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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


  §六、在康奈爾教物理

  我在康奈爾,一共住過三次:第一次從1910到1915年作學生;第二次作物理教師;以後在1969年作客座講師,主講兩種以上課業混合問題(interdisci-plinary topics)。在第二次停留期間,不論在工作上及和朋友交往上,我都覺得生活饒有平和及興趣。1919年6月,我離開柏克萊到綺色佳之後不久,便安頓在布來恩道(Bryant Ave)三一八號一家舒適的寄宿舍,比我作學生時候住的林登道一二七號更近於校園。我來得早,得以參加6月20日康奈爾五十周年校慶。在龐大武庫館(Armory)內有幾千賓客用餐,在席上,不可能聽到人們演說,那時的音響設備不似以後那樣有效,集會不得不移到貝萊堂(Bailey Hall)舉行。慶祝活動還包括在方院(quadrangle)西邊康奈爾(Ezra Cornell)銅像的揭幕。

  1919年10月2日,我第一次上堂講課,講的是電磁現象,未帶草稿。不久,不帶草稿講課便成了我的一種習慣,然而我承認帶草稿我可以講得更好一點。我還教大二學生物理十四號試驗和高深的物理廿五號試驗。我和同僚葛蘭載(Guy E.Grantham)一同試驗無線電話,我們使用幾百碼電線,以便能從洛克菲勒館三樓和二樓通話。重要的當然是其中的原理,要是你能從一層樓通話到另一層樓,你同樣可以從一洲通話到另一洲。雖然我通常對於我的職責小心謹慎,可是我心不在焉的習性——我在大二時候因此得了「教授」的綽號——仍然使我受了愚弄。

  有一天,我於十一點鐘走出物理大樓,一些我的學生正在走進,他們問我:「趙博士,你不來上課嗎?」我說:「當然要來上課!」我去到體育館作了一小時的運動,回到物理大樓準備上我以為十二點鐘課時,課室空無一人!然而我確實聲明在絕大多數的時候,我是守時的。有一次,約會我的女友周淑安遊覽紐約市後,我趕乘夜車適時到達綺色佳,在洛克菲勒館上早晨八點鐘的課。時至今日,人們仍可在物理大樓走廊上看到所有以前教師的名單。

  為了我自己的興趣,我旁聽了畢德威(Charles C.Bidwell)、莫道克(Carleton C.Murdock)、崔沃、歐文思(F.W.Owens)和墨瑞特等教授的課,甚至安琴(O.D.von Engeln)教授的地質學課程,我也去聽。歐文思教授的住址,我記得很清楚,是在西布恩巷(Westbourne Lane),而我寫信給他總寫「好沃恩巷」(Bestworn Lane)。這次我集中心力教物理,和以前集中於任何課程相比,並未好多少;我看的書籍有《亨利·亞當斯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維爾斯(H.G.Wells)著的《時間機器》(The Time Machine)及《世界戰爭》(War of the Worlds);皮爾遜(Pearson)著的《科學綱要》(The Grammar of Science);巴斯德(Pasteur)著的《生命》(Life);基愛倫(Ellen Key)著的《愛情與結婚》(Love and Marriage);黎果克(Stephen Leacock)著的《學問失誤》(Literary Lapses);侯京著的《人類經驗中上帝之意義》(The Meaning of God in Human Experience);艾密斯(Ames)著的《新正統派》(The New Orthodoxy);艾登內(Adeney)著的《聖經批判》(Bible Criticism)以及卡波特(Cabot)著的《人以何維生〉(What Men Live By)。

  對於弗洛伊德所著《雋智與不自覺》(Freud's Wit and the Unconscious)我有這樣的記述:「弗洛伊德瞭解雋智,可是他自己卻粗俗而不雋智。」對於康德所著《純粹理性之批判》(Kant's Critique of Pure Reason)我說:這是「一冊重要書籍,但像韋星格(Vaihinger)那樣有才具的人花費大半生光陰,撰寫一冊接一冊的專書研究它,我覺得是浪費時間。」所有這些書籍當然是教學及研究物理必要閱讀書籍之外閱覽的;我最不喜歡的一本物理書是鮑恩亭(Poynting)與湯普遜(Thompson)合著的,我不記得是《熱學》還是《機械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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