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陳香梅自傳 | 上頁 下頁 |
三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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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華府風雲】 十二月的冬夜, 說聲再會, 剩下了的 是窗外的風聲,雨聲, 微溫的爐火,和著 寂寞的燈光, 一個人影。 ——《爐火》 【定居華盛頓】 少年不識愁滋味, 愛上層樓,愛上層樓, 為賦新詞強說愁; 而今識盡愁滋味, 欲說還休,欲說還休, 卻道天涼好個秋! 詞人辛棄疾這首詞我最欣賞,少年時代的愁滋味的確是無病呻吟,雖然我在15歲時就喪母,其後又在香港身受日本侵略軍佔領的橫行霸道,接著是到大後方卻做流亡學生,直到1945年大戰結束,中國抗戰勝利。這期間我和姐妹們都是飽經戰亂,不過年少無知,對於一切感受都無深刻印象,因為無論生活如何艱苦,希望都寄託在明天。 陳納德將軍在1958年7月27日去世後,我的確嘗盡了人生的苦果,一個年輕的中國女人到美國,一個最現實,最缺乏人情味的國家去打天下,而且是到華盛頓去,單槍匹馬地面對未來不可預卜的命運。現在回想起來,我真不知道,我是哪兒的勇氣! 或許,因為我太年輕了,也太天真了,因此根本就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向華盛頓進軍。 從肯尼迪總統到約翰遜總統、尼克松總統、福特總統,至卡特總統,每位總統都有一份有職無薪工作派給我,這是一份榮譽,同時30年來我一直是美國共和黨內的主任委員,也是財務委員會的執行委員之一,並任共和黨少數民族委員會主席。這不是我的榮譽,是中國人在美國的榮譽。現在且先追述初到華府時的種種。 陳納德將軍死後,我年紀輕輕的就變成一個獨身的女人,置身于一個陌生的城市——華盛頓。30歲守寡是太年輕了,更何況是隻身在異國。記得二次大戰在中國做流亡學生的時候,任何失落都讓人覺得難以忍受,因為,周遭沒有一處你可以稱之為家的地方,沒有任何力量支撐著你,在這種情形下,新到一地,更覺得它陌生,充滿敵意。 丈夫去世之後,我才知道自己是多麼懷念他,需要他。愛情臨到你身上時,你從來不會覺得它十全十美,因為人的希求總是永無滿足,在愛情方面而言,那是「春在怕愁多,春去憐歡少」。等有朝一日愛情突然離你遠去時,任何事、任何人也改變不了它的時候,回憶會使失去的愛情變得分外的美好,伴隨你直到永遠。在戀愛中的人們要問的問題實在太多了,對彼此的要求也太過分了,及至他們終於得到問題的答案,那似是而非的神秘色彩已變作陰暗,愛情也隨之消失了。存在於我們之間的是一段未完成的愛意,如詩如畫,才開始,就中斷了,那些瞭解並能體會愛的痛苦與歡樂,以及男女間微妙關係的人,會珍惜那些美好的時刻,曾經愛而又被愛過的人,今生今世當無遺憾。 我初次到美國是在40年代,那時我和陳納德將軍新婚未久,我在東西兩個世界中都覺得很安全,因為美國是我丈夫的祖國,而他是我寄託終生的伴侶。現在他走了,情形迥然不同,留下我和兩個稚女,我必須先作一些重大決定:未來的日子,我該如何打發?我們要定居在哪裡?我應該找什麼樣的工作?這些都是待解答的問題。 首先,居處就不容易決定,我的父親和繼母住在舊金山,妹妹、妹夫定居德克薩斯州,妹妹從事科學工作,妹夫服務于當地銀行界,另一妹妹和妹夫也在加州。我該住在父母附近,還是靠近妹妹、妹夫?最後,我選擇了華盛頓,主要是因為一些牽扯到陳納德將軍遺囑認證及產業等法律問題,需要我就近處理,由於陳納德將軍在華盛頓有一處辦公室,故決定就在該地以便處理遺囑之各項事務,反正我們在美國也沒有正式地址或寓所,陳納德將軍一生大部分時間都在海外,除此以外,我們的律師顧問全都在華盛頓,於是我聽從了友人的建議,就在華府定居下來。 我們的財務狀況並不良好,陳納德將軍去世之前,因為從大陸退到臺灣,又因與大陸因民航機事件在香港訴訟兩年,公司經濟情況困難萬端,不得不把當年他一手創辦的民用航空公司出售給美國中央情報局。這件事後來才慢慢傳出來,至於我本人,壓根兒就不知情。我想是因為先夫歲數比我大得多,他要保護我,不讓我接觸一些人生的殘酷現實。當他去世後,中央情報局急於請我離開民航公司,雖然我的丈夫是它的創辦人,看著它成長。我想繼續盡力和臺灣人共同發展公司業務,然而新的老闆促我離開臺灣,他們說陳納德的親蔣色彩太濃厚。現在想來,這是因為我年紀輕,又是女人,他們才敢欺負我。如果當時我不是30而是40歲,有更豐富的人生經驗,我很可能提起訴訟,但是我什麼也沒做,因為我不懂。我深受傷害,既然他們不留人,我為什麼還要留下,自討沒趣?這是我來到美國打天下的另一原因。 聽來也許是一件不可置信之事,我居然不知道公司已經賣給了美國中央情報局,我在公共關係部門工作,陳納德將軍說過:「你學航空這行,該從下層做起。」他不曾給我一個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職位,他不是那種人。我有一間自己的辦公室,但是許多最高階層的決定,我一點不知道,回想起來,我想陳納德將軍是為了不讓我操心,才把許多事情瞞住我。後來,甚至在越戰期間,還有人問我:「你難道不知道你先生的航空公司被迫賣與中央情報局?」我的確不知道。 多奇怪的一個機構?先是想盡辦法要我離開,不到一個月時間,又把我的辦公桌搬到另一間辦公室,要我和另一人共用。公司裡的臺灣職員見此情形,都氣憤非常,但他們的職位不夠高,無法挺身而出,為我仗義執言。我知道他們的驚訝一定不下於我,居然有人會如此對待公司創辦人的遺孀。 那時我對國際間的權力爭端一無所知,接著我收到律師的一份通知,要我到華盛頓去幾天,處理與陳納德將軍產業有關的問題,在這時候,我決定我必須到美國去。當然,除此以外,陳納德將軍和前妻育有子女8人,其中最小的和我同年,也是要考慮的因素。我就是抱著準備面臨這一切問題的決心,到了華盛頓。陳納德將軍的產業並不大,加以被分割成這許多份,所剩也就無幾了。我和他的前妻始終未曾晤面,倒是他的8個子女後來我漸漸熟了,我們現在仍然偶爾見見面。 我之選擇在華盛頓定居,倒非一定出於個人的喜好,而是因實際上的需要,因為陳納德將軍的遺囑得在華盛頓聽候查驗,我必須留下來處理他的產業,當時看起來那也許算不上什麼,不過它卻讓我有一段緩衝的時間,給自己找份工作,找個棲身之地,再給兩個小女兒選所學校,讓她們上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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