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潘漢年傳奇 | 上頁 下頁
一四


  與上述兩篇小說中的飛雲不同,1929年8月,潘漢年在《現代小說》第3卷第1期上發表的《例外》中的飛雲,已經沒有了那種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溫情脈脈的兒女情感了。飛雲與李婉英,即前兩篇小說中的倩影,在滬甯路W縣城相逢時,李婉英眼前的飛雲,已經是一個「意志堅強」的「只知為革命而犧牲的戰士」了。他向她敘述了地下鬥爭的危險,擴大革命宣傳的必要,鼓勵她「努力克服我們舊有的意識」,「極力克服個人生活歡樂滿足的要求」。飛雲希望她「跑進我們的圈子裡來,更願意你參加我們的實際工作」。在飛雲的幫助、教育下,李婉英「決定忍耐著一切繼續去上學,待大學畢業後,有了生活的技能,再從事參加革命的實際工作」。三天之後,飛雲就要回上海了,作者在他們的惜別之際,作了如下一段描述:

  婉英抬頭瞧著那壁上時辰鐘,轉過頭,推著飛雲的左手:「你瞧,剛過十一點,還有四十幾分才到時候。」「唔,」飛雲收斂起他沉思的眼光,低轉頭去偎著她的臉旁,「我太性急了!我恨不得此刻一刹就趕到上海」。「雲,你太忍心了!」她的眼圈兒有些發紅,但是鎮壓住她心頭的悲怨,繼續的住下輕輕地一字一字很淒苦的說:「難道為了我一天都不能多耽擱?我知道你們很忙,可是你也曾知道我們隔離了將近兩年,千難萬難才得著這次的敘會,僅僅三天,你又要離我他去!」

  意志堅強的飛雲,此刻聽了他愛人惜別的愁語怨言,也不免在心坎裡流露出一些悽楚的悲涼;他把他的右手也緊緊的合在她的手上,自慰慰人的說道:

  「你不要悲傷,我們有的是精誠相結的熱情,有的是鋼鐵般的意志,敘散離合,悲歡苦樂,這一些平凡常人的生活,值不得我們煩惱與留戀!」

  他說到這裡,眼瞧著姣小天真的愛人,不久又將與他飛分天涯,想到自己的命運只是為著赤熱的革命而奮鬥,生命過程的報酬只是一幕悲壯的犧牲,所謂熱烈痛快的愛情生活,只有在他夢裡追尋,……一陣辛酸的滋味侵襲他的心頭,可是天賦剛強的他,偏偏繼續的對他的愛人這樣說:

  「有什麼,在這個不合理的社會,沒有我們革命者現實的幸福,我們的生活只是熱烈的鬥爭,我們的命運,只是流血的犧牲,我們的目的,是要為全人類創造未來的光明自由社會的實現。」

  末了,飛雲向他的愛人李婉英表白說:「我何嘗不願意再和你逗留幾天,無奈我的職責所在,不容許我忽略集團的使命,貪圖個人的歡樂。」

  熱烈痛快的愛情生活,已經讓位於熱烈奮勇的革命鬥爭;個人的歡樂,已經讓位於集團的使命。飛雲身上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兒女情長,已經蕩然無存了!而一個奮勇堅強的革命者的光輝形象出現于讀者面前。

  有人認為,潘漢年上述三篇小說,是他短篇小說中的「愛情三部曲」,而主人翁飛雲,則是以潘漢年為模特兒的。當然,飛雲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決不可能是潘漢年的全部,但畢竟為我們研究潘漢年這一時期的成長提供了素材。從三個飛雲實際是一個飛雲的轉變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潘漢年從一個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轉變為一個堅定的革命戰士所經歷的痛苦的自我改造的思想鬥爭過程。令人信服的是,小說中飛雲的思想轉變,與現實中潘漢年政治上的成熟是同步進行的。1929年的他,已經成為中共在上海文藝界的一位幹練的領導者了。

  除上述「愛情三部曲」之外,在潘漢年以愛情為題材的小說創作過程中,還有一篇寫得比較成功的作品:《離婚》。《離婚》描寫了一位二十四五歲的婦人,原來「是另外有愛人的」,在她愛人去南洋後,因父母強迫婚約,與一個她「一點不愛他」的男人結了婚。3年後,她的愛人從南洋回來了,她下決心不再「和一個沒有愛情的丈夫同居」,毅然訴諸法庭,提出了離婚訴訟,並最後獲准。小說的這個結局,是潘漢年所希望的。因為他與許玉文的不幸結合,使他更加有感於舊式婚配的危害。在其「愛情三部曲」中,也多處表達過作者對舊的婚姻制度的鞭撻,與《離婚》有相同的思想內容。《離婚》原載於1928年《現代小說》創刊號。不久,由光華書店發行出版了《離婚》集,內中收集了潘漢年的八篇小說,其中包括《離婚》、《情人》、《苦杯》、《她和她》、《求愛》、《無聊人的半天》、《白皮鞋》、《渾沌》等。這是潘漢年第一部也是最後一部小說集。

  在潘漢年的小說創作中,還包括其他一些題材。其中有些作品反映了勞動人民的疾苦和不幸的遭遇,有些作品則反映了革命者對事業的執著追求和頑強的奮鬥精神。如在《白皮鞋》中,描寫了一位革命志士致雯雖然貧苦潦倒,「腳尖露出鞋頭來」,他的朋友「我」就把去年夏天所穿的白皮鞋——一雙舊的皮鞋送給了他。面對自己的處境,致雯非但不感到痛苦,反而更加堅定地表示了自己的心跡,他說:「假如我可以不走入那般衣冠禽獸、吸血鬼的上等社會,我儘管與那些朝無飯食,夜無宿處的乞丐混在一起,我絲毫也不會覺得苦痛!未來的光明世界,一天不能實現,我們就一天沒有抬頭的希望!」

  再如《法律與麵包》描寫了惠立麵包公司的職工馬德生,因代表工會要求增加工資而被開除,成了失業大軍中的一名「後進失業同志」,因為找不到工作,褲袋裡所有的24個銅錢,到第四天全部花光。為了生存,他擊破了惠立麵包公司的玻璃櫥門,「搶了十幾個麵包就逃」,「但是一個也沒有吃」,就被巡警捉到捕房裡,被判處了3個月的徒刑。刑滿出獄依然饑寒交迫,他不禁仰著頭對天笑道:「哈哈,為了饑餓犯罪的結果是三個月每天得著兩頓粗飯的供養!今天又是饑餓的日子了,應當再去犯一種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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