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二十世紀中國著名女作家傳 | 上頁 下頁
柳溪(11)


  《四姊妹》的父親——地主官商高殿臣,是寫得最成功的一個人物。他精通商業行情,是交際場中的大市儈;他一生中唯一遺憾的是沒有「爵位」,恨自己只是一個「土鼈地主」。為了挽救家庭敗落的命運,他以四個玉樹般美麗的女兒為釣餌,讓那些有權有勢的軍政界的官宦人物上鉤,好「有個能作威作福的乘龍快婿,管他什麼偽滿、中華!」他以楊玉環如何被唐明皇冊封為貴妃對女兒們進行教育:「她爸爸成了老太爺,她哥哥楊國忠成了宰相,連文武百官也頂不上人家一個楊家閨女!……你們姐妹四個,要有一個成了這麼顯貴的一品夫人,光耀咱們高家的門庭,那我也不白來人世走這一遭啦!」當「新京」皇宮傳出「選妃」「聖詔」時,高殿臣恨不得立刻攜眷奔赴「滿州國」應詔,為當「老國丈」,竟把家從哈爾濱搬到長春,大花「運動費」,不惜走「後門」……高殿臣是個隨機應變的幾朝「元老」,偽滿、國民黨時期他是上面的人物,共產黨時期,他仍然浮在上面,成了「紅色資本家」。「統戰對象」。實際上,他的骨子裡卻是一個沒有國家、沒有民族、貨真價實的賣國賊、反動派!他自己曾說,他稱各式各樣的女婿:「有高幹女婿,外國女婿,還有勞改釋放的女婿……」這是一部多層次、多矛盾,縱橫交織的歷史!高殿臣,則是在中國這塊土地上,不管風吹浪打,成長起來的一個令人費解的「怪物」!

  《彩鳳凰》是一部農村勞動婦女高尚道德、情操的頌歌。柳溪說,它「是專門描寫農村婦女形象的。她是我在抗日戰爭中就熟悉的婦女,而她的遭遇,又是在老解放區常見的,我為這些勤勞、勇敢、善良的女性流過眼淚,抱過不平,因而寫起來不僅感情飽滿,而且也獻上了我崇敬的心情。」

  小說中的葛素娥,在八年抗戰中,支持丈夫參軍打日本,以自己的生命,勇敢地掩護過他。她不僅承擔了養育一家老小的重擔,還跟著雁翎隊打過伏擊。然而,這位對革命有功之臣,革命勝利後她得到的卻是不幸。她和進城後當了官,變了心,拋棄了她的喬振民是「抓髻」夫妻,過去非常和美,他當了八路軍後,她為他站崗放哨,蓋洞口,他掛了彩,為他養傷。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當喬振民被揪鬥時,她不僅疼愛地可憐他,還為其申張正義:「……儘管喬振民對我沒良心,我恨他,可我要說,他不是一個孬種,更不是一個叛徒!他打日本鬼子,把腦袋掖在褲腰帶上幹革命咧。他不是膽小鬼,怕死鬼,他身上掛過多少彩,有多少槍眼兒,我知道的最清楚……這是實際事兒!我恨他沒良心,這也是實際事兒,但這是私人間的個兒,可那是革命的大事兒,不能胡編。」這些話,只有一個公正、善良、仁慈、高尚的心靈裡才能流出,這些話如同雕塑家的一刀一斧,畫家的一筆一抹,最後完成了這個閃光婦女的形象。葛素娥的性格也有弱點:那就是奴隸般地忍受痛苦,「打斷胳膊往袖裡掖,打掉了牙往肚裡吞」這種從中國幾千年婦女的命運中因襲下來的逆來順受的一面。這個人物的心理刻畫、性格描寫極其細膩、準確。作者從千百萬個葛素娥的命運中,把最真切、感人之處,提煉出來,訴諸筆端。在樸素、自然、抒情、清疏的文筆之中,為我們創造出一個有著民族傳統的文學形象。

