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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許廣平是多麼敏感的人,立刻就覺出了魯迅的心思,她知道他有疑慮,也知道這疑慮的深廣,她甚至還想到了他的可能的後退,這自然使她深為不滿,就用這樣激動的口氣回信說:

  你信本有三條路,給叫我「一條光」,我自己還是
  瞎馬亂撞,何從有光,而且我又朱脫開環境,做局外
  旁觀。我還是世人,難免於不顧慮自己,難於措辭,但
  也沒有法了。到這時候,如果我替你想,或者我是和
  你疏遠的人,發一套批評,我將要說:你的苦了一生,
  就是一方為舊社會犧牲。換句話,即為一個人犧牲
  了你自己。而這犧牲雖似自願,實不啻舊社會留給
  你的遺產。……你自身是反對遺產制的,不過覺得這
  分遺產如果拋棄了,就沒人打理,所以甘心做一世農
  奴,死守遺產。……我們是人,天沒有叫我們專吃苦
  的權利,我們沒有必吃苦的義務,得一日盡人事求生
  活,即努力做去。我們是人,天沒有硬派我們履險的
  權力,我們有坦途有正道為什麼不走,我們何苦國了
  舊社會而為一人犧牲幾個,或牽連至多數人,我們打
  破兩面委曲忍苦的態度,如果對於那一個人的生活
  能維持,對於自己的生活比較站得穩,不受別人藉口
  攻擊,對於另一方,新的部面,兩方都不因此牽及生
  活,累及永久立足點,則等於面面都不因此難題而失
  了生活,對於遺產拋棄,在舊人或批評不對,但在新
  的,合理的一方或不能加以任何無理批評,即批評也
  比較易立足。……因一點遺產而牽動到了管理人行
  動不得自由,這是在新的狀況下所不許,這是就正當
  解決講,如果覺得這批評也過火,自然是照平素在京
  談話做去,在新的生活上,沒有不能吃苦的。

  這信寫得很動情,也許是急不擇言吧,許多話都說得很直。她一下子挑穿了魯迅不願意解除舊式婚姻的內心原因,又用那樣熱烈的口氣激勵他作出決斷。她甚至不隱瞞自己的焦急和。不快,最後那一段話,簡直是在賭氣了。

  也幸虧是這樣的急不擇言,反而打消了魯迅的疑慮。說到底,他最大的顧慮正在許廣平本人,現在從她的這封信,他看見了她的真心,許多擔心和猶豫,一下子消散了。他立刻回信,語氣非常誠懇,不再有前一封信中的含混,態度也很樂觀。似乎是決意要走第三條路了:「我一生的失計,即在向來不為自己生活打算,一切聽人安排,……再後來,思想改變了,但還是多所顧忌,這些顧忌,大部分自然是為生活,幾分也為地位,所謂地位者,就是指我歷來的一點小小工作而言,怕因我的行動的巨變而失力量」,「我也決計不再敷衍了。……離開此地之後,我必須改變我的農奴生活」,「我覺得現在H.M.比我有決斷得多……」一個多月以後,他更明白表示:「我對於名譽,地位,什麼都不要,只要梟蛇鬼怪夠了」,這所謂「梟蛇鬼怪」,就是指許廣平。

  也就在他終於確信了許廣平的愛情的同時,廣州中山大學接連來信,熱情地邀他去擔任國文系的教授和主任。這無疑從另一面增強了他的勇氣。人世間不但真有值得信賴的愛情,他自己也還有可以闊步的生路、無論從哪一頭看,他的條件似乎都要比涓生和子君好得多,那麼,他為什麼不試一試呢?從旁觀者的眼光看,這自然是又陷入了對自己命運的錯覺,但是,一個剛剛開始全身心浸入愛情的人,他會情不自禁地把整個世界都看成是玫瑰花,會以為自己一拳便能打出個新天地,這一點錯覺又算得了什麼?魯迅內心的虛無感是那體深厚,他大概也只有靠這樣的錯覺,才能夠擺脫它的羈絆吧。他終於下定了決心。一九二七年一月到廣州,住進中山大學之後,即由許廣平陪伴在旁,即便有客來訪,她也並不回避。十個月之後他到上海,更在虹口的景雲裡租了一幢三層的房子,與許廣平公開同居。在舊式婚姻的囚室裡自我禁閉二十年之後,他總算逃出來了。

  身邊有了許廣平,他似乎年輕了許多。他的衣著現在有人料理,頭髮和鬍鬚現在有人關心,在那麼長久地禁欲之後,他終於體會到了女性的溫暖和豐腴,他的整個心靈,都因此變得鬆弛了。在廣州,他與許廣平等人接連遊覽越秀山,白天逛花市,晚上看電影,滿臉歡愉,興致勃勃。到上海之後不久,又和許廣平去杭州遊玩,雖然是七月份,暑熱逼人,他卻毫不在意,去虎跑品茶,到西湖泛舟,快活得像一個小孩子。陪同遊玩的許欽文和章廷謙都暗暗驚喜,從他們十幾年前做魯迅學生的時候起,還從未見他表現過這樣濃的遊興。魯迅本是個善感的人,你只要讀過他的《社戲》,就一定會記得他對家鄉風物的那種善感的天性。可是,由於家道中落以後的種種刺激,到了青年時代,他卻對自然風景失去了興趣。他在東京那麼多年,只去上野公園看過一次櫻花,而且還是和朋友去書店買書,順路經過才去看的。他在仙台整整兩年,附近不遠就有一個著名的風景區松島,他也只去玩過一次。回國以後,住在杭州那樣優美的地方,一年間竟只去西湖遊過一次,還是朋友情的客。別人都連聲稱讚「平湖秋夜」和「三潭映月」,他卻以為「不過平平」。一九二四年他寫《論雷峰塔的倒掉》,居然把雷峰塔和保淑塔弄錯了位置,你當可以想像,他平日對這些景致是如何不留心。以後到北京,住的時間更長,遊玩卻更少。即使去西安,主人安排他們遊覽名勝古跡,他最感興趣的地方,卻是古董鋪。弄到最後,他甚至公開說:「我對於自然美,自恨並無敏感,所以即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動。」我不知道他說這話有多少調侃的意味,倘是講真話,那他是錯了。對自然風景的敏感,是人的天性,每個人的天賦當中,多少都埋有親近大自然的情感萌芽,只是由於後來的經歷不同,有些人的天性得到激發,變成酷愛自然之美的多情者,有些人的天性卻遭受壓抑,便自以為對山水缺乏敏感了。面對優美的自然風景,我們會不會深受感動,這實在可以作為衡量我們的自然人性是不是正常發展的重要標尺。固此,看到魯迅在廣州和杭州玩得那樣快活,我想誰都會為他高興,他童年時代的善感的靈性。那《社戲》中的天真田情態,終於在他身上復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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