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羅瑞卿 | 上頁 下頁
七一


  瑞卿回來告訴了我,我就對他說:「關係不好,那就檢討關係吧。」

  所謂的關係不好,就是說瑞卿在工作中不尊重老帥。劉伯承同志聽到這個說法,就說:「我這個人身體不好,進城後不能做什麼工作,羅長子還是往我這兒跑,有事同我商量,我倒沒有什麼感覺。」

  上海會議上,別的人對這個問題是怎樣講的,我就不清楚了。

  16號,總理和小平同志又來了。他們告訴瑞卿,毛主席對林彪說,反對你,還沒有反對我呢。就是反對我到長江裡游泳,還是一片好意。這是一。第二,主席說,如果沒有這三條,可以先把問題掛起來,中國有很多問題都是掛起來的,掛幾百年不行,還可以掛一萬年。有什麼檢討什麼。還說,瑞卿的工作是有成績的。主席講,這個事,我們也有責任,沒有發現,及時教育。然後就說,告訴羅總長回北京,回北京再說吧。

  那天,卓琳同志坐同一輛車來看我。他們三個在樓下談,卓琳就上樓來找我,她勸了我一陣。我就問她:「你們是什麼時候來的,發了些什麼文件?」

  卓琳說:「不要提了,不要提了。這次開會和過去什麼都不一樣,非常神秘。我們這些當秘書的都看不見文件。都是小平同志自己裝在口袋裡。看完了,誰交給他的就退給誰。」

  後來,薛明同志回憶說:賀老總也是這樣,發了文件就自己裝在口袋裡。後來,兩個口袋裝得滿滿的,也不讓她收拾整理一下。

  我又問卓琳:「你看到什麼人了嗎?」

  卓琳說:「誰也不走動,不串門。不好串門呀。」過了一會兒,她又說:「這個問題本來可以不這樣辦,但是現在已經這樣辦了,那麼就這樣子吧。讓總長好好注意身體。回北京後家裡還有孩子,可以解解悶。」她還特別對我講:「我跟你說的這些話,都不是小平同志的意思。也沒有看見什麼文件,是我自己有這麼個感覺。」

  我對她說我想不通,怎麼也想不通。那時我帶著大本的毛主席語錄,有一段關於要做老實人,陳獨秀、張國燾等等不是老實人,不老實的人沒有好下場。馬克思、恩格斯是老實人。我把這一段翻給卓琳看,我說我這幾天就靠這一段過日子,要是沒有這句話,我這日子過不了。

  17日,我們和總理、小平同志、李富春同志回北京。在飛機上我碰到了張茜。我問她,你怎麼一個人回來。她說,陳老總沒開完會就走了,說他有事,又沒什麼好說的。

  到了北京。後來我們因為修房子而暫住釣魚臺。瑞卿很自覺,覺得那裡有外賓,不好。

  我們就搬到了新六所二號樓。1965年12月28日至春節。北京西郊新六所。

  這年冬天,西伯利亞的寒流長時間地盤踞在北京的上空,天氣乾燥而寒冷。北京西郊新六所這個院落,更是充滿了令人窒息的沉悶。在這個院落中,有五十年代為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修的五棟小樓;加上工作人員一棟,共六棟,這就是新六所的由來。院子裡,高大而粗壯的樹枝雖然落光了葉子,但枝椏仍然密密匝匝地填滿了天空,讓人喘氣都覺得不痛快。

  羅瑞卿回北京後,攜家人住在院中二號樓。他一反常規,經常閉門不出。

  有時,偶然在十四歲的女兒點點的陪伴下,在院子裡散散步。寂靜、寒冷的空氣中,父女倆走在堅硬的發白的水泥地上。懂事的女兒把自己的腳步調整得和父親一致,左腳、右腳、左腳、右腳,兩個人,卻只有一個腳步聲。女兒輕聲地向父親講些學校裡的事情,父親有時「嗯哦」著答應一聲,更多的時候保持著沉默。在清白蒼涼的月光下,羅瑞卿偶然抬頭望望灰濛濛的天空,望望高大挺拔的樹梢。有時候,羅瑞卿也給女兒漫不經心他講一些他的身世和經歷,但言語間不像在講給女兒聽,倒像在細細地過濾往事,檢點自己的行跡,整理自己的思想脈絡……

  其時的羅瑞卿的處境與心境,還是借他在1971年「九·一三事件」前夕的一段回憶來描述吧:

  從上海回到北京後,我即寫了報告給主席、中央,請求調離我在軍隊中的一切職務及與軍事有關的職務,如國防工業辦公室主任、人民防空委員會主任、國防委員會副主席等。

  中央很快就批准了。並將批准及我的報告轉發全國軍隊團以上、地方縣委、縣公安局長以上。並將電報抄給了我。

  因我不在軍隊工作了,軍委辦公廳來人撤了電話機。我還要秘書將我的槍、獵槍和秘書們的槍都交上去。彭真同志專門打了一個電話給秘書,說獵槍可以保留一支給孩子們玩。我說,不要留,全部交。我曾經要求出去理個發,組織上交代說,不要去以免碰上熟人。以後,我除了到三〇一醫院拔了一顆牙,什麼地方我都沒有去。

  回北京後我住在新六所。孩子們卻回來了。可他(她)們還什麼都不知道,仍如往常。

  看到這一群孩子,尤其是三個小的。想到自己的錯誤會連累他們,真是萬分痛恨自己,恨不得立刻將自己徹底毀滅掉!

  ……

  有一天,快吃完中午飯時,羅瑞卿對孩子們說:「將來我退休了,帶上你們都回四川老家去。四川可是個好地方呐。」孩子們聽了,都快樂地笑起來。

  羅瑞卿臉上也浮起淡淡的微笑。這種心情,來自整日的反思中增加了的說清是非的信心,他在給周恩來、鄧小平並轉報毛澤東和中央常委的申訴信中寫到:

  你們第一次向我宣佈的主席、中央對我的看法的第一個五條以及你們第二次歸納群眾意見對我批評的第二個五條(關係、作風、工作、政治、組織),我完全擁護並深為感動。

  我的錯誤,責任完全由我擔負,主席、常委、中央沒有任何責任。我一定忠誠老實地對我的錯誤事實、性質、根源向黨作徹底地、毫無保留地交代。一個人如果還要革命,還要跟党、跟毛主席革命到底,犯了錯誤,除了認識、檢討和堅決改正而外,還有什麼別的辦法?

  還有另外三條(伸手、反對突出政治、封鎖反對林副主席)或者四條(加挑拔)我確實沒有。我有錯誤不承認、是沒有黨性,我沒有的錯誤亂承認,也是沒有黨性。我不能反對有同志對我懷疑甚至很多同志懷疑,但是沒有的事我不能承認,請求中央嚴格審查。如果證明確有其事,那算我對黨隱瞞,應該算是錯上加錯,或者罪上加罪。

  關於伸手。就我所知道的,這次揭發的是兩件材料。一件是我向林副主席說老病的要讓賢。我說過沒有?如說過,是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指什麼說的,我完全記不得了。

  不過,可以保證,我決沒有暗示,要林副主席讓賢之意。我沒有這樣壞、這樣狂妄、這樣愚蠢呀!一件是說劉亞樓說了四條,這個我完全不知道,是這次事情後才聽說。

  ……

  而此時的林彪夫婦在做什麼呢?

  他們搜羅「材料」,製造假證的步伐一點也沒有停止,而且加快了,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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