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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生(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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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在《新青年》周圍聚集起一大批先進青年。這個雜誌及其撰稿人的文章,鑄造了一代人的信仰和品格。這是一代真正有別于傳統文化薰陶出來的舊式士大夫的新人。 在《新青年》眾多的讀者和追隨者中,就有毛澤東。當時,楊昌濟為這個雜誌寫文章,還向學生們推薦這個雜誌。毛澤東的同窗好友周世釗發現,毛澤東讀了《新青年》後,「讀韓文杜詩的興趣降低了」⑥。毛澤東自己後來也回憶說:「我在師範學校學習的時候,就開始讀這個雜誌了。我非常欽佩胡適和陳獨秀的文章。…… 一時成了我的楷模。」⑦ 毛澤東開始循著初期新文化運動的思路探索。覺得「國人積弊甚深,思想太舊,道德太壞」,要改變這種狀態,須「從哲學、倫理學入手,改造哲學、改造倫理學,根本上變換全國之思想」。因為哲學便於研討思想,倫理學便於闡發道德,「思想主人之心,道德範人之行」⑧。這樣,改造哲學、倫理學,就同變化民質、改造國家和社會聯繫在一起了。這種想法,在當時的思想界是相當普遍的。 一九一七年前後,毛澤東讀了不少哲學、倫理學書籍。在哲學和倫理學之間,他更有興趣的是倫理學。在他看來:「倫理學是規定人生目的及達到人生目的的方法之科學。」⑨羅學瓚在一九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的日記裡記載,「余借毛君澤東手錄西洋倫理學七本,自舊曆六月底閱起,於今日閱畢。」這裡說的是楊昌濟翻譯的《西洋倫理學史》,毛澤東把它十分工整地抄錄下來。從一九一七年下半年到次年第一學期,楊昌濟給學生們講授倫理學,採用的課本是十九世紀德國康德派哲學家泡爾生寫的《倫理學原理》。該書由蔡元培從日文轉譯過來,商務印書館一九一三年出版,約十萬字。毛澤東除認真聽講外,細讀了這本書,用紅黑兩色畫了大量的圈點、單杠、雙杠、三角、叉叉等符號。還在書中寫了一萬二千多字的批語,絕大多數是抒發自己的哲學觀、歷史觀和人生觀,以及對原著的引申或批判,小部分是對原著的贊同語和章節提要。他批閱的這本書後來被一位同學借去,直到一九五〇年,托周世釗還給了毛澤東。 他當時為什麼這樣下工夫去讀這本書?毛澤東從周世釗手裡接過它時,有過解釋。他說:這本書的道理也不那麼正確,它不是純粹的唯物論,而是心物二元論。只因那時,我們學的都是唯心論一派的學說,一旦接觸一點唯物論的東西,就覺得很新穎,很有道理,越讀越覺得有趣味。它使我對於批判讀過的書,分析所接觸的問題,得到了新的啟發和幫助。 毛澤東貫穿《倫理學原理》的批語的基本觀點,是哲學上的二元論。他說得很明白:「一人生死之言,本精神不滅、物質不滅為基礎(精神物質非絕對相離之二物,其實即一物也,二者乃共存者也)。」⑩他認為,事情有的是發生于自然的,有的是得之于人為的。後來他說自己早年信奉過康德的心物二元論,大概就是指這樣的觀點。 二元論的特徵是調和唯心主義與唯物主義。青年毛澤東的唯物主義傾向主要表現在自然觀方面,他說:「凡自然法則者,有必然性」,「人類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則之支配」。「吾人之心靈本之自然,其範圍有限,安能有一毫之創作」。這是他從原來接受的唯心主義觀念中逐漸解脫出來、走向接受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的橋樑。