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蔣介石宋美齡在臺灣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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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子的虛偽和奴才的卑鄙

  臺灣特務以抓人辦案作為邀功領賞的手段,恨不能臺灣人人都犯法,以此抬高他們的身價。由於「犯人」太多,監獄和看守所常常人滿為患,因此,當局不得不趕緊修建一座座新的「現代化」的看守所。為了更方便解決「犯人」,臺灣「司法行政部」撥款250萬元,在臺北監獄建造了一座瓦斯行刑場。另據國際赦免協會報道,在臺灣,被國民黨以政治犯罪名投人監獄者約達8000人。為了「殺雞儆猴」、「制變平亂」,他們動不動就對「囚犯」處以極刑。有一個臺灣法官在宣判時公然說:「你要叛亂,我就要亂判!」

  特務軍警在臺灣民眾前面是太上皇,在美國人面前就成了奴才。由於有「美軍在臺地位協定』作護身符,美國兵在臺灣的犯罪案件層出不窮。對此,當局總是千方百計為之開脫罪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真正的犯法者往往逍遙法外。有時迫於民眾輿論,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做做樣子,將刑罰減輕到最低點。如1972年台中市美國兵普茲強姦、殺害吧女案等,都是敷衍塞責、裝模作樣地「了結」的。至於美國人在路上駕車橫衝直撞、打架鬥歐等事,更是習已為常。

  與此同時,國民黨在臺灣還實行大漢族政策,歧視和壓迫高山族同胞。高山族原為臺灣土著居民,主要分佈在臺灣北部、中部、南部和東部地區的臺北、桃園、新竹、苗栗、台東、台中、南投、嘉義、高雄、屏東、花蓮等12個縣的30個山地鄉,25個平地鄉和離台島49海裡的蘭嶼島,人口約占臺灣省人口的3%。為了鞏固國民黨在台統治,他們對高山族嚴格控制。把高山族居住區劃分為「山地管制區、山地遊覽區和山地開放區」三類。平地人要進入山地管理區,必須申報理由,領到入山證,方可進入。到山地旅遊區,也必須領到遊覽證才放行。只有山地開放區才可允許自由進入。高山族大多居住在山區,環境惡劣,經濟落後,加之當局的苛捐雜稅、兵役勞役不斷,許多人因無法生存下去而擁向城市,成為城市流民。在城市往往又受「流動人口登記辦法」的限制,而永無寧日。對於臺灣國民黨政權的這種反動民族政策,一家報紙指責說:「當局所採取的山地政策,竟同日占時期如出一轍」。

  蔣介石的軍事法西斯統治,引起人民的日益不滿,工人罷工、商人罷市、農民抗捐稅接連不斷。1957年5月24日,臺灣爆發了震撼世界的反帝愛國大示威,臺北市3萬多示威群眾,憤怒地搗毀了美國駐臺灣的「大使館」和「新聞處」。據報道,1974年以來,臺灣農民的各種抗捐抗稅鬥爭多達百起。臺灣青年十分痛恨特務統治,紛紛逃避和拒服兵役。有的公開宣稱自己是「憤怒的一代」、「反抗的一代。」同時,以「民主自由」自詡的美國人對蔣介石的這種高壓政策也多有指責。

  為了討好美國人,爭取更大的美援以維持蔣家小朝廷,同時,也為了平息眾怒,轉移人民不滿的視線,避免重蹈引發臺灣人民「二二八」起義的覆轍,蔣介石在實行法西斯專制的同時,也不妨搞點「民主」作點綴。其表現,一是允許中國青年党和民主社會黨「合法」存在,二是實行「地方自治」。

  根據「戒嚴法」,臺灣嚴厲實行「黨禁」,黨外禁止組黨,藉以壓制反對力量,但中國青年黨和民社黨何以能存在下來?

  青年党是由曾琦、李璜等人於1923年在法國巴黎創辦的,該黨信奉國家主義。解放戰爭時期,依附於國民黨,1946年11月出席了「偽國大」,完全投靠了國民黨。民社黨的前身為張君勱于1934年創立的民主社會黨,信奉國家社會主義,曾是中國民主同盟的成員,但因後來參加「偽國大」投靠國民黨而被開除出去。

  中青黨和民社黨追隨蔣介石到臺灣後,各自內部矛盾重重,陷人瓦解狀態。但蔣對這兩個曾為自己出過力,又一同逃台的」小兄弟」也放心不下,在遷台初期,對兩黨的發展並未採取積極鼓勵的態度。不僅如此,國民黨還對其進行滲透和分化,造成兩黨內「有親國民黨與反國民黨的派系衝突。」直到60年代中期以後,國民黨面臨著無黨籍政治勢力的挑戰,才「兩害相衡取其輕」,把後期分裂的民、青兩黨拉上政治舞臺。但這時,兩黨黨員人數更少,又無群眾基礎,在政壇上力量不足,更無法發揮作用,對實際政策的制定毫無影響力。它們的存在,僅表明了一點,即蔣介石急於表白自己實行的並非「一黨專制」。

  所謂「地方自治」,1949年3月,臺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成立,並擬定出「臺灣省調整行政區域草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草案」、「臺灣省市議員選舉罷免規程草案」和「臺灣省縣市議員選舉罷免規程草案」。1950年3月,臺灣省政府委員會通過上述四案,並交「行政院」審核,於4—7月先後公佈施行,調整行政區域,分期實施選舉。

  1950年8月—1951年2月,各縣在選出議員的基礎上成立了縣市議會,1951年12月1日,又成立了臺灣省第一屆臨時議會,議員任期3年。到1959年6月,改為臺灣省第一屆省議會。自臺灣實施自治後,縣市長開始由公民直接選舉,任期3年,後改為4年。縣市以下鄉鎮及縣轄市區村裡長,亦由公民直接選舉。

  這一「地方自治」制度的實施,被臺灣當局譽為一大「德政」。臺灣的某些人也宣稱此舉「使得一般民眾的民主意識大為提高,「奠定了臺灣良好的民治基礎。」其實,在蔣介石的極權專制下,臺灣人民哪有真正的民主可言。這一切不過是擺擺樣子,走走形式而已。

  蔣介石實行的是極權主義,蔣經國繼位以後,在世界民主大潮的衝擊下,在臺灣人民的強烈要求下,政治稍微鬆動,蔣經國的作風也稍微開明一些。對此,作家江南列舉了以下六點:

  ——以放逐代替監禁。國民黨對付離心分子的一貫手法,是奉送一項紅帽子,由「內調局」或「警總」羅織一些自白式的罪狀,交軍法審判,判處10至15年的徒刑,送新店或綠島入獄、感化。雷震、柏楊、李敖等即是人盡皆知的近例,但高雄事件後已一反常態,故陳鼓應、許信良、陳映真之輩,獲流放的機會。不能說,非中國政治史上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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