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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尚未完全解體(2)


  因此,在多數山民頭腦裡,沒有明確的商品觀念。一切山果,如桃、李、梨、桔、柚、板栗等,野生的固然人人可以見而取之,家種的,過路人只要向主人打聲招呼,便可隨意摘取解渴。——「水泡泡的東西,吃幾個算什麼,越吃越發!」幾乎成了山裡人的口頭禪。後來,在一些行人過往較多的路旁,要摘取果物也要付點錢,出一毛或兩毛錢,便可拿一短木棍,盡你奮力朝結滿果實的樹枝上打去,打下多少是多少。這大約也算得經濟觀念的一種進步,終究也只是一種象徵。似乎大凡非經人力或所付人力不多的物產,在這裡一律被視作天賜之物,在它面前,人人權利均等。每逢冬閒,村寨裡的青壯,常常結群趕山,帶著獵狗,拿著獵槍,打野豬,趕山麂。槍響獸倒,一有所獲,即便是過路的陌生人,見者便可分得應有的一份。

  這些世代延續的規矩,已經成了山民們約定俗成的習慣。也有急需一點小錢,將家中收穫的山果拿到集市上出售的時候。價錢既便宜,出手也極大方,並隨時作出半賣半送的神氣。——決非現代商人的狡詐,仿佛帶一點不好意思的愧怍:不是急等錢用,怎麼好意思拿它賣錢。雖然時至今日,情形已有了很多改變,但具古風猶存。1984年,湖南現代文學學會在湘西張家界舉行年會,其時正值10月,恰逢板栗上市時節。一位同行邀我去買板栗,見路旁一鄉下老婆婆出售的板栗油亮可愛,便提出買兩斤嘗新,並說自己不識秤,囑我給她看秤。這時,老婆婆已將板栗稱好,一聽這話,老太不高興地將秤盤上的板栗扒下近三分之一,絮絮叨叨地說:「不相信人,怕我少秤,秤給你看,稱給你看!」她將秤砣放在兩斤星花上,秤桿仍高高翹起。

  又有一次,我們一行幾人仍然去買板栗,見路邊一位老婦人有大約六斤板栗待售。問他價錢,答是四毛錢一斤,還價三毛五全買下來,老婦人不肯。我們說,中間那麼多小的,不值四毛。老婦人聽出我們話語中有貨、價不符之意,一邊說「小的撿掉就是了」,一邊動手將顆粒小的撿出。小的撿去又有小的,於是又撿,最後撿得只剩四斤(撿出的兩斤幾乎賣不成錢),遂以四毛錢一斤成交。他們不僅沒有學會欺詐,就像我們經常從做轉手買賣的個體小販身上見到的那樣,甚至缺少正當的經商能力——或許,他們原本就沒將它看作是作生意。在這老一輩的山民心裡,信義比錢更金貴。

  這一切,經濟學家從中看到的,也許是缺少經濟頭腦的「愚」;倫理學家看到的,可能是人性的「善」;哲學家瞧見的大約是倫理主義與歷史主義的二律背反;文學家感興趣的,一定是純樸人性的美。而作為這片土地養育的兒子,我被喚起的,是一種既喜且悲的人生傷感情緒,我仿佛置身于群山中一道山口,它的後面是一條幽深茫遠的歷史文化的峽谷。它的最初起點在哪裡?決定這種歷史延續的,是一種什麼樣的社會存在?它能不能繼續延續下去?有沒有繼續存在的必要?——我感覺到了一種惶惑。

  這種使人感到惶惑的事還多著哩!每逢冬閒或新春期間,在湘西的山道上,可以隨時碰上男女婚嫁的迎親送親隊伍。——漢、苗、土家各族,依據各自的民族習慣,正按各不相同的婚嫁程序,操辦著兒女婚事。如果說,這各個不同的嫁娶儀式,只屬￿文化表層的風俗差異,那麼,等你深入下去,便會發現有著質的區別的愛情與婚姻形態的交織。在漢族、土家族聚居以及三族雜居區域,封建形態的婚姻已經佔有主導地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男女婚姻上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多有小女子年紀十二三,就被送到婆家去當童養媳,長到十五六歲時便與丈夫圓房。也有晚婚待嫁的女子,被年輕野孩子的山歌或舊戲文唱開了心竅,或去山上與情人幽會,或跟飄鄉戲子、過路軍人私奔,照例給本地人留下說不完的話柄。

