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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大革命風暴中·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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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間,在廣州的一次演講中,瞿秋白指出革命營壘中出現的「新右派」,「他們滲入國民革命的戰線而力爭其領袖權,憑藉軍力,實行其扼制工農與向帝國主義買辦地主妥協之政策。」①9月,瞿秋白回到上海,向中央寫了報告,對廣東政府和國民黨內的派別、工農運動等,作了較為詳細的具體的調查和分析。指出:「社會反蔣空氣頗盛,蔣之左右多浙江派包圍,縱容貪官污吏,所以農民工人對於蔣,對於國民政府態度均不好。」在談到北伐戰爭時,他說:蔣介石知道「到湖北後離其本鄉太遠,且情形甚複雜,自己力量不夠,所以他決取江西福建,以鞏固自己勢力」。指出,蔣介石所取得的地位、權力,已經構成了對於革命的極端危險,「我們如果不預備領導左派群眾來代替蔣,則將來情形非常危險。」②這是多麼及時的預見,後來事態的發展和結局,不證明了這預見的正確嗎! ①《國民革命中之農民問題》,《我們的生活》第4號。據作者修訂稿影印件。 ②《秋白由粵回來報告》(1926年9月15日)。 如何解決農民問題? 1926年夏天,中國共產黨領導層裡,對於農民、農民土地革命和農民與無產階級的聯盟問題,也發生了明顯的分歧。7月間,陳獨秀主持和指導下召開的中共中央擴大的四屆三中全會,沒有繼續貫徹2月北京特別會議關於放手發動工農運動,「以解決農民問題作主幹」的精神,反而在農民運動和農民武裝問題上,接受了陳獨秀的錯誤主張。陳獨秀在會議上的報告和會議通過的一些決議,雖然也談到農民運動的重要性,但是其基本精神是錯誤的。會議認為;農民「在思想上尚不脫離封建宗法社會的束縛,而在生活的要求上,不得不是革命的」①。指責農民運動「在各地均發生左傾的毛病」②。會議指出,不能放任農民無組織的自由行動,並規定了限制農民運動的辦法。在《農民運動議決案》中規定:農民協會組織「不能帶有階級色彩」,「不必提出『農民階級』的字樣」,「此時只宣傳『全體農民起來反抗貪官污吏劣紳土豪,反抗軍閥政府的苛稅勒捐』這一口號」,「不可簡單的提出打倒地主的口號」。還提出了所謂「農村聯合戰線」的策略,認為在農村聯合戰線內,當地主與貧農發生衝突時,「應設法使舊農會居調停地位」。會議反對和阻止農民掌握武裝。認為農民「有了武裝之後,很容易超出於客觀限度以外的行動」。保存封建地主階級的武裝民團,只是提出「以正紳代替劣紳為團總」③。而對農民武裝,則規定「不要超出自衛的範圍」,「不可有常備的組織」④;甚至提出要更改農民自衛軍的名稱,以討好反革命派。 ①陳獨秀:《中央政治報告》,中共四屆三中全會通過。 ②《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關係問題議決案》,中共四屆三中全會通過。 ③④《農民運動議決案》,中共四屆三中全會通過。 中國共產黨內一部分同志堅持正確的主張,對於農民問題,作出了明確的回答。瞿秋白就是其中的代表。在前述《北伐的革命戰爭之意義》一文中,他就指出:農民的贊成革命戰爭,不單是「用嘴來說」,而且是「用手來做」的。他們迫切的要求是:(一)鄉村政權歸農民。(二)武裝自衛。(三)極大的減租減稅。他們為這些要求而贊助參加北伐。1926年8月,瞿秋白在廣州停留期間,廣泛地接觸了各方面人士,對敵我友三方的情況,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深感「對於農民運動,我們不能站在調停地位,而當站在領導地位,並做整個武裝工作,才能與民團鬥爭。」①此時,廣東省農民協會執行委員會召開擴大會議,全體執行委員及所屬辦事處代表、各地農民運動特派員參加會議。瞿秋白、毛澤東、彭湃以及中共廣東區委代表出席了會議。瞿秋白在會議上講了話。這可能就是後來經過整理,發表在《我們的生活》上的《國民革命中之農民問題》一文。 ①《秋白由粵回來報告》(1926年9月15日)。 這是一篇關於農民土地革命問題的重要文獻。 瞿秋白在這篇演講中指出,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壓迫下,中國的農民的痛苦最深,他們要繳納百分之六十五到七十五的田租,最少的也要繳納百分之五十以上,加以苛捐雜稅,每個農民最低限度的損失要百分之六十五,剩下來的只夠他們吃飯,甚至飯也吃不飽,其他更是無從說起。中國的農民的數目占全國人口的絕大多數,農業亦為中國的主要生產事業,農民實為中國經濟生命的主體。中國工業的發展,社會的進化和革命的事業,無一不需要農民。打倒帝國主義的意義,應該是解除農民的痛苦,繳卸帝國主義的武裝,壓制買辦與地主。必定要解決農民問題,解決了農民的一切苦痛才能說是國民革命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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