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沈從文傳 | 上頁 下頁
一個配角(4)


  同樣的說法,在《記胡也頻》裡,沈從文談及三人在北京時的往事時,也曾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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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銀閘一個公寓裡,我們是住過同一公寓的,在景山東街一個住宅裡,我們也住在同一公寓裡,到後在漢園公寓,仍然又同住在那個公寓的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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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住」並非「同居」,二者的區別,在漢語的習慣用法裡,應當是明確無誤的。「同住」二字引起的一些海內外人士的疑問,大約是受了有關傳聞的影響,企圖從當事人那裡尋找佐證的一種聯想。沈從文用不著以有意的含糊來混淆視聽,以損害丁玲的名譽。至少,貶損別人同時也髒汙自己,即便對沈從文自己,也不是什麼聰明之舉。丁玲在「同住」二字上產生的未曾明言的驚訝,似乎同她直到80年代才讀到《記丁玲》一書時的整體心境有關。其實,早在1931年,她就看過有著同樣提法的《記胡也頻》。由於時間過去了50年,她大約是早已忘卻了。

  實際上,這「同住」,在上海期間,指的是沈從文、胡也頻、丁玲三人共同租賃薩坡賽路204號一事。當時,胡也頻、丁玲及丁玲母親住二樓,沈從文和母親、九妹住三樓;在北京漢園公寓的「同住」,也曾引起過一些猜疑。當時是這座公寓小主人的美籍華人黃伯飛,在他的一篇回憶文字裡,作過這樣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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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位住在漢園公寓的青年,我雖然只是個十三四歲的孩子,不知怎的卻都知道他們搞創作。我和沈從文所住的房間只是一牆之隔。沈從文的房間是樓後坐二樓左角的一間。我的房間正對著圍繞天井的左邊的走廊。沿著左邊走廊的兩個房間,一間是胡也頻的,一間是丁玲的。這兩個房間彼此相通,他們兩個只用靠近樓梯的一個門口出入。

  這三個人我常見的是沈從文。他每次從外面回來差不多總是挾著一些書籍和紙張,腳步迅捷地走到我的房門前邊就向左一轉走到自己的房間去。胡也頻總是一早就出去,很晚才回來,有時幾天都看不見他。丁玲則多半的時間躲在她的房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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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這種傳聞究竟是否確有其事的問題,沈從文和丁玲的回答都是否定的。1984年,筆者曾當面向沈從文提及這個問題。對這個持續了半個多世紀的傳聞,沈從文帶著幾分難以理喻的厭煩。沈夫人玩笑似地插話說:「不必回避,有什麼就說什麼吧。」沈從文搖搖頭,以不容置疑的口氣說:「沒有這回事,那是上海小報造的謠。」

  儘管如此,作為對事實確證的要求,當然不能僅以本人的證言為准。然而,倘若承認男女間的性愛,並非僅僅是一種生理欲求,它還需要情感與精神(包括雙方的人格、氣質)的相互吸引,那麼,一貫被丁玲看作「軟弱」、「動搖」、「膽小」的沈從文,是不會引起丁玲情感和精神上的共鳴的。她與沈從文的關係,即便在當時,也不會超出朋友之間的範圍,應該是可以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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