  到本世紀初,感受著時代風氣的影響,一些在本地較大城鎮水碼頭學校裡讀書或外出省城求學的青年,心竅子被書讀開,婚姻不願再由父母包辦,已婚或已經定親的,回家第一件事,便是鬧著離婚、退親;未婚的便在外面找一個對象自由結婚,從此不再回來。在苗族聚居區域,愛情及婚姻仍延續著原始的自由形態。男女間的結識與相愛,多以對歌的方式進行。任何未婚男子都有權向自己鍾情的未婚女子(在服飾上,未婚與已婚、及笄與未成年女子,都有明顯的可識別的標誌),表達愛慕之情。照習俗,或否或可,女方都有以歌作答的義務。若雙方都有意結交,便以歌約定下次見面的時間與地點。經過進一步瞭解與接觸,雙方都感到滿意時,才互贈信物,以約永好。男女定情後,征得雙方父母同意,才能托媒提親。如父母不同意,還可以找舅舅。只要舅舅點頭,便可結婚,即使父母從此不與舅舅往來,也無權阻止婚事進行。如果舅舅也不認可,方有奔婚與自殺殉情的事發生(這種情況反倒並不多見)

  這種「舅權為大」的觀念,不僅盛行在湘西的土著民族,即便是較早移居湘西的漢族中間,也仍維持著相當大的影響(也許,不同民族文化間的滲透,在湘西採取的是一種雙向進行的方式)。舅家的男子看中姑家的女兒,托人說親,姑家沒有推託的餘地。俗話有「姑家女,伸手取,舅家要,隔河叫」。這幾乎是一種不成文的法典。這似乎是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時期,父權開始確立而母權仍具相當大影響,父權向母權妥協的產物。幾乎在一切方面,都形成各種不同文化因素雜然並存的局面。雖然,作為中國統治階級統一的封建意識形態,已經向湘西滲透與擴張,但是,不僅在不同區誠,這種滲透與擴張的程度各個不一,而且,在一般的山民中間,奉行的仍是傳統的家常人生哲學。這不僅與封建專制統治的不穩定狀態有關,也與封建教育的嚴重落後狀態有關。

  據地方誌記載,自明代在苗區始有讀書人「講學于辰州虎溪」。但直到康熙五十四年,清政府在乾州建廳治,乾州仍無廳學,只設了一個臨時的「鎮溪所學」,乾隆元年方改滬溪訓導部為乾州廳學訓導。乾嘉苗民大起義以後,書院才漸次增多。雖然,封建教育的後來發展培育出一批進士、舉人,如做過民國政府總理大臣的熊希齡等,但究屬鳳毛麟角。多數人的人生教育是在家庭和社會的人生課堂裡進行的。這種民間教育,重在宗族——家族血緣觀念的灌輸,講習應付人際交往必需的社會禮儀及各種勞動、體育、娛樂技能。其內容方式,皆由湘西普通民眾與之面對的生存環境所規定。

  由於長期處於未開發或半開發狀態,其生存環境是嚴酷的。至本世紀初葉為止,湘西與外部世界的交通主要依靠沅水及其各支流。由於交通閉塞,凡山裡大宗山貨運不出去,內銷極其有限,賣不出價錢;土地又貧瘠,若逢世道太平,又能風雨調順,土地所出尚可供其溫飽。倘若遇上旱、澇、蟲災,日子便極為難熬。地理環境又是那樣險惡,陡坡懸崖,惡灘急流,瘴癘之氣,毒蛇猛獸,抬腳便可遇上。稍一不慎,或被蛇咬獸傷,或失足落坎,或中暑發痧,一個活鮮鮮的人,轉眼便成地下之鬼。加上在外來者眼裡,湘西人一律是「蠻子」、「土匪」,官府「剿匪」殺人,既可隨意牽連無辜,挨打受氣,就更不是什麼稀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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