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傳記 > 毛澤東傳 | 上頁 下頁 |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5) |
|
關於草案對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權利的各種保證,《說明》認為,「這些保證都是我國政府過去幾年所已經開始實現的;但是我國還處在過渡時期,所以草案對這些保證的規定都說明是在逐步擴充中」。這一點,毛澤東後來也作過解釋,他說:我們的憲法是過渡時期的憲法。我國的各種辦法,大部分是過渡性質的。人民的權利,如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等,是逐步保證,不能一下子保證。①憲法草案關於國家民主化的規定,體現了從中國實際情況出發的原則,體現了國家民主化的過程性。 第三個問題是:憲法草案從法律上加強各民族的團結。中國是一個由五十多個民族組成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在中國境內各民族逐步匯合成為偉大的中華民族,在經濟上、文化上、政治上都有著密切的聯繫。《說明》指出:「草案在序言和總綱中確定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享有自由平等的地位,結成友愛互助的大家庭,反對大民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和壓迫,禁止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這是我國民族關係的基本原則。」關於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區域大小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這在《共同綱領》中已經作了原則規定。而憲法草案對於民族自治區域作了專門的詳細的規定。按照這些規定,各種不同級別的民族自治區的自治機關,一方面是我國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一部分,和普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一樣,受中央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另一方面,卻享有普通國家行政地方機關所沒有的特殊權利。憲法草案對民族區域自治和各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都比《共同綱領》作了進一步的規定。 第四個問題是:憲法草案是《共同綱領》的發展。《說明》指出:一九四九年《共同綱領》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憲法的作用。《共同綱領》在過去幾年的歷史實踐中證明是完全正確的。但是,它的一部分內容帶有濃厚的時間性,已經完全實現,例如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而不需要繼續規定了;一部分內容則在新的形勢下需要以新的規定代替舊的規定;一部分原有的規定過於簡單,在憲法上需要作出比較詳細的具體的規定;另有一部分原有的規定,在憲法上則需要加以簡化或省略。「憲法草案在起草的時候充分利用了《共同綱領》,所以草案的序言說,憲法是以《共同綱領》為基礎,而在內容上有新的發展。」「憲法草案保留了《共同綱領》中關於我國國家性質、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權利、民族政策各方面的各種基本原則,而作了充分詳細的規定。《共同綱領》中的經濟政策的原則,一部分仍然有效,一部分已經過時,憲法草案拋棄了那些已經過時的原則而作了新的規定,這中間最重要的就是關於實行過渡時期總路線的各項規定。」 第五個問題是:關於憲法草案在結構和文字上的特點。《說明》指出:憲法草案的結構和文字力求簡明。草案只分四章,凡是可以在這四章中規定的,都不另設專章。關於憲法的總任務(也就是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憲法產生的基本背景和實施憲法總任務的條件,都寫在草案的序言裡。憲法草案的條文不足一百條②,字數連序言不足一萬字。這在各國憲法中要算是比較短的一個。這樣簡要,不但由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凡是可以由普通法律規定的東西一般無需列入憲法。而且由於第一,我國既然處在過渡時期,憲法的許多規定必須具有充分的靈活性,以免在實際生活的迅速發展中變得不適用和成為障礙;第二,我國人民對於實施憲法還缺少必要的經驗,政治生活中的許多細節,還需要在實踐中逐步得到結論,不可能也不應當過早地作詳細的規定;第三,人民對於憲法既然還缺少經驗,憲法愈繁雜人民也就愈難瞭解。《說明》又指出:「憲法是必須在全國人民中間普遍宣傳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條文固然要儘量簡單,文字尤其要儘量通俗。