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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苦悶,求索,鬥爭(5)


  在全國人民聲勢浩大的愛國運動的高壓之下,北京政府無可奈何地罷免了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拒絕在辱國的和約上簽字。這兩件事無疑是振奮人心的。有些人因此感到滿足了,失去了鬥爭的積極性;但瞿秋白深感中國仍然處在危急存亡之秋,他不能不出來說話。7月17日,他所寫的《不簽字後之辦法》一文在《晨報》第六版發表。

  他在文末的跋中說:

  僕素昧於外交大勢,茲就愚見所及,有所陳述。不覺所望於政府者太奢,即所望于國民者亦恐太過。然人患不能自立,苟有決心,何事不就,不甘自輕而召侮。

  這一段話是溫和的,有節制的,但內中所包含的強勁的決心是顯而易見的。

  瞿秋白對政府的要求有三條,中心意思是要求政府在外交中「須有手段,有眼光,勿再蹈……失敗之覆轍」,「更萬勿再與日本訂立自喪主權之條約。」這當然是「所望太奢」,因為北京政府是賣國政府,不賣國就得不到帝國主義列強的庇護和扶植,就無法對付人民的反抗,它註定是個軟骨頭的政府。

  最重要的是人民大眾。瞿秋白對學生的要求有三條,對「國民」的要求有六條。對學生的三條要求是:(一)各地學生聯合會多出書報,切實研究外交政治,以為一般社會之指導;(二)遊行演講,定期演講宜永遠進行;(三)學生儲金,以為贖路之助,並可為長期儲金,興辦學生工廠或公共消費社,以間接提供國貨。這裡,瞿秋白是很看重宣傳輿論工作的,他後來成為中國共產黨傑出的宣傳家,絕不是偶然的。

  「今日政府萬不可靠」!因此,他把希望寄託於人民,提出「國民所應辦者有六」。這六項之中,除卻「籌款贖路」、「抵制日貨」、「長期儲金籌辦平民工廠振興實業」三條外,其餘的三條至為重要:(一)亟宜聯絡各省各界聯合會團體,一致宣言,並派代表入京要求政府實行此三項(按指「政府所應辦者三」)及隨時明白宣佈一切外交情形及各項文電,如不得要領,即可表示國民對政府最後之決心;(二)聯絡各地各界聯合會、各團體,即可組織全國各界聯合會,派代表赴和會請願並監視專使;向和會聲明全國國民之意,山東問題必得一公允之解決;一切秘約及二十一條,中國國民誓不承認,必須廢除。不然,是協約國絕中國太甚,中國國民唯有與日人拼命,而決不能負破壞東亞和平之責;(三)中國在各國的留學生、華僑、華工,亟宜組織通信社或外交研究會,各就近投稿於外國報刊。最好創設報館於各國各地,而華僑、華工更可為其他運動,以示中國國民民意真相,並可激起國外之輿論,冀多少取得英法各國之同情。

  ①以上均見《晨報》1919年7月17日第六版。

  痛感祖國前途多難,岌岌可危,他於是提出「今日政府萬不可靠」,具有明顯的反對封建軍閥政府的意義;「唯有與日人拼命」,則表現了他的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思想;他期待著人民大眾奮起救亡圖存,那感情是極其真摯灼熱的。

  這時,山東省發生了「馬良禍魯」事件,由此引起了全國人民對「魯案」的聲援。瞿秋白又積極地投入了這場聲援的鬥爭中。

  山東是皖系軍閥和安福系政客盤踞的省份。山東督軍張樹元、濟南鎮守使兼警備司令馬良(回族)是段祺瑞的心腹大將。7月21日,濟南學、商、工、農各界千餘人召開救國大會,揭露日本侵華暴行,痛斥安福系的喉舌《昌言報》的賣國言論,沖入報館,將該報經理、主編等捆綁牽至街頭示眾,然後送交省長公署和檢查廳,要求對他們繩之以法。22日,張樹元急電北京政府,請頒戒嚴令。25日,北京政府下令宣佈濟南戒嚴,以馬良為戒嚴司令。馬良公然主張中國在巴黎和約上簽字,反對抵制日貨,「感激」日本接濟餉械,甚至鼓吹中日合併。8月3日,山東學生請願團要求省當局解除戒嚴令,禁止賣米給日本,釋放被捕的愛國者。馬良派兵鎮壓,捕去請願者十六人。不久,又將馬雲亭等三位回族愛國者逮捕槍殺。

  馬良禍魯殘民的罪行,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共憤。於是,一個以要求取消山東戒嚴令,懲辦馬良為中心內容的請願運動勃然興起。北京、天津、山東、唐山、山海關等地代表齊集于北京進行聯合請願鬥爭,要求總統徐世昌取消山東戒嚴令。

  瞿秋白參加了請願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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