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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第十一章 魏連殳的雄辯〗

  魯迅不僅有一顆世俗的靈魂,更有一顆文學的靈魂,他不僅以理智緊張地思索人生,更常常抱一份藝術的情感去吟味人生。他這文學的靈魂又相當特別,他對一位日本朋友說:「我是散文式的人」,這除了解釋他不喜歡讀詩,是不是也可以解釋他不喜歡寫詩呢?詩和散文的區別,絕不只是文字形式,它們其實代表著作家對於世俗生活的不同態度。詩的世界屬￿天國,它總要將世俗的氣息排除乾淨。詩人也正如下凡的天使,他舉著詩意和美的火把,照亮每個人心中與生俱來的靈氣,他要將他們引入審美感悟的迷幻狀態,使他們能在精神上超越自己猥瑣的世俗存在。

  但魯迅並非這樣的詩人,即便對世俗生活整個絕望了,他也無意借文學來逃避世俗。當伏案疾書,全身心投入藝術創造的時候,他固然會常常忘記自己的現實境遇,但這「忘記」的結果,卻是能夠更專注地審視世俗,更深切地感受黑暗。一九一四年他與朋友閒談,連聲稱讚吳敬梓的《儒林外史》,說:「我總想把紹興社會黑暗的一角寫出來,可惜不能像吳氏那樣寫五河縣風俗一般的深刻。……不能寫整的,我就撿一點來寫。」已經紳黑暗逼人了死角,還不思逃避,心心念念要將這黑暗刻劃出來,倘是一個崇尚天國的詩人,一定會搖頭歎氣:這人實在不可救藥。

  但也正因為是這樣一個「不可救藥」的人,魯迅的小說和散文,就像他的社會評論一樣,也成為他世俗意識的一面鏡子。創作畢竟是一種情感性的活動,無論他多麼矜持,一旦寫入了神,他的許多內心隱情都會不自覺地流入筆下,他的創作的這一面鏡子,就常常比那些社會評論更為朋亮,他自己便對朋友說過,他的哲學都包括在《野草》當中。不用說,在二十年代中期,他那急於掙脫虛無感的緊張的身影,也同樣清晰地印在他的小說和散文之中。我甚至覺得,比起那些觀念上的自我修訂,他這時期的文學創作,恐怕更是他驅逐內心「鬼氣」的主要戰場。那虛無感到底膨脹到了什麼地步?他對它的厭惡又有多麼強烈?這戰鬥艱苦到了什麼程度?他最後能夠戰勝它嗎?所有這些你迫切想知道的答案,都清楚地寫在他的創作中。

  你也許會不同意:驅逐虛無主義的「鬼氣」,這是魯迅內心極其隱秘的衝動,他寫小說,卻是為了啟蒙的呐喊,他自己就明確說,是要借它來改良社會,他恐怕不會願意在小說中表現這種極其個人化的隱情吧?可我覺得,這是誤解了他。文學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他從來就很清楚。他知道詩人的心靈應該博大,要「感得全人間世,而同時又領會天國之極樂和地獄之大苦惱。」他也知道,一味「宣傳愛國主義」,絕不能產生「偉大的詩人。」倘說他的世俗意識當中,確有兩個聲音對他發令,一個要他用創作傳播啟蒙思想,一個則要他宣洩自己的人生苦悶,他上面的兩段話,早已將這兩個聲音的輕重分量,掂得一清二楚。到二十年代中期,他的心理天平還愈益向後者傾斜。他自己翻譯廚川白村的《苦悶的象徵》,熱烈贊同這本書的基本思想:「生命力受了壓抑而生的苦悶懊惱乃是文藝的根柢。」他又用格言的句式,簡捷地寫道:「創作是有社會性的。但有時只要有一個人看便滿足了:好友,愛人。」一九二七年春天他更斷言:「沒有思索和悲哀的地方,就不會有文學。」語氣是如此肯定,他和早先那個啟蒙主義的創作動機,實際上已經分手了。

  他對自己的小說的評價,也證實了這一點。他最引人注目的小說,是《狂人日記》和《阿Q正傳》,可他自已喜歡的,卻不是這一類作品。《呐喊》出版以後,有人問他:你最喜歡其中哪一篇?他笑笑說,是《孔乙己》。如果誰為了翻譯他的小說而請他自薦,他一定也是先提出《孔乙已》。他甚至良已動手,將這篇小說譯成日文,送到日文雜誌上發表。有一次和朋友閒談,他還將《藥》和《孔乙己》作過比較,說他不喜歡《藥》一類的寫法,因為太不從容。的確,以這「從容」的標準來看,《孔乙已》是相當出色的作品,它也是要表現紹興社會的一角,卻沒有設立《藥》那樣觸目的主題,通篇都是以一種散文式的筆調,挾著隱隱的哀傷緩緩道來,社會和人心的冷酷薄情,反而表現得異常深切。從那些貌似平淡的敘述當中,你能強烈地感受到作者少年經歷的影響,體會到他當年出入當鋪時的痛苦心情。在《呐喊》集中,這可說是呐喊的火氣最弱,作者的內心隱痛卻表現得最飽滿的一篇,魯迅如此偏愛它,正顯出了他創作的真正的興趣所在。

  所以,即便在二十年代初期,他個人對人生的悲苦體驗,已經在小說中越湧越多。它們不但侵蝕那些明確的啟蒙主題,就連作者表示一點空泛的樂觀意願,它們也要圍上去破壞。我印象最深的是《故鄉》。這是一篇祈禱希望的小說,借昔日「美麗」的故鄉和現在破敗的故鄉的對比,也借「我」與閏土、宏兒和水生的不同的交往,更用了結尾的一段話,強調對於將來的希望。但是,這種析禱從一開始便遭到破壞。首先是許多具體的景物描寫,從「蒼皇的天底下」,到「瓦楞上許多枯草的斷莖當風抖著」,從閏土臉上「全然不動」地刻著的「許多皺紋」,到楊二嫂的凸顴骨和薄嘴唇,它們都向你拂去一股寒嗖嗖的冷氣,使你不知不覺就陷入一種淒涼的心境,請想想,一旦陷入這種心境,你又如何響應作者的祈禱?再就是對這希望本身的描述,什麼海邊沙地上的碧綠的西瓜,什麼手執明晃晃鋼叉的少年,金黃色的圓月,等等,色彩都塗得那樣鮮豔,反而令人覺得生硬,尤其是最後那直抒希望的文字,句式和節奏猶如雜文,讀者在一派細緻的抒情氛圍中驟遇這樣的文字,難免會感到突兀,有這突兀的感覺隔在中間,他又如何能與它發生共嗚?連這點題的文字的句式,都在暗暗地削弱主題,魯迅這時候的小說中,的確沒有什麼東西,敵得過他的個人苦悶的流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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