二元論的通病,是一進入社會歷史領域,便作出唯心的解釋。毛澤東也是這樣。他說:「實則全世界文明歷史之生活,乃皆觀念之所管轄也」;「觀念造成文明,誠然,誠然。」 如此強調主觀觀念的決定作用,對青年毛澤東來說,有它的必然性。知識界中推崇思想革命的社會時尚,本身就容易誇大精神的作用,過分強調主觀對改造社會的能力;再加上毛澤東本人長期以來耳濡目染的,主要是孔、孟、程、朱、陸、王以及新康德派、新黑格爾派的思想。楊昌濟說自己以《倫理學原理》為教本,「所講不限於西洋之倫理學說,中國之先儒如孔、孟、周、程、張、朱、陸、王及王船山之學說,亦間取之」⑾。強調主觀能動性的陸(九淵)、王(守仁)學派更為楊昌濟推重,毛澤東當然也受到薰陶。他常和蔡和森、張昆弟等討論宋明理學,研讀過朱熹編的《近思錄》、《四書集注》和《朱子語類》等,對朱熹、王守仁都很佩服。讀泡爾生《倫理學原理》的批語中,毛澤東便常用這些觀點來作比較,發揮原著的一些論述。諸如「孟軻之義內,王守仁之心即理,似均為直覺論」;「吾國宋儒之說與康德同」等等。 中國近代社會正處在空前劇烈的變動中,舊的傳統秩序漸趨崩潰,外患內亂迭起相承,政治舞臺風雲變幻,這就使「尚動」「主變」成為人們尋找出路的重要傾向。這個時代特點同樣體現在毛澤東的探索中,並蘊含著濃厚的辯證法色彩。 一九一七年,他曾提出「天地蓋唯有動而已」⑿的觀點。在《倫理學原理》的批語中,他寫道:「此世界中變化萬殊。」還把它運用到人類社會的考察當中,說歷史從來就是一個治亂交替的過程,聲稱特別喜歡戰國七雄、楚漢相爭、三國鼎立那些「事態百變,人才輩出」的時代。認為:「非好亂也,安逸寧靜之境,不能長處,非人生之所堪,而變化倏忽,乃人性之所喜也。」用這個觀點看當今中國,他說:「國家有變化,乃國家日新之機,社會進化所必要也。」對於中國社會,他的意思是「必須再造」,再造的辦法,是「由毀而成,如孩兒之從母腹胎生也。」因此,「吾人甚盼望其毀,蓋毀舊宇宙而得新宇宙」!字裡行間,洋溢著改造社會的樂觀激情。他後來從大亂求大治的想法,看來是早有伏筆的。 在「動」中求變、求新,其內在依據是什麼呢?毛澤東當時特別重視兩個概念。一個是「差別」。他說:「人世一切事,皆由差別比較而現」,如陰陽、上下、大小、彼此、好惡、美醜、是非、正反、明暗、勝負等等。「無此差別相,即不能構成歷史生活。進化者,差別陳迭之狀況也。」另一個概念是「抵抗」,即各種差別引起的壓力和反抗。毛澤東特別贊同泡爾生提出的世界一切事業和文明「無不起於抵抗決勝」的觀點,稱其「無抵抗則無動力」的論述,是「至真之理,至徹之言」。他熱情洋溢地寫道:「河出潼關,因有太華抵抗,而水力益增其奔猛。風回三峽,因有巫山為隔,而風力益增其怒號。」「聖人者,抵抗極大之惡而成者也。」他過去那種嚮往社會「大同」境界的想法也發生了變化,覺得即使人們真的進入了「大同」社會,「亦必生出許多競爭抵抗之波瀾來,而不能安處於大同之境」。把「差別」、「抵抗」這兩個概念,和「動」、「變」及「成毀」聯繫起來,表明毛澤東當時的認識已接近矛盾構成事物並實現轉化的辯證法觀點,還多少同社會歷史發展有所聯繫。他後來關於矛盾普遍性的理論,大體也濫觴於此。 五四前期,毛澤東的思想中有一個最突出的根本點,就是首先要把握住事物的「本原」或「大本大原」。它的意思,是在面對萬千事物時,要從大處著眼,首先抓住它的根本。把根本抓住了,其他枝節問題才能迎刃而解。以後,他也常強調要善於抓住要領,抓住主要矛盾,強調綱舉才能目張,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而在當時,他心目中的「本原」或「大本大原」,很有些像客觀唯心主義哲學家心目中的「道」(老子)、「理式」(柏拉圖)、「絕對精神」(黑格爾),總之是宇宙生成和發展的根本原則。朱熹就曾說萬事萬物皆源於「一本」,「大本不立,小規不正」。楊昌濟講課時,也特別強調,「宇宙間所有一切之現象,皆由此大原則而生,吾人當神思默會,洞曉此大原則,此所謂貫通大原也。」