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李兆基博士傳記 | 上頁 下頁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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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禧的去世也太突然、太意外了。 是年八月,馮景禧夫婦在女兒和女婿陪同下乘郵輪渡假。 在船上他忽然覺得有點頭痛,就昏過去,一直的不醒人事。 船上的醫生立即急召直升機,把馮景禧送到溫哥華的醫院急救。 可惜,天妒英才,經過了一段日子的搶救,終因腦部血管兩次爆裂,而與世長辭,享年六十三歲。 不幸的消息傳到香港,李兆基多少個晚上都睡不安了。 李兆基在書房的窗前眺望,香江的夜景五光十色,這城市更美好的景致應在明天,應在下一個世紀,可是,跟自己一同成長一同奮鬥的馮景禧,就再看不到了。 李兆基沒有忘記,他隻身前來香港創業時,馮景禧曾忠誠地向他伸出友愛之手。當李兆基有商業上的疑問時,馮景禧跟他認真的研究商議;有什麼好的生意,一同攜手合作。這種共患難同歡樂的日子叫人回想起來,太感慨。 當馮景禧的靈柩從溫哥華運回香港的那天晚上,李兆基正在恒基兆業與老夥計梁昇開會,他黯然地對梁昇說: 「我和你去機場接禧哥吧!」 路上,李兆基又感慨地對梁昇說: 「今年是個什麼年頭了?怎麼老朋友一個一個的辭世呢?擁有天下的財富,和人世間的成就,而沒有多少朋友和親人共享的話,又有什麼意義呢?」 李兆基待朋友以真心誠意,是千真萬確的。 跟他同住的大兒子李家傑會告訴你: 「我少見父親有憂傷的時候,只除了八五年馮伯(李家傑對馮景禧的尊稱)去世和九七年父親丁母憂時,他才在好多個晚上把自己關在房裡,不願跟別人講話。」 當然,日後他以友善方式收購楊志雲的美麗華酒店一役,也可以作為李兆基重視友情的實例引證。 十三 固本培元 發揚光大 (一九八五年—一九八七年) 一九八六年對恒基兆業集團來說,可以說是固本培元,再作衝刺準備的一年。 經歷了一九八二、一九八三以及一九八四年的全面經濟衰退之後,一九八五年地產業已經恢復元氣,日有起色。 港島住宅在一九八四年每平方呎平均只售六百九十元,但至一九八五年,已升到七百八十元。 到一九八六年,香港各大企業集團已經重新站穩陣腳,又打算磨拳擦掌,爭一日之長短。 李兆基在這個香港地產複元後穩步上揚的階段,為集團定下了幾個重要的基本策略。 從一九八六年初,幾乎每一次李兆基主持的集團內部策略會議,都重申恒基兆業的最大特點,就是要以分層出售為主。 換言之,集團業務要以收租為次。 未來的行動是從速建樓出售,賺取盈利及有資金回籠,再行購入「原料」用地,以達到貨如輪轉的目的。 故此李兆基認為建成之商住樓宇,除新區的商場因為每年增值相當可觀,可用作收租外,其他儘量出售。對於出租物業,也要有五大法則需要注意。 其一是租務部從今要注意,凡是月租逾萬元之租約,必須由高級職員去商議租約細則。 說到底,高級職員經驗與學識比較好,頭腦比較靈活,在議論租約時不會令公司有吃虧的地方。 其二是租樓的對象要小心選擇,尤其以公司名義租屋,必須查清楚是否草鞋公司。萬一長租約是租給這些公司的話,就有機會拖累恒基要承擔跌市時租客毀約之風險及損失。 其三是負責租務的同事必須注意租務上有所謂有形及無形的兩種損失。 租客欠租拒交租乃屬有形損失,數碼有限。 如果集團跟租客簽了租期過長或租金過低之租約,所引致的無形損失更大。 要減低無形損失則需依賴控制租約條件之技術。 故此凡有商場要出租,必須細心研究才訂立租約條件。 其四對於一些市場信用昭著及有名望的商戶,一定要儘量招攬,因為可以引起「名牌」效應,有宣傳價值,對商場之租務及日後之商場生意也有幫助。 其五是要跟代表公司之律師密切聯絡,租客欠租或有不履行義務的情況發生,其實應由律師樓出手相幫,效果會比由公司出面追討有效,而且可以節省內部人力。 由此可見李兆基處事心細,數目精確,他曾有一句名言說: 「細生意怕食不怕息, 大生意怕息不怕食。」 對李兆基而言,他篤信做細生意最要勤,最不喜歡把時間及金錢花用在飲飲食食的應酬之上。 至於說做大生意,最緊要是計數精確。生意額大,牽涉的本錢和盈利大,一出一入的利息,多一分少一分是很重要的。 故而,李兆基鄭重地向同事解釋,在一九八二至一九八四年,為了要促銷樓宇而特別設計的優待買家條件之一是由恒基貸款,這些分期貸款業務等於是權宜之計,因為資金積壓在貸款之上,所得到之利息極少,而資金用於營業,三四年就有機會雙倍收成,利潤差距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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