  在生活中,或在歷史上,雖然邪惡得逞的悲劇普遍存在,但在柳溪的多數作品(如以上三部中篇小說)中,都是大團圓的結局。這從美學上,表現了中國人在藝術上的美好的善良願望,也體現了作者美學觀點及對弱者的同情。

  九

  《功與罪》是柳溪以二十多年的奮鬥寫下的具有較高藝術概括力的長篇巨著。它以主人公方紅薇的成長為主線,再現從「九·一八」到「七七」事變前夕中國北方城鄉波瀾壯闊的革命鬥爭與社會生活。

  小說是從美國傳教士查理德和與他有兩代世仇的貧農女兒方紅薇的鬥爭展開的。聰明、美麗、天真、善良的方紅薇,在水峪鎮為父母取藥時;被從事對中國兒童做征服心理實驗的查理德拐騙到北平,幽禁在深宅大院。曲折、複雜、激烈、艱苦的鬥爭就從這裡發端,並逐步深入、激化。方紅薇從被拐騙,到接觸革命,受到啟示,掙脫教會勢力的羈絆,積極參加「一二·九」運動,並作為領導,南下請願,這是一個艱苦的歷程,也是她從幼稚到成熟、成為革命戰士的過程。這中間,交織著民族矛盾、階級鬥爭,有真誠的友誼,有純潔的愛情,既有歷史長河中激流勇進的戰士,也有沉淪、叛變的渣滓。

  這部小說,是柳溪在1958年酷暑中,被戴上右派分子「荊冠」那天,下定寫作決心的。《功與罪》從寫作意圖、結構、時代背景到成稿,都有不少重要的變化。柳溪說,她寫《功與罪》的目的,最初比較簡單,但醞釀了好久。她老家獻縣的張莊有個大教堂,在抗戰與解放戰爭中,專門搜集共產黨的軍政情報。1947年被破獲,她對此頗有感觸。解放後她去參觀育嬰堂,見到白骨累累的死人坑,深受教育,於是便決定寫一部單純揭露教會配合侵略中國的作品。但後來她被勞改,時間擠掉了,擬寫的作品擱淺了。是她劃成右派之後,才又燃起創作這部小說的欲望。那時她在天津南京東路看見一座德國天主教堂正作晚禱,許多中國人虔誠地在聽一個身穿白色繡花道袍的人在講經。柳溪說:「當時我心裡很難過,已是六十年代了,在我們國家對宗教還那麼火熱,我感到有一種揭穿宗教的責任。這時我想到我仍舊要寫這部作品。」

  她在冀中時,認識一位曾是內蒙古王爺的軍區司令部的參謀長,為了投身革命,他坐過牢,愛妻在獄中生下一女後犧牲。「二十年後,在一次劇團為部隊演出時,她發現一個女演員長得很像他死去的妻子……非常湊巧,女演員原來也是一個沒有父母的孤兒,父親是革命者,母親在獄中生她後死去,她被送到育嬰堂長到十五歲,才偷著跑到根據地參加了革命。參謀長從身上拿出保存的照片,於是他們抱頭相哭,從此認了父女。北平解放後,女演員忽然接到她生身父親的信函,被認走了。可是他們還保持著父女一般的感情。這件事使我非常感動,於是初稿我就寫了這個故事。」(《功與罪》上部《後記》)在農場勞改時,柳溪與與一位也被打成右派的巾幗英雄人物同居一室。她的故鄉是基督教美以美會的一個教區……八歲時被一名美國傳教士拐騙到北平,經過學生運動和地下工作的鍛煉,「七七」事變時參加了革命。之後,東擋西殺,業績輝煌。柳溪說:「她是我們這個時代孕育的女性英雄人物的典型……勞改分手後,我書中的女主人公的形象,便鮮明地樹立起來了。於是我以參謀長的故事和她的經歷結構新的梗概,重新寫作了第二遍。」這位女英雄,就成了方紅薇的原型。這部小說她從1958年構思,1962年寫作,到1965年,她完成了兩部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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