親到上海一事,丁玲顯然把後來的印象提前了。沈從文去南京看望丁玲,是1936年初的事。在同一篇回憶錄裡,丁玲敘述她得知此事是在1936年5月去北京見到王會悟以後。

  我很奇怪為什麼她(指王會悟——筆者注)對沈先生有那麼深的意見。後來才知道,就因為1933年我被綁架後,王會悟仍在上海,她寫了好多封信到湖南安慰我母親,說我平安無事,說有許多人在營救我。她怕我母親不相信而難過,便今天寫信用這個人的名字,明天又用那個人的名字,還用了沈從文的名字。哪裡料到,後來沈從文卻不願借用他的名義接我母親到上海向國民黨要還女兒。

  丁玲提及的兩件事,究竟是否屬實,已無從確證,因為這兩件事都是由第三者轉敘的。沈從文是否輕信了吳鐵城的電報?就在《獨立評論》刊登胡適「附記」的當天,沈從文寫了《丁玲女士失蹤》,駁斥國民黨上海公安局否認逮捕丁玲。如果說,沈從文不願以自己的名義寫信要丁玲母親來上海,是出於沈從文的「膽小,怕受牽連」,又何來《丁玲女士被捕》等文章?又何至於在營救丁玲活動中署名?難道後者的風險比前者要小?至於路過常德不去看望丁母事,丁玲是所母親轉述的,丁母又是聽第二師範學生轉敘的。若確有其事,沈從文的原話如何?

  在紀實性散文《湘行散記》裡,沈從文敘述他那次路過常德時,是住在那個戴水獺皮帽子的朋友曾芹軒的旅館裡的。而這次返鄉的原因,是沈從文母親病危。到鳳凰後,沈從文在家裡只住了三天,便匆匆返回北平。過了不久,沈母即病逝。即便有第二師範學生要沈從文去看丁母事,沈從文因急於返鄉探望病危的母親,而未能去看望丁母,從人情上也說不上有「人情冷暖,世態炎涼」之嫌。既然不怕牽連來看望仍被軟禁的丁玲本人,難道還怕因看望丁母受奉連?至於說沈從文對丁玲心存芥蒂,不大自然,似乎也出於丁玲的主觀感覺。既然心存芥蒂,又何必老遠跑來自討沒趣?——人世極為複雜,這些自然都是些難以索解之謎,只能交付後來者根據各自的人生經驗去判斷了。

  然而,終因丁玲心存的「芥蒂」——無論起自何時,基本上埋葬了她與沈從文的友誼。沈從文與胡也頻、丁玲的友誼,實在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動人的一頁。我們惋惜這一友誼的終結。可是,一種友誼的維持與了結,原是當事雙方的權利,是不能勉強,也無可奈何之事。歷史以它自身的固有邏輯,將這友誼最終撕毀給人看,本不足奇。然而,若從深處咀嚼這種變化,卻不免勾起人們淡淡的惆悵和無言的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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