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陳香梅自傳 | 上頁 下頁
五六


  前幾年,我向美亞協會發表演說時指出,中國人已對替人洗衣服和做蛋皮春捲等事感到厭倦,日本人也不願再多替人整理花園,我們必須走出這個小圈子,為爭取社會平等、機會平等奮鬥。就為了這,我被某些人稱為急進派,並有人對我說:「你太激烈了」,而且指出,「你錯了,因為中國人畢竟還是有他們的機會。」我的回答是:「我們不是尋找機會的中國人,我們是華裔美人,應該享有和其他美國人同樣的機會。」

  過去20多年中,我一直在發表這類的言論,某些人說我過於好辯,但對有些問題,我不是好辯,而是挺身而出,打抱不平。即使在今天,我們也看得出來,有些問題正在此間逐漸形成。舉個例子來說,美國政府為了越戰失敗,不得不收容一些難民,可是這許多越南難民,因為離鄉背井來到異邦,當然他們沒有歸屬感,這種情形尤以在種族成見過深的小地方最為明顯,這些越南人,他們必須做許多方面的適應,他們需要教育和時間去適應新的環境。反過來說,大多數中國人在美國已有長遠的歷史,除了開洗衣店,和賣雜碎之外,他們該有同工同酬的機會。我在全美各地以此為題,發表演說,我說:「讓我們給受過教育的中國人一個平等的機會,因為當他們的下一代長大成人,這些年輕人可不會像我們這樣逆來順受,若仍受歧視,他們將會成為問題人物。」

  但是,某些少數民族在這方面已有長足的進展,如西班牙人,波多黎哥人,尤其是黑人,中國人就沒有這樣幸運。在一些聯邦政府的條規裡,中國人甚至不曾被列為少數民族。在美國200周年時,我建議修改小學一二年級的教科書,因為其中給人的印象是,東方人來到美國,只是幹些挖礦和修築鐵路的工作,然後就抽大煙。當然所謂美國西部的開發,中國人的功勞實在不小,多少中國勞工死于礦中和鐵軌之下。我提議政府提供一些基金會的經費,糾正一些教科書上的錯誤觀念,使美國人對東方人有比較正確的印象。但是我的提議沒有得到多數支持,沒有政治實力,一切都談不上。十幾年前在國會中,沒有一位華裔參議員或眾議員,鄭友良議員那時已退休,日本人至少還有井上、松永、早川,他們雖然不是中國人,但至張。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感到西方船堅炮利,積極整建海軍,本世紀初國力已強,也覬覦中國的領土。在這種情形下,中國一方面要和軍閥作戰,另方面又得對抗「洋鬼子」,他們固然羡慕外人為洋房汽車和一切現代化裝備,同時卻對外人在中國土地上享有的種種特權,懷有無比痛恨。中國人的心情是多麼的矛盾。

  1931年,日人侵略東三省,當時父母帶著姐姐和我逃離北平的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

  我們這一代,有太多沉痛的回憶。

  戰後,外子和我重遊最大的一座防空洞,桂林的七星崖。

  從洞的這端走到另一端,約需45分鐘,可以想見其大。日人入城之後,將兩個洞口封閉,灌入煙霧,將近1萬人因此喪命,我們看見有人從防空洞裡將屍體拖出來。戰爭固然可怕,但是人類的殘酷更加可怕。猶太人被迫害,有電影,有小說,有電視未為他們作證,可憐的中國人,他們所受的災難千萬倍於猶大人,可是有誰來代他們控訴!

  【《一千個春天》】

  我於1979年出版了《住事知多少》,十多年來已由《中國時報》印行了22版。1963年英文版的《一千個春天》在美國出版後,成為紐約暢銷書,後來有多種中譯本,還有韓文和日文譯本,台視在四五年前還把故事編為連續劇。80年代我用英文寫《陳香梅的教育》(Education of Anna),由紐約時報出版公司出版,並由美國華府的《華府晚報》連載。1983年中國時報出版公司出版了我的近作《陳香梅的散文與詩》。中國大陸的出版社出版了我的中篇小說集,又重印了我的長篇小說《謎》。

  六七年來,國事家事,無一是處,每有開卷問蒼天之感,該寫的不能寫、該說的不能說,能寫能說的又不盡如人意,硯墨未濃,書不成章,每每擲筆。

  近讀《曾文正公家書》,這位清朝重臣做人處事正直嚴肅,從他致諸弟的家書及家訓日記中有很多值得學習的精神。他說做人不可有驕氣,也不可有暮氣;又說文章學問之事以日知為要,而文章之助力是以多讀書、多積理,才能達到敬和的境界。無驕、無暮、有和、有敬,這是今日文人比較忽略之處。

  記得秋瑾烈士曾有一首遺詩:

  絕城從罕計惘然,
  東南幽恨滿詞簽;
  一簫一劍平生志,
  負盡狂名十五年!

  如今亂世已無秋瑾,但是我們在關心世局之余,安能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期待。

  現在再談談我寫《一千個春天》時的情懷。

  外子去世後的第二年我開始寫《一千個春天》這本書,原著是在美國用英文寫的。1962年秋天在紐約出版,這本書是我為紀念外子而寫的。當時只是把自己心中的感念記之于文而已。書出之後,竟然成為暢銷書(1962年《紐約時報》書評中的十大暢銷書之一),這在我自己固然沒有料到,就連我的出版商也沒敢奢望,因為我曾遭一家大出版商退稿,他認為這種純情的作品在美國沒有市場,不過他介紹我給一家中級出版公司。那家的主編,看了原稿後馬上打電話給我,那時我正在東南亞,他半夜裡打長途電話把我找到了。我記得他的長途越洋電話半夜裡吵醒了我,他好緊張地說:「你的稿子我一夜讀完,好極了,好極了。我要出這本書,現在特別打電話和你商量版權,你讓我為你出版……」他一口氣說了許多話,使我連答話的餘地都沒有。等他說完了後,我說:「你再說一遍你的名字好嗎?」我真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他說:「我叫艾諾遜,紐約出版公司。你的書稿現在我這兒,我看完了,希望替你出版,你怎麼說?」

  我想人家倒好熱心,反正我也不懂這一行,就讓他去做吧。於是我說:「好吧。你是否可以和我的律師談淡,他在華盛頓。」

  艾諾遜說:「沒問題,沒問題,那你是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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