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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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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驅逐「鬼氣」〗 魯迅戴著面具上陣呐喊,最後卻陷入深廣的虛無感,他逃離「待死堂」的第一次努力,是明顯失敗了。但他不會甘心,因為他同樣不能承受那個虛無感。他雖然說自己不再想那些「哲學式的事情」了,可是,真能夠修煉到整天只認得鼻子底下一小塊地方的人,世上又有幾個呢?魯迅向來是那樣自尊好強,就連不願意與朱安離婚,也要講出一番大道理:「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做一世犧牲,是萬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乾淨,聲音究竟醒而且真。」現在要他承認自己的人生並無意義,他是怎麼都不會願意的。因此,就在他似乎是無可避免地一步步陷入虛無感的同時,他又本能地要從那裡面拔出腳來。他寫信對朋友說:「我自己總覺得我的靈魂裡有毒氣和鬼氣,我極憎惡他,想除去,而不能。」雖是「不能」,卻仍想「除去」,從二十年代中葉起,他又開始了第二次艱難的掙扎。 一個人所以會恨恨地宣告人生沒有意義,總是因為他太相信人生是有意義了,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說,正是他原先對人生的確信,將他推人了虛無感的懷抱。魯迅當然懂得這一點,因此,他驅逐內心「鬼氣」的第一步,就是修訂對人生的認識:我原先這樣理解你,結果大失所望,痛苦不堪;現在我換一個角度打量你,或許會覺得好一點? 在一九二五年,魯迅已經到了非常討厭別人侈談將來的地步,他甚至把所有「將來一定好」式的議論,都看成是某種欺騙:「記得有一種小說裡攻擊牧師,說有一個鄉下女人,向牧師歷數困苦的半生,請他救助,牧師聽畢答道:忍著罷,上帝使你在生前受苦,死後定當賜福的。』其實古今的聖賢以及哲人學者之所說,何嘗能比這高明些。他們之所謂『將來』,不就是牧師之所謂『死後』麼」這正是一段典型的虛無主義的氣話,他原先大相信那些哲人的高論,現在才這樣憤激地抨擊它。但是,說「將來一定好」,這只是對將來的一種判斷,你可以不信它,但你這「不信」本身,正也表現出對將來的另一種判斷。人其實是很難做到不想將來的,尤其像魯迅這樣的人,他總需要有一個關於將來的說法,作為自己行動的依據。「因此,他那些反對侈談將來的言論。不過是說明了他自己對於將來的苦苦的思索。 一九二七年冬天,他筆下出現了一個新的名詞:「大時代」。他說:「中國現在是一個進向大時代的時代。但這所謂大,並不一定指可以由此得生,而也可以由此得死。」幾個月後他又預言:「不遠總有一個大時代要到來。」這「大時代」是什麼呢?他解釋說:「許多為愛的犧牲者,已經由此得死」,他們「以愉快和滿意,以及單是好看和熱鬧,贈給身在局內而旁觀的人們,但同時也給若干人以重壓」;「這重壓除去的時候,不是死,就是生。這才是大時代。」話雖說得折拗,意思還是明白的,到獻身者的犧牲不再僅僅引人旁觀,而是逼人奮起的那一天,黑暗和光明將會有上場殊死決戰,這決戰的時候,便是大時代。其實,信用他後來評論小品文的話,是還有更加簡潔的解釋:「也如醫學上的所謂,極期一般,是生死的分歧,能一直得到死亡,也能由此至於恢復。」 仔細想起來,這「大時代」的說法當然是令人沮喪的,它非但不安慰你,說在決戰中黑暗一定失敗,它還要提醒你,說現在連作這種決戰的條件都不具備。但是,它卻十分符合魯迅的需要。它既非空泛的許諾,也不是絕望的梟鳴,光明雖不二定得勝,畢竟也還有一半的希望。更何況,它能夠有效地解釋眼前的黑暗,甚至可以解釋即將圍過來的更濃的黑暗,既然現在是進向「極期」的時候,黑暗的擴大也就十分自然了。設想叫下,比起那種因為渴望快速走進光明,事實上卻滿目黑暗,於是禁不住狂躁忿怨的情形,你現在懷抱這個「大時代」的理論,是不是比較能夠忍受黑暗,不那麼容易絕望了呢?也真虧他想出這麼一個對將來的判斷,他使用的,其實還是「五四」前那個把「將來」推遠去的老法子,但他現在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認識,可以用它來填補那看破歷史進步論之後的精神空虛,緩解歷史虛無主義情緒的重壓了。至少,他不再是被現實黑暗震駭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你一定還記得,當寫《文化偏至論》和《摩羅詩力說》的時候,魯迅是多麼自信,字裡行間,處處進散出先驅者的豪氣的。但到「五四」前後,這股豪氣卻大為減弱,你看他那些隨感錄,雖還常常以「我」和「我們」的名義發聲呐喊,另一種自省自責的情緒,卻也在其中悄悄地傳佈。《狂人日記》的結尾部分,「我」的自責尤其明確,他把自己乾脆歸入了吃人者的行列。既要呼喚光明,又發現自己身上染著黑暗,到二十年代中葉,他筆下就湧出了這樣的情緒:「然而黑暗又會吞併我,然而光明又會消失」,「我終於訪惶於明暗之間,我不知道是黃昏還是黎明……」完全是一種「夾在中間」的困惑了。 我很能夠理解他這種困惑。自晚清以來,中國社會一直有個特點,它在骨子裡一切照舊,表頁上卻風波迭起,動盪得非常厲害。這就容易使人產生錯覺,以為社會的變化很大,新陳代謝的水流很急,新的浪潮還來不及擴展,更新的一波又撲面而來。這個錯覺對人的影響很大,尤其魯迅那個時代的知識分子,知識和信仰都正在變化之中,精神的「定力」相對薄弱,就特別容易受它影響,一覺醒來便以為自己是前衛,再睡一覺又擔心自己落伍了。魯迅投身新文化運動,自然會感受到這股壓力,倘說到「五四」前,他的呐喊還能夠匯入最急進的潮流,那到二十年代初,已經有另一些更加激烈的呼嘯從耳邊掠過。他畢竟四十多歲了,在人的生命向來早衰的國度裡。這就算是漸人老境了,豐子愷一過三十,便蓄起長須,感歎自己到了人生的「秋天」,魯迅比他年長十多歲,身體又明顯在走下坡路,自然更難免有某種衰老的自覺。他寫過一篇極力振作的散文《希望》,卻在其中一再詠歎自己的「遲暮」,你當能想像,他這自覺有多麼固執。面對那些不但生理上遠比他年輕,而且觀念也遠比他激進的年輕人,他會不會產生某種自慚的感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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