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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訪問記(5)


  王敬羲:哈哈哈哈!很好,那就請林以亮先生做個法官。

  林以亮:剛才金庸自己說,武俠小說本身是一種娛樂性的作品。這就與外國的偵探小說,以至廣義的激動人心的作品,性質十分相近。這一類的作品,為它本身的性質所限制,我們如果用「純文學」的眼光去看,要承認它們是文學作品,這無疑是有點問題。譬如說阿加莎·克裡斯蒂的偵探小說,寫得這麼好,你算不算她這些世界一流的偵探小說是文學作品呢?又如多蘿茜·賽耶絲,也寫過一些文字好、風格好、人物刻劃極成功的偵探小說,我們又算不算這些世界一流的偵探小說是文學作品呢?主要的問題我想還是在於出發點。當作者寫作的時候,他的出發點如果只是為了娛樂讀者,那麼,他的作品不論寫得怎麼成功,作品本身是否可以超越娛樂性作品形式的限制而成為文學作品,這就很難決定了。譬如剛才你們提到湯姆·瓊斯,我個人就以為最初寫這本小說,他的出發點已經不單純是為了娛樂讀者。他在當時已經存心言之有物,很嚴肅地通過嬉笑怒駡的表面,去表達出一種內在的對這個社會的批判。正是「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這才會出類拔萃,成為後世傳誦的文學作品。

  王敬羲:很好,那麼我們就以一個作者對時代的道義感,對善與惡敏感的強烈程度,來做一個評判的標準吧。請問金庸先生,你在你自己的作品裡,有沒有一邊娛樂讀者,一邊也嘗試放進一些自己的道德感、人生觀,以及對這個時代的批判呢?

  金庸:近來也有在這方面嘗試的企圖。不過,林以亮先生說得對,武俠小說本來是一種娛樂性的東西,作品不管寫得怎樣成功,事實上能否超越它形式本身的限制,這真是個問題。你可以這麼寫,同時也要讀者接受才可以。如果看的人一直不當它是嚴肅的作品來看,寫的人也一直不當它是嚴肅的作品來寫,總是兒戲的東西,而自己卻嘗試在這兒戲東西裡面,加進一些言之有物的思想,有時連自己也覺得好玩。通常外國的名家,他們寫刺激性的東西的時候,也總是化了名字來寫的。

  林以亮:也許我們可以再問王敬羲一個問題。就是重複問一遍,你以為目前世界一流的偵探小說,是文學作品嗎?

  王敬羲:如果這偵探小說能夠不但寫得好,而且言之有物,超越了它本身的限制,我們當然應該視之為文學作品。也許作者自己也不能決定,也許作者並未以為自己的作品已經超越了偵探小說的限制,但是將來寫文學史的人,總會知道的。反過來也有一些自以為很嚴肅的小說家,自以為寫了一些很嚴肅的文學作品,甚至極受同時代讀者欣賞、歡迎,可是過了幾十年之後,反而沒有人再承認他的地位,也是有的。

  林以亮:我等的就是這句話。一切都得等待時間來證明,將來去決定。金庸剛才說,武俠小說要等五六十年之後,出一兩位大才子把武俠小說的地位提高。那麼金庸本人是否就是這樣一個才子呢?我們不知道,最合理的辦法就是,我們同樣要等待五六十年,然後出現一位才子來決定這問題。正是: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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