⒀ 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毛澤東給北京的黎錦熙寫了一封長信,集中表述了對「本原」的看法。 他把「本原」通俗地說成是「宇宙之真理」,認為它是支配著社會歷史發展的。拯救中國,也必須從尋求本原開始。他表示,目前和將來一段時間裡,自己「只將全副工夫,向大本大原處探討。探討既得,自然足以解釋一切」。 這樣,毛澤東開出了自己的救國藥方:「今日變法,俱從枝節入手,如議會、憲法、總統、內閣、軍事、實業、教育,一切皆枝節也。枝節亦不可少,惟此等枝節,必有本原。本原未得,則此等枝節為贅疣,為不貫氣,為支離滅裂。」他大聲疾呼:「今吾以大本大原為號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動者乎?天下之心皆動,天下之事有不能為者乎?天下之事可為,國家有不富強幸福者乎?」 這封信是瞭解早年毛澤東的思想的珍貴資料。八月三十一日,黎錦熙收到信後,在日記裡寫道:「得潤之書,大有見地,非庸碌者。」 把「本原」落實到「人心」上面,就是應有的人生觀、價值觀,也就是倫理道德的建設。在讀泡爾生《倫理學原理》的批語中,毛澤東把自己這時的主張概括為兩個,一個是「精神上之個人主義」,一個是「現實主義」。 針對封建專制和束縛個性的三綱五常的舊道德,主張個人主義,這在當時是很普遍的,也是有積極意義的。毛澤東寫道:「吾從前固主無我論,以為只有宇宙而無我。今始知其不然。蓋我即宇宙也。」他認為,人類的目的在實現自我。但他在個人主義前面加上「精神」兩個字,卻有他自己的特色。這種個人主義強調「充分發達自己身體及精神之能力」,力求達到最高境界,使「內而思維、外而行事皆達正鵠」。「正鵠」不能只是「純然利己」,而是應該實現的理想和價值。例如,看到自己所愛的人有難,關鍵的時候,「寧可使自己死,不可使親愛之人死。如此,吾情始浹,吾意始暢」。否則,自己的生活就不完滿,就「未達正鵠」。依此類推,「古今之孝子、烈婦、忠臣、俠友、殉情者、愛國者、愛世界者、愛主義者,皆所以利自己之精神也」。他甚至極端地說:「予謂人類只有精神之生活,無肉體之生活。」這種理解,已經超出了西方近代以來資產階級個人主義的原義,包含著新道德觀的萌芽。 關於「現實主義」。毛澤東認為,人的一生是短暫的,不能脫離現實去追求虛幻的理想和價值,要爭取在有限的時間裡「實現自我」。他說:「吾人務須致力於現實者。如一種行為,此客觀妥當之實事,所當盡力遂行;一種思想,此主觀妥當之實事,所當盡力實現。」一方面,他反對空談,「凡吾思想之所及,吾皆有實行之義務」;另一方面,他又強調道德行為必須有正確的思想作指導,反對盲目動作。 毛澤東寫道:「我是極高之人,又是極卑之人。」「極高」是指追求獨立不羈。「極卑」是指我終究又「一毫跳不出此自我以外之世界」。這個矛盾,他已覺察到了,但一時還不能完整地加以說明。 ⑥ 摘自長沙中共湘區委員會舊址紀念館館藏資料。 ⑦ 埃德加·斯諾著,董樂山譯:《西行漫記》,三聯書店1979年版,第125頁。 ⑧ 毛澤東致黎錦熙信,1917年8月23日。 ⑨ 毛澤東:《非自殺》,湖南《大公報》,1919年11月23日。 ⑩ 毛澤東1917年下半年至1918年上半年讀泡爾生《倫理學原理》的批語,以下引文未注明出處者,同此。 ⑾楊昌濟:《達化齋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97頁。 ⑿毛澤東:《體育之研究》,《新青年》第3卷第2號,1917年4月。 ⒀楊昌濟:《論語類抄》,《楊昌濟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5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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