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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配角(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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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玲從馮雪峰那裡,獲得的是一種靈與肉相統一的真正愛情。他們三人之間風波的平息,是丁玲理智戰勝情感的結果,同時也由於馮雪峰的退避與胡也頻對丁玲的體諒。這理智,當然不是對傳統道德觀念的信守,而是出於丁玲不忍破壞自己與胡也頻之間「堅固的感情聯繫」。既然丁玲對馮雪峰的愛具有不可他移的性質,那麼她與胡也頻之間的這種感情,似乎與愛情並非一回事。丁玲對尼姆·韋爾斯的談話,是關於三人間關係的坦率的自白,應當是可信的。這在丁玲寫於1931和1932年的兩封《不算情書》裡,已有過同樣的表白。——《不算情書》也不算經過藝術虛構的小說,應當是丁玲當時感情的真實記錄。 * 我不否定,我是愛他的,不過我們開始那時,我們真太小,我們像一切孩子般好像用愛情作遊戲,我們造作出一切苦惱,我們非常高興地就玩在一起了。我們什麼也不怕,也不想,我們日裡牽著手一塊玩,夜裡抱著一塊睡,我們常常在笑裡,我們另有一個天地。我們不想一切俗事,我們真像是神話中的孩子們一樣過了一陣,到後來,大半年過去了,我們才慢慢落到實際上來,才看出我們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是被一般人認為夫妻關係的。我們好笑這些,不過我們卻更相愛了,一直到後來才見到了你。使我不能離開他的,也是因為我們過去純潔無疵的天真。 在過去的歷史中,我真正的只追過一個男人,只有這個男人燃燒過我的心,使我起過一些狂熾的欲念,我曾把許多大的生活的幻想放在這裡過,我把極小的平凡的俗念放在這裡過。我痛苦了好幾年,我總是壓制我。 ……在和也頻的許多接吻中,我常常想著要有一個是你就好了。我常常想能睡在你懷裡一次。① * 顯然,丁玲這裡所說的對胡也頻的愛。不是男女間的情愛,而是類乎密友或兄妹之間的愛。只有這種解釋才能與丁玲對尼姆·韋爾斯的談話相一致。如果這一推斷不算錯誤,那麼三人間關係最後處理的結果,對每個人都只能是一場悲劇。但在生活的表層上,胡也頻和丁玲的關係恢復了以往的平靜,「像一對度蜜月的伴侶」,在西湖邊度過了三個月的時光。這在沈從文看來,當然是一種喜劇結局。以至在8月間他去西湖靈隱石筍峰時,由胡也頻和丁玲陪同,參觀了兩人在葛嶺的住處,還興致極高地聽胡也頻指點自己所寫的《來了客的黑夜》裡的那個「賊人」,當真從某處爬入、某處逃走。——這個蒙在鼓裡的配角,不能不又一次地在《記丁玲》中陷入主觀推測。在《記胡也頻》裡,他自己也承認「這問題,結束到什麼情形裡,我依然是沒有明白的」。 然而,就在胡也頻、丁玲、馮雪峰三人間的風波平息下去不久,一些關於沈從文和胡也頻、丁玲的「三角戀愛」的傳聞,開始在上海灘不徑而走,隨後還變成文壇豔聞出現在上海的小報上。例如刊登在《雷雨》創刊號上的《丁玲小傳》,就這樣寫道: * ……她的第二部作品《莎菲女士的日記》,也受到廣大讀者的好評。此後連續發表的小說無論在風格還是在闡明支那精神方面都顯示了深刻而重要的發展。胡也頻在二個月後從北京南下,沈從文也接著來了,他們三人在法租界的僻靜地同居。這種三角戀愛事件受到全國的詆毀。但他們並不以為慮。有時為妒嫉,或為經濟問題、思想問題他們激烈爭鬥過,但總的來說,他們這段生活是繁忙而愉快的。他們作詩寫小說,還繪畫,出版了各種雜誌。但結果都遭到失敗或被封禁。 * 沈從文聽到有關傳聞是在1931年1月。那是他從武漢大學返回上海的寒假期間,一些熱心的熟人朋友當面向他提及的。這在《記胡也頻》裡有過隱隱約約的透露:那時還有一些屬我的很古怪的話語,我心想,這倒是很奇異的事情,半年來上海一切都似乎沒有什麼改變,關於謠言倒進步許多了。①丁玲將這種傳聞的起因歸於《記丁玲》一書中所說的三個人的「同住」。在《胡也頻》一文中,她談及《記丁玲》在海內外引起的種種猜測後說:上述所謂的「同住」就是問題之一,國內外來信詢問的也頻不乏人。② 在《記丁玲》裡,沈從文是在敘述胡也頻拿丁玲想當電影演員而終於失望的往事,和丁玲開玩笑一事後說:說到這些事情時,已在兒人同住上海的時節。③在另一處,沈從文寫道:兩人皆覺得非遷個住處不可,恰好我住在新民邨也正需要搬家,故商量去找一相當房屋,預備三人同時可以住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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