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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但自1954年中印協定簽訂後,印度方面認為中國開放了阿裡,一時朝聖的香客大增,由原來的幾百人陡然增至幾千人,1957、1958年甚至達到萬人以上,這些人與原來朝聖的不同,要求住驛站,要求提供食物、燃料,要求代步的運輸工具,而這些在當時西藏阿裡是不可能滿足的。於是這些「香客」向其政府提出與中國政府交涉。那幾年,從1957——1962年我們每到朝聖季節就為這些「香客」的交涉所困擾。但是在這些大量湧人的香客中,除了上述真正的信徒外,夾有不少的好奇旅遊者,甚至有印省邦的高級官員,還有不少商人借朝聖為名無代價要求我們提供運輸的牛羊(在阿裡,羊也是牛一樣的運輸工具)。還有一些探險者、記者、高貴的夫人等。我們在阿裡的外事分處只有七、八個人。他們會同一部分解放軍同志,每年為照應這班「香客」付出不少的努力與辛苦。

  1962年印度封鎖西藏後,我們仍允許朝聖的來阿裡,真正的信徒仍然是有來的。

  §畸形繁榮的亞東市場

  根據1904年中英關於藏印商務條約的規定,在春丕穀亞東設立商埠,作為英、印人在藏的貿易市場。英國人來春丕穀實地考察後,不是在亞東而是在下司馬,離亞東約五裡多的地方定為商埠所在地,因為下司馬靠山有一塊平地可作為修建英印政府派來商務代表的官邸。那時英國人想利用亞東作為侵入西藏甚至中國西南腹地的據點。但是實際情況與其意圖相反,首先藏民拒絕通商,那時西藏主要還是同內地青海、雲南、四川通商。英國人一再要求印茶輸人西藏,受到中國政府反對,同時西藏人習慣飲用內地磚茶,印茶無人購買。英國人沒有達到原來的目的。不但沒有英商而且連印度商人也沒有在此開設商店居住下來。

  只有幾戶尼泊爾商人在下司馬設店,作為他們運貨到拉薩的轉運站。辛亥革命後,英國人慫恿十三世達賴與內地決裂,唆使十三世達賴親英。由亞東到錫金崗拖要翻越乃堆拉,英國人將此路開通並設有電話、驛站,於是這條路成了西藏通往印度並且是向外交往的唯一出路。西藏的噶廈、貴族、寺廟販賣羊毛出口,運人他們使用的日用品和洋貨,就是經過這條通道。但是從亞東這個商埠來說,仍然只有幾家商店和作為運輸工具的騾幫住地。

  和平解放西藏後,解放軍及中央工作人員近萬人進入西藏,中央規定進藏人員不食西藏,西藏司曹魯康娃也不許藏民出賣食物,要把解放軍餓跑,加之內地交通不便,我國外交部與印度交涉,運十幾萬斤大米至印度加爾各答轉到錫金崗拖,再由進藏中央人員派人駐崗拖將這批糧食雇傭騾幫運回西藏。每個騾子只馱120斤,十幾萬斤大米就需要很多騾子馱運。除了糧食外,其他日用品、布匹等也隨之運來西藏。這樣,西藏商人,主要是尼泊爾商人就增加了。當時在亞東沒有設立海關、出入口貨物不徵稅,進出人員也不檢查,亞東成了一個自由港。於是大量的英、印商品湧人,不只日用品,還有許多奢侈品,高級手錶、照相機、各種首飾、呢絨、高級香煙、糖果、酒類等等。甚至把汽車、摩托車等也設法運進來。這些貨物不但在西藏銷售,而且還走私去青海、甘肅、四川、雲南等地。

  亞東市場尼泊爾商店自然增多,印度商店也開了二十多家,有的還是印度的大商家的分支店。運輸工具仍然是騾子和馬,它們轉運在崗拖與亞東之間。過去這條路每年平均只有四萬餘馱。我們到西藏後就大大繁忙起來,據銀行統計,我在藏商業部門從1951年到1956年公路修通為上,用外匯向印度購進物資為7.4萬馱,年平均為1.2萬馱。此外,尼泊爾、印度、藏族商人大做其走私生意,他們運來的貨物就無法統計了。那時不只在亞東,就連拉薩八角街也開設了不少商店,外國貨充斥著整個市場。除了印、尼商人外,西藏的貴族和寺廟也大做生意,有名的如邦達昌、三多昌、察珠昌、察絨、功德林、堪廳(班禪下屬)、久畢沖康、白帽子、甲窮沖康、木的沖康等十餘家,他們不只壟斷西藏羊毛、犛牛尾等貨物,也做其他日用品及貴重商品。

  當時中央政府在太昭以西使用袁大頭銀元,並用外匯支持銀行,所以袁大頭銀元佔據市場。外匯價每個銀元值印度3個盧比,以此比價與印度貿易。據估計光亞東一個口岸,從1952年到1958年上半年,印度貨進口值二億銀元。印度將這些銀元以白銀出口賺了大筆外匯。

  1956年後,川藏、青藏公路修通,西藏地方與內地交通方便,中央進藏人員與解放軍日用生活品基本可以自給。我們也開始對亞東市場管理,設立海關、成立工商管理局、稅務所和檢查站,對市場治安秩序也初步進行整頓。這就引起了印度商人的不滿。1958年尼赫魯去不丹經過亞東,在亞東住了一天並去市場上巡視,沿街印、尼商人對他夾道歡迎,恭敬備至,同時提出種種要求,不僅反對中國開始對市場的管理,而且要擴大自由貿易範圍,要求江孜、日喀則和拉薩也要和亞東自由港一樣。可見印度商業資本家要在經濟上控制西藏的野心。

  1962年中印邊界衝突後,雖然我國政府仍表示繼續兩國貿易,但印度封鎖了西藏,包括亞東,禁止與西藏地方來往。這樣,亞東就冷落下來,印度商人都走了,騾幫也少了,甚至絕跡,曇花一現的亞東繁榮就此結束了。

  8.西藏的外僑:卡紮兒與卡基

  尼泊爾人來藏後多半娶藏族婦女為妻,所生子女,藏語叫卡紮兒,即混血兒意思。按照西藏地方習俗,這種混血兒應屬￿藏籍為藏民。但尼泊爾與西藏地方關係特殊,自清咸豐以來又有個尼藏條約,尼在藏享有種種特權,於是尼方與西藏地方政府約定,這些卡紮兒男的屬尼籍,女的屬藏籍,這個習慣已幾十年了。但是屬尼籍的卡紮兒不能回尼泊爾,因為一是這些尼商的在尼泊爾都有家室、妻子,再就是卡紮兒回尼後享受不了任何待遇,並且被歧視。

  噶廈對尼泊爾人從來不進行登記或管理,究竟西藏有多少尼泊爾人和卡紮兒,除尼代表處外噶廈是不知道的。但是卡紮兒與尼泊爾人一樣享有治外法權,他們犯了罪是由尼泊爾駐各地代表管理,噶廈及各宗管不了,所以他們卻敢於做一些非法的事。他們遍佈西藏各地,大量收集西藏特產如麝香、蟲草、各種野獸皮毛以及西藏文物等珍貴東西,私自運出。同時,他們經常出沒於羌塘草原、荒蕪之地,對於西藏各地情況甚為瞭解,是外人收集情況的來源,也是謠言的傳播者。西藏地方一有風吹草動,他們是積極活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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