從這個觀點出發,憲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話寫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難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二月二十八日和三月一日,劉少奇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並基本通過了憲法草案初稿的三讀稿。會議決定由董必武、彭真、張際春三人,以董必武為主,根據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的意見,對三讀稿進行研究和修改。還請了周鯁生和錢端升為法律顧問,葉聖陶和呂叔湘為語文顧問。 三月九日,杭州憲法起草小組又提交了四讀稿。三月十二日、十三日和十五日,劉少奇再次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這個稿子。這樣,憲法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告一段落,準備擴大範圍討論修改後,提交憲法起草委員會。為此,會議決定:(一)以陳伯達、胡喬木、董必武、彭真、鄧小平、李維漢、張際春、田家英等八人組成憲法小組,負責初稿的最後修改;(二)組成憲法起草委員會辦公室,以李維漢為秘書長。 這時,毛澤東和憲法起草小組也在杭州作啟程回北京的準備。 這是毛澤東在建國以後第一次到杭州,一住就是兩個多月。在杭州期間,除了起草憲法,他的最大收穫就是每天堅持爬山,幾乎走遍了西湖附近的大小山峰。 在毛澤東的住處劉莊附近,有座不大的山,叫丁家山。初到杭州,他就乘興登上這座小山,並對跟隨的工作人員說,他要每天堅持爬山。從這以後,果然是風雨無阻,天天爬山。天氣好,起得早,就爬大一點的山;遇到下雨,或是起得遲了,就爬小山。這樣堅持不懈,不僅遊覽了西湖名勝,還鍛煉了身體,體重減輕了將近十斤。這對身軀高大偏胖的毛澤東來說,也是一個意外收穫。 當時跟隨毛澤東一起爬山的汪東興、毛澤東的保健醫生徐濤、攝影記者侯波,對毛澤東爬山的情況,都作過一些回憶。 汪東興回憶說:「一九五三年底,毛主席到杭州去搞憲法。他住在劉莊,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也住在劉莊,他們到北山(指杭州北山路八十四號大院。——引者注)辦公。毛主席喜歡爬山,每天十二點左右起床,吃點東西就去爬山。他宣佈一條,共產黨員上山坐滑竿,開除黨籍。有一次我們爬上玉皇頂,用了兩個多鐘頭。以後又上了南高峰、北高峰、雷峰塔、六和塔,還上了鳳凰山。田家英說,他們就靠主席爬山的時候改憲法稿子。毛主席有一次問我們,在杭州看風景哪裡最好?我們各人有各人的說法。主席說:在山頂看,風景最好,杭州全景盡收眼底。西湖是一個鍋,杭州市區是鍋邊。毛主席還考我們:哪個朝代在這裡建都?雷峰塔為什麼建在這裡?美國的首都為什麼在華盛頓,不搬到紐約?等等。和毛主席在一起,我們增加很多知識。毛主席爬山,有毅力,風雨無阻,堅持鍛煉,說得到就做得到,要改變他的主意很難。說今天下雨,不上山了。他說,去,帶上雨傘。說路滑,他說拄上竹棍。毛主席喜歡杭州,主要是氣候好,空氣新鮮,靠水邊。毛主席喜歡水。他為什麼喜歡中南海?因為有水。」③ 徐濤是這樣回憶的:「有這麼一天,主席比較早就醒了。他對我說:『我現在想爬山。』我建議他去爬丁家山。這是劉莊旁邊的一座小山。主席說:『我不爬小山,要爬大山。』我去找葉子龍、汪東興、羅瑞卿、王芳商量,大家覺得還是爬丁家山。主席一聽,這麼多人都不同意他爬大山,只好聽從。丁家山不高,大概有一二百級臺階。主席爬的時候,跟走平路似的,一會兒就爬完了,沒有盡興。第二天,主席睡醒以後還要爬山。我們商量後,建議他爬桃花嶺。以後,又爬了寶石山、梯雲嶺、葛嶺、棲霞嶺等。這些山比丁家山高一些,大約是海拔二百米左右。再以後,還爬了炮臺山、鳳凰山、獅峰、天竺山等。在制定憲法的繁重工作中,主席抽時間堅持爬山,充分體現了一位偉人的毅力和胸懷。這是主席在建國以後規模最大、時間最集中,也是最有特殊風格的一次爬山活動。」④ 侯波回憶說:「跟著毛澤東爬山,是我和他在一塊時最愉快的時刻。他不喜歡人攙扶,拿著一根竹杆當手杖,說這是他的『第三條腿』。他邊走邊和我們聊天,瞭解我們每個人的學習情況、生活情況,提出很多問題讓大家回答,給大家講一些知識性和趣味性的問題,古今中外、天南地北都有,引發大家讀書學習的興趣。他談笑風生,大家也無拘無束。這種時候,他是我們慈愛的長輩,是我們敬重的老師。」⑤ ①毛澤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插話,1954年3月23日。 ②憲法草案初稿條文共98條,正式通過的憲法為106條。 ③訪問汪東興談話記錄,1994年9月12日。 ④訪問徐濤談話記錄,1996年6月28日。 ⑤侯波:《毛澤東身邊二三事》。見《毛澤東與浙江》,中共黨史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131、132頁。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