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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來自老百姓(2)


  養父家住的西坑是個只有一二十戶人家的小村:生父家住的雙坑是個有百來戶人家的大村,同在一條山溝裡,相距僅三四華里。養父家因只有我一個小孩,勞動力多,生活比生父家稍好一點,但也很貧寒。全家五口人只有六間土坯房屋,一畝自己開荒的旱地,房前屋後有一片小竹山、小茶山和小菜園,種了一些竹子、油茶、茶葉、紅薯和蔬菜、煙葉,每年可收些竹筍、茶油和茶葉、煙葉,供全家食用,蔬菜也夠全家吃的。養母天天 接苧麻、織麻布掙點手工錢,每年還飼養一頭豬、幾隻雞,過年時殺豬,除留點醃制臘肉作祭祀和請客人用之外,大部分賣錢,雞蛋也是攢下來賣錢,補貼家費。因為自家的耕地少,而且是「望天田」,天不下雨就顆粒不收,所以,每年不得不租種外宗族「祀會」二十多畝山田。逢上好年景,一年可收二十多擔穀子,夏收後,除交租穀和還清青黃不接時的借穀外,所剩無幾,全家口糧主要靠晚稻和紅薯。

  除正月初一和早稻開鐮的時候能吃上一頓大米飯外,一年四季都是紅薯飯。冬季白天短,農活少一些,只是翻地、整理茶山和打柴,就改吃兩頓飯,而且主要是吃紅薯絲。當時有首童謠唱道:「三根薯絲一粒米,紅薯絲裡找米粒,找來找去找不著,鼻碰碗底找一粒。」就是形容當年吃紅薯絲飯情景的。

  到了春耕大忙季節,白天長,農活重,才能吃三頓飯,紅薯絲飯裡的米粒也多一些。即使這樣數著米粒下鍋,我們家每年仍然要缺幾個月的糧食,等到來年青黃不接的季節,又得向「祀會」和馬欄坳的「義倉」借三四擔穀子才能維持生活;如果遇上災年,那日子就更難熬了。

  我們西坑地處窮鄉僻壤,外地婦女一般都不願嫁進山溝裡來,所以,當時家家戶戶都有養童養媳的習慣,這樣把童養媳養大了就可以同兒子成親,不必花大錢到外地去娶。我養父家三兄弟只有我一根「獨苗」,養父母和兩個叔叔都象對待親骨肉一樣疼愛我,祈望我能儘快傳宗接代,因此四五歲時就按風俗為我要來一個童養媳。她比我大一兩歲,直到我十六歲那年同她成親,只知道她娘家在馮家灣,姓劉,也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因為在舊社會婦女沒有地位,我們山溝裡很多婦女只有小名,不起大名。小時候人家叫她「妹子」(女孩子多就叫幾「妹子」),出嫁後稱她是某某人的「堂客」(妻子),生了孩子以後又稱她是某某「伢子」他娘;即使有資格寫進家譜、族譜,也只寫姓氏,什麼黎氏、巫氏、劉氏,不寫名字,如果她在家曾起過名字,人們也不大知道或早已忘記了。

  我的少年兒童時代,正處於辛亥革命的興起和失敗的社會大變革、大動亂時期。當時,大小軍閥各自為了本集團的利益,在日、英、美、法、德、俄等帝國主義的背後支持下,擁兵稱雄,割據一方,為爭奪地盤,進行連年的混戰,給廣大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我們湖南省是軍閥吳佩孚的勢力範圍,連年天災兵禍,民不聊生,這是我童年苦難的根源。

  我和所有窮苦人家的孩子一樣,六歲就開始放牛,每天拉著牛到山上放牧,有時還同童養媳一起上山采豬草、拾柴禾,夏熱冬冷,小小的年紀就開始嘗到人生的苦味。有一年七月的一天中午,天氣很熱,牛蠅(學名叫牛皮蠅)特別多,我站在山上一棵桐樹下看著牛在吃草,突然飛來一大群牛蠅圍著老牛飛來飛去,在老牛身上叮咬。開始時老牛搖著頭、甩著尾巴拚命驅趕,可是怎麼趕也趕不開,牛蠅越叮越狠,叮得老牛亂蹦亂跳。我急了,折了支樹枝趕過去想給老牛驅趕牛蠅,沒料到老牛被牛蠅叮疼了,暴躁起來,低下牛頭就用牛角來頂我,我趕忙往後退,不料背後坡下是剛砍伐過的竹林,一樅樅竹頭上露出一支支尖利的竹茬。我一個踉蹌,一腳正踩在竹茬子上,赤腳板一下子就被尖利似劍的竹茬子刺穿了,頓時鮮血直流,疼得我哇哇大哭起來。在附近放牛的牧童小朋友,趕緊跑到我家去報訊,父親(養父)得知後馬上趕來把我背回家去,用鹽水洗淨傷口,敷上了草藥才完全止住血。為這事,母親(養母)心疼得直掉淚。傷好後,每當我上山放牛或打豬草時,她都再三叮囑我要小心。

  九歲時,父親送我上私塾讀書。本來那時候已經有了「洋學堂」,可是父親思想比較保守,認為「洋學堂」得不到學問,私塾才能「知書識禮」,學到真本事。第一天上學是父親親自送我去的。按照老規矩,父親要我在香案前向「至聖先師」孔老夫子的靈牌磕了頭,又跪拜了老師之後,便囑託老師說:「我把這伢子交給你,請你嚴加管教,他要是不好好念書,你儘管打,我不會心疼的。」

  老師文縐縐地回答:「是的,是的。『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你放心,你放心!」接著,他便給我起了個學名叫「明階」。

  我這個啟蒙老師叫李輝潘,五十多歲,治學有方,要求很嚴格,但不輕易地打罵學生。他從《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開講,主要是識字。我對念書很感興趣,背書背得快,字也記得牢,老師對我很好。一年後,李輝潘老師「辭館」走了,來了個叫李日旺的新老師,也是五十多歲的塾師。他比較嚴厲,誰書背不出來就用竹板打小腿肚子,學生都怕他。但我沒有因讀書的事挨過他的打。有一天,一個調皮的同學惡作劇,趁李日旺老師還沒來上課的時候,把捉來的一隻癩蛤蟆拴在老師講臺的桌腿上,老師開始沒注意,不一會,發現講臺桌子底下一隻癩蛤蟆在蹦躂,想用腳把它踢走,才發現是有人故意用繩子拴在他的桌底下的,馬上大發脾氣,追查是誰幹的?沒有人敢承認,我和其他同學又不敢檢舉,怕被報復,結果全班十幾個學生每人都挨三板子,不過平時調皮的學生挨的板子重,我挨的板子輕。這樁「冤枉」案,幾十年我老記得。我想:做任何事情都需要調查審實,弄清情況,特別是對人的處理,更要持慎重態度,決不能「無理三扁擔,有理扁擔三」,不分青紅皂白,冤枉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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