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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越境叛逃(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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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午夜時分,值勤人員再次檢查關押要犯的西屋時, 發現已是人去室空! 傅索安六人被捕後一小時,內蒙古警方追捕小組便立刻急電報告額爾古納左旗公安處:逃犯已悉數落網! 午夜時分,額爾古納左旗公安處發來回電,命令追捕組即刻就地審訊,次日即妥押回蒙。 追捕人員接到電報時,已經回到招待所,準備休息了。看了電報,意識到這是一起嚴重案件,估計上級是準備從快審處,所以才讓他們即刻審訊。他們不敢怠慢,立刻去公安局開了提審公函,於下半夜2點多鐘趕往看守所,分頭提審傅索安六人。 奇瑪村、鮑家莊衝突事件並不算得上複雜,審到上午8點多鐘,追捕人員已經基本查清了傅索安六人各自的罪行。追捕人員臨時開了個短會,交換了意見,初步認定傅索安是這起大案的主犯,便和看守所商量,將這名女犯單獨關押了。 1968年4月30日上午10點多,結束提審後先後被押回看守所監房的傅索安、王慧珍、陳冬芳正惶惶不安地在小聲交談提審情況時,看守員突然過來,打開了鐵門,叫著博索安的番號讓她出去。 傅索安吃不准剛提審完怎麼又要被叫出去,忐忐忑忑地跟著看守員來到走廊盡頭的另一間小監房,被關了進去。此舉令傅索安吃驚不小,她雖然沒跟公檢法打過交道,但是從以前看過的電影、小說以及「文化大革命」前有限的那些法制報道中獲知一點:但凡單獨關押的犯人,都是要犯,最後處置時前景都不樂觀,不是無期徒刑就是死緩、死刑。傅索安無論如何也不曾想到過自己就帶人掘堤放水和列席隊委會出了一個主意,竟會被定為要犯。從這時起傅索安開始意識到社會的複雜性和法律的威嚴。但和許多相同情況下陷入如此境地的人一樣,此刻傅索安已經無法擺脫這種極其嚴重的危險境地了! 極度的恐懼和焦慮在傅索安身上產生了相當明顯的反應,原本那一兩天是她的例假臨始日,她從進入青春期以來,例假臨始一向很准,每月一次,前後不超過24小時。但是,這次所受的嚴重精神刺激影響了她的內分泌,例假未來。這為她這幾天的越境投蘇行動提供了方便,也為她以後當克格勃特工創造了條件。因為如在例假期內跳進東北冰冷的河水中泡一段時間,肯定會得婦科疾病,而患有婦科疾病的人是不能當克格勃特工的。後來,傅索安對人說起這一段事時,稱她當克格勃特工乃是「天意」。 差不多也是在關進單人監房後的幾小時裡,傅索安頭腦裡開始浮現出「越獄」的念頭。但當時因為思緒極亂,所以她並沒有把「越獄」同「越境」聯起來考慮。 1968年5月1日清晨3點多鐘,傅索安在迷迷糊糊的半睡眠狀態中被看守員喚醒,讓她「出來」。監房外的走廊裡站著二男一女三個看守員,傅索安剛走出監房,就被他們扭住,她的雙手被反剪過來,扣上了一副手銬。 傅索安被押到看守所院于裡時,看見她的五個同伴已經一字兒並排在架著電網的高牆下面壁而立。他們也扣著手銬,但卻都是前銬。傅索安見狀,又一次意識到自己已被定為首犯,心裡深處泛起一陣涼意,禁不住顫抖不已。 看守員命令傅索安也站到牆邊去,但和金國安五人保持著一段距離。剛剛站好,額爾古納左旗公安處的追捕人員從辦公室裡走了出來,來到他們身後,其中一個嗓音宏亮而又透著威嚴的宣佈道:「你們六個聽著,現在把你們押解內蒙古。你們的犯罪地在那邊,所以必須押往那邊接受審處。押解途中,必須嚴守押解紀律:一、一切行動聽指揮,叫行就行,叫住就住,不許擅自行動。二、押解途中,不論在何種情況下,所有行動在事先都必須向我們報告,獲得許可後方可施行。三、從現在起,不准互相交談,打暗號。不准唱歌、哼戲、怪叫。上述三條紀律,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將按照押解規定予以制裁,直至執行槍決!都聽明白了嗎?」 金國安、李白波、費磊、王慧珍、陳冬芳都以連連點頭表示,只有傅索安張嘴應了一聲:「明白了!」 這時,看守所的大門打開了,從外面開進來兩輛警車,車上有幾名天津方面的警察,其中有一個是女的,他們跳到地下,跟內蒙古同行說了幾句話,雙方就把犯人往警車上押,傅索安、王慧珍、陳冬芳一輛,金國安、李白波、費磊一輛。 警車一駛出看守所大門,儘管馬路上空曠無人,但還是鳴響了警報器,尖厲的警報聲刺破了黎明的寂靜,馬路兩側的不少住家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情,都爬起來開門開窗探看。警車很快就駛抵天津火車站,傅索安六人被押下車,被命令待在一間空行李房內,天津、內蒙古的十幾名警察如臨大敵一般地守在行李房周圍。 行李房裡,費磊正好坐在博索安旁邊,這個初中二年級的學生側著臉,用稚氣未脫的眼睛望著傅索安,小聲道:「傅姐,難道我們就這樣完了?」 傅索安冷冷一笑,悄聲道:「沒准吧!」 這時,那個女民警推門而進,對著傅索安喝道:「不許說話!」她拉了張椅于,在傅索安面前坐下。這個舉動使傅索安被迫取消了和費磊說幾句話的意圖,她沒有料到,這是她和費磊在人世間的最後一次對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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