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潘漢年傳奇 | 上頁 下頁
九三


  潘漢年在這段難熬的時光中所寫的詩詞中,大抵都為董慧而作,這一方面當然可以消除人們的誤解,防範「反詩」之嫌;但另一方面,他的確是深深愛著自己的妻子,當年他在淮南根據地時所發表的幾首詩中,就已充分流露了這種真摯感情。當然,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潘漢年愛妻,更愛他的事業,他與妻子的愛情和友誼是在共同的革命鬥爭中結成的。因此,他懷念妻子,也懷念他們共同的戰鬥生涯。他在另一首《給董慧》的詩中,把對愛妻的思念和對他們共同經歷的革命征程的回憶、眷戀,結合在了一起:

  相愛成遺恨,
  奈何了此生。
  憐君猶少艾,
  為我困愁城。
  昨日同生死,
  今朝半殘身。
  但求息怨恨,
  勉力覺新人。
  道路分明在,
  火裡鑄忠魂。
  抗敵隱地下,
  十載爾同行。
  北上延安路,
  朝夕共苦辛。
  南旋千萬裡,
  俏然居海濱。
  六年留上海,
  解放更相親。
  倘有千般罪,
  當有風先聞。

  潘漢年可貴的精神財富,出自他對自己的堅信,他不認為自己是「內奸」,不承認自己有「反革命」的罪行,至少在心底裡是這樣。不過,他對自己的缺點和錯誤,表示了深深的悔改,特別是對他的過失造成自己愛妻的不幸,感到深深的內疚。正是受這種堅信自己的思想支配,他在身陷囹圄時,甚至在根本就不知道今後是繼續被關、被放,甚至被殺的情況下,他依然還有「勉力為新人」的追求,更有殷切的期望。他在另一首《給董慧》的詩中寫道:

  千里馳書一片心,
  巫山遙隔白雲深。
  朝思暮念夜成夢,
  月黯花愁空斷魂。
  縱死不辭稱所愛,
  此生何時複相親。
  天搖地動倒流水,
  但願冬寒化異春。

  一年一度的春天又來到了,但潘漢年的心願未能實現。

  1960年3月,隸屬於公安部的另一座較為現代化的監獄——位於燕山腳下的秦城監獄剛剛落成,潘漢年就被移送到這裡。在秦城,潘漢年的生活待遇較之功德林要好,其他方面,與功德林後期相似。

  1963年2月,在秦城過了兩個秋冬之後,潘漢年終於等來了一個結案的判決通告。事情的經過大抵是這樣的:1962年,在國內各方面政策有所調整的政治氛圍中,毛澤東在1月30日7000人大會上所作的那篇著名的「寬鬆性講話」中,再一次公開提到了潘漢年。毛澤東曾經在1956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所作的《論十大關係》的報告中,在論及清查反革命要「堅持一個不殺,大部不捉」的原則時,就提到了潘漢年,他說:「什麼樣的人不殺呢?胡風、潘漢年、饒漱石這樣的人不殺,連被俘的戰犯宣統皇帝、康澤這樣的人也不殺,不殺他們,不是沒有可殺之罪,而是殺了不利。」這一次,他同樣是以殺不殺的問題作為引子提及潘漢年的,他說:「有個潘漢年,此人當過上海市副市長,過去秘密投降了國民黨,是一個CC派人物,現在關在班房裡頭,但我們沒有殺他。像潘漢年這樣的人,只要殺一個,殺戒一開,類似的人都得殺。」

  毛澤東的話顯然是從政策寬容的角度講的,但卻給潘漢年定了性:CC派特務,是一個可殺可不殺的人物。於是,公安部把潘案的處理提到了議事日程上,重新開始對潘案進行整理、研究,提出了對潘案的處理意見,並上報中央。處理意見體現了毛澤東的講話精神,既強調了潘漢年的罪行嚴重,又強調了可以從寬處理、不殺他的理由,特別強調了他的問題是歷史問題,又都是他自己主動交代的,認罪態度好,關押期間表現好,等等。

  1962年5月30日,中央對公安部的上述報告作了正式批示:潘漢年是一個暗藏在黨內很久的內奸分子,他的罪行極為嚴重,論罪該殺。由於是從內部查出的,因此給予寬大處理。

  翌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並當場向潘漢年宣佈了終審判決:判處潘漢年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久,根據寬大處理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後下達了《執行書》、《刑事裁定書》,宣佈了潘漢年的刑期及開釋的具體時間;鑒於潘漢年在押期間認罪服法、確有悔改之表現,而且服刑期已超過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宣佈將潘漢年予以假釋,交公安機關管制。

  1963年2月13日,潘漢年以「刑釋管制分子」的身份走出了秦城監獄。在公安部的安排下,轉移到了公安部的勞改農場——北京市南郊大興縣境內的團河農場。在農場為他提供的一所小樓房裡,潘漢年終於見到了他日思夜想的愛妻——董慧。

  董慧在潘漢年被捕後第46天,即5月19日也被逮捕,也被關進了功德林,只是獄方讓他們絕對隔離,所以他們誰也不知道對方的半點音訊,也才使潘漢年發出了「千里相思知何處」的心靈的呼喚。在潘漢年移至秦城監獄後,1962年6月,董慧也以「參與潘漢年內奸活動」罪而被結案處理,並獲得了「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寬大處理,被安排在秦城監獄的家屬宿舍裡,至此,兩人才知道了對方的下落。待到潘漢年走出秦城,到了團河農場後,董慧也來到了他的身邊。

  經過了近8年的分離,夫妻之間再一次團聚,真有隔世之感。這裡還有一段插曲:董慧被捕後,有人勸她和潘漢年離婚,就可以恢復黨籍、職位。她冷笑了一下,說:「為了榮華?為了富貴?我連生命也視若等閒了。」堅定的信念,真摯的愛情,早已把他們倆的命運拴在了一起,沒有誰能把他倆分開!在團河農場,潘漢年雖說仍然是一個戴著「反革命」帽子的假釋犯,但他的境遇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有每月200元的生活費,有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天地,尤其是夫婦兩人能在一起聊聊天,在自己的小院內養養花、種種樹,還可以到附近的河溝裡釣釣魚,甚至被允許進城探親訪友。需要提及的是,當年的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不僅對團河農場上下都有所關照,還親自與另外兩個副部長到團河農場去看望過潘漢年,並在那裡請北京市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潘漢年一起吃了一頓飯。徐子榮還要潘漢年寫些回憶資料,並指示公安部所屬的群眾出版社為潘漢年的寫作提供必要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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