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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月」雲煙(13)


  雖則新月派中人自稱「我們沒有政治色彩,我們都是強烈的個人自由主義者」,但他們關於人權問題的討論,還是立即招致了國民黨當局的注意。胡適他們打出的口號是「上帝都可以批評,為什麼不可批評一個人」。但手握重權的當局卻不吃這一套,明白地告知對方,「黨外無黨,黨內無派」。乾脆了當,沒一點含糊。這樣,結果可想而知。在強大的國家機器面前,幾枝「金不換」的禿筆只能從此擱下,或改彈他調。更嚴重的是,一份千辛萬苦維持至今的《新月》險遭滅頂之災:刊有胡適《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一文的1930年第二卷6、7期合刊號,由「國民黨中宣部」直接下令「沒收焚毀」。

  至此,幾個崇尚「思想自由」的知識分子終於意識到自己的可笑角色。他們明白了一條道理:」人權」「自由」之類是美好的,那是人類文明高度發達的標誌,是先進的思想之花貫徹於社會制度後結出的實踐之果。但是,在一個愚昧專制的國度裡談論「人權」「自由」又無異是一種「憨大」行為,舉世都以荒誕為正常,荒涎就會真的變作正常;誰如果試圖恢復正常,反而會被全社會視為荒誕。

  他們雖則有可笑的一面,但同時也十分可愛。可笑的是其不識時務的行為,可愛的則是其忠誠執著于信念的精神。

  其實,對於中國根本不可能實現人權和思想自由這一點,他們的認識並不比當時任何哪些人更不足。他們其實深深懂得,以三民主義立黨的國民黨當局及其他許多黨派,雖在自己的黨章黨綱上都赫然寫著「民主」「自由」的字樣,但都不過說說而已。在現代社會裡,他們誰都不會充當公然反對民主、自由精神的傻爪:同樣,在現代的中國社會裡,他們又誰都不會充當真的擁護實行民主、自由精神的傻瓜。在他們手中,民主與自由不過如一片抹布。在這樣的情況下,胡適、梁實秋等一班人鄭重的禱祝人權、禱祝「思想自由」,不說別的,單是那種虔誠之狀可掬的認真精神,就是非常可愛的。就象那個傻裡傻氣的堂·吉訶德,其不合時宜的行為十分荒庸,但他那種認真執著的精神,則不能不令人肅然起敬。從下面的一件事,很能看出他們在「原則」問題上的認真精神。

  討論人權問題的時候,正輪到梁實秋做《新月》月刊的主編。他一連發表了胡適好幾篇「非常精彩」的文章,這些文章大都言「很多人所欲言而不敢言」,因而「發表了一篇之後轟動一時。」但這卻引起了很多人(包括胡適的一些老朋友)的「不安」,紛紛登門說項。梁實秋不聽這一套,在下一期《新月》上,又編發了胡適一篇份量更重的文章:《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風聲傳出去後,「不安」的人更多起來。胡適的一位朋友,中國公學的秘書長丁毅音甚而親自找到梁實秋,要他「撤回已經排好了的胡先生的稿子。」對這種顯然是身後有某種背景的行動,溫和敦厚的梁實秋這次卻分外的強項。他的回答很乾脆:「除非是胡先生自己要求撤回,我礙難照辦。」結果,稿子照發不誤,但隨後也就發生了奉旨「沒收焚毀」的那件事。胡適個人則因「批評黨義」「污辱總理」,議決由教育部對之加以「警戒」。

  此後,事態進一步惡化。胡適不服氣,寫了一封措詞強硬的信給胡漢民表示抗議,不久,對方寫來回信,道是:「奉胡委員諭:擬請臺端於〇月〇日來京到……一談。特此奉陳,即希查照,此致胡適之先生。胡委員秘書處謹啟。」顯然,回函帶有嚴重的威脅口吻。梁實秋說「這一封信,我們都看到了,都覺得這封信氣派很大,相當嚇人。」主要當事者胡適付之一笑,堅決地拒絕了胡漢民的「邀請」。事情最後以不了了之的方式結束。

  很可能就是因為這樁不大不小的事件,引出了魯迅先生那篇有感而發的《新月社批評家的任務》一文。魯迅先生在文中諷刺梁實秋等對國民黨當局實際發揮著一種「揮淚以維持治安」的作用,可「現在新月社的批評家這樣盡力地維持了治安,所要的卻不過是『思想自由』,想想而已,決不實現的思想。而不料遇到了別一種維持治安法,竟連想也不准想了。從此以後,恐怕要不滿於兩種現狀了罷。」先生一仍舊貫,諧謔嘲諷,俱成文章。但此處摟之以當時事態的實際狀況,卻多少有些不夠得體。

  發生在五十多年前的這樁往事,最典型不過他說明了梁實秋這班人在現代甲國的存在價值。他們的雙腳過早地踏入了只有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發展到了相當水平後才會出現的那種社會形態中,加同乞求屠夫不要殺主一樣,他們向著專制暴君乞求思想的自由。梁實秋大聲疾呼:「我們反對思想統一,我們要求思想自由」,他大概沒有想到,他們如此珍重的所謂「思想自由」,在社會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實際連一根撥火棍的價值都不如。

  因為不合時宜,同時又使他們在另一部分奮鬥圖存的知識分子眼睛中也變得分文不值,成了被奚落、嘲笑的對象。梁實秋他們不理解那一類知識分子所從事的事業,同樣,那一類知識分子也瞧不起梁實秋這一班人。思想的分歧本應通過思想的論辨求得解決,但不幸的是,現實的中國提供給他們的,不是進行這種正常論辯的思想講壇,而是糾結了各種矛盾衝突、複雜萬端的政治:祭壇。這裡用以判斷取捨的標準,不是真理的是和非、正確和謬誤,而是現實的需要與不需要,事實上的勝利與失敗。因而,梁實秋他們這些在思想觀念上並不落後的自由知識分子,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卻總是顯得格格不入,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們因為無法適應那個千變萬化、風詭雲插的時代,而經常使自己處於孤立無助的尷尬境地。

  恐怕正是有感于這些,梁實秋晚年時念及當年胡適把他們數人在《新月》上談人權的文字編集為《人權論集》一書出版而道人譏笑的事實,大發感慨說:「當時也有人譏笑我們,以為人權云云乃十八世紀思想,現在還談這些陳腐的道理未免落伍。事隔半世紀,國內國外一片呼籲人權之聲又複洋洋乎盈耳,當時譏笑我們的人也還有健在的,不知此際,除了隨聲呐喊之外還有什麼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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