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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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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眼花開了,謝了,連果子也給人摘光了。我的身體依舊是從前那樣。在這中間我緩幌地,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地寫著,我終於完成了我的小說,寫到雄和志成的處刑,寫到繼先和炳的奇異的死。我仿佛像一個官長在調動軍隊,把這些朋友都差到永恆裡去。寫完這小說我忍不住伏在案上傷心地哭起來,如今我是一個隔岸觀火的旁觀者了。 像一個產婦把孩子生出來,我把我的血寄託在這小說裡面。雖然我已經是一個垂死的人,但我的孩子會活下去的。我把他遺留給惠,讓她去好好地培養這孩子罷。 我的身體是否還能夠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龍眼花再開放時,我還能夠看見惠,那麼我一定要離開這寂寞的租借地。我還記得惠常常唱的那一句話:「我知道我活著的時間不會多了,我就應該活它一個痛快。」 一九三三年除夕于九龍 這文章所寫的事實全是虛構。只有關於方的一段有點根據。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實的事情我已經在前面敘說過了。惠和慧是一個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個朋友,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總之這文章的寫成與發表,雖有一種煙幕彈的功用,然而橫貫那全文的情調卻極似我寫作《電》時的心情。所以它依舊是一篇真摯的作品。從它讀者也可以看出我當時的苦痛的心情來。 《電》固然是《愛情的三部曲》的最後一部,她不僅是《雨》的續篇,它還是《雷》的續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夠發生關係。《雨》和《雷》的背景是兩個地方,《雨》裡面所描寫的是S.地的事情,《雪》的故事卻是在F.地發生的。兩篇小說的時代差不多,《雨》的結束時間應該比《雷》稍微遲一點。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時候,德已經在E.地被槍殺了。 《電》和《雷》一樣也是在F.地發生的事情,不過時間比《雷》遲了兩年半以上。在時間上《電》和《雨》相距至多也不過兩年半的光景。在《電》的開始賢對李佩珠說:「你到這裡來也不過兩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亞丹兩人到E.地去時,李佩珠對他們說過,希望他們能夠在那裡給她找到一個位置。也許他們到了F.地後不久就把她請了去,這是很可能的。這樣算起來,從《雨》到《電》中間就要不了兩年半的時間。 但在這兩年半中間,我們可以看見李佩珠大大地改變了,吳仁民大大地改變了,高志元也有些改變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亞丹沒有大的改變,慧和兩年半以前的她比起來也沒有什麼差異,但是敏卻完全成了另外一個人,影也有了大的進步。 這可祝福的兩年半的時間。正如仁民所說「現在的社會是一個洪爐」呵。 關於《電》我似乎有許多話想說,但在這裡卻又不便把它們全說出來。這本書是我的全部作品裡面我自己最喜歡的一本,在《愛情的三部曲》裡面,我也最愛它。但不幸現在展現在讀者眼前的《電》已經帶了遍體的鱗傷,而不是它的本來面目了。並且印刷上的錯誤也常常是大得叫人吃驚。譬如二三三頁第八行和第九行的中間,就脫落了一個萬不可缺的分章的「十」字。因為這本來是兩章,不應該合在一起的。 《電》不能說是以愛情做主題的,它不是一本愛情小說;它不能說是以革命做主題的,它也不是一本革命小說。同時它又不是一本革命與戀愛的公式小說。它既不寫戀愛妨害革命,她不寫戀愛幫助革命。它只描寫一群青年的性格,活動與死亡。這一群青年有良心,有熱情,想做出一點有利於大家的事情,為了這他們就犧牲了他們的個人的一切。他們也許幼稚,也許會常常犯錯誤,他們的努力也許不會有一點效果。然而他們的犧牲精神,他們的英雄氣概,他們的潔白的心卻使得每個有良心的人都流下感激的眼淚來。我稱我的小說做《電》。我寫這本《電》時,我的確看見黑漆的天空中有許多股電光在閃耀。 關於《電》裡面的人物我不想多說話。這部小說和我的別的作品不同,這裡面的人物差不多全是主人公,都占著同樣重要的地位,而且大部分的人物,都並不是實生活裡面的某人某人的寫照,我常常把幾個朋友拼合在一起造成了《電》裡面的一個人物。慧是這樣造成的,敏也是這樣造成的。 影和碧,克和陳清,明和賢,還有德華,都是這樣地造成功的。但我們似乎也不能夠因此就完全否認了他們的真實性。 李佩珠這個近乎健全的性格須得在結尾的一章裡面才能夠把她的全部長處完全地顯露出來,然而結尾的一章一時卻沒有機會動筆了。這個妃格念爾型的女性,完全是我創造出來的。我寫她時,我並沒有一個模特兒。但是我所讀過的各國女革命家的傳記卻給了我極大的幫助。 吳仁民做了李佩珠的愛人,這個人似乎一生就離不掉女人。在《霧》裡面他有過瑤珠,在《雨》裡面他有過玉雯和智君;現在他又有了佩珠。但他已經不是從前的吳仁民了。這就是說他不再是我的那個朋友的寫照,他自己已經構成了一個獨立的人格,獲得了他的獨立的存在,而成為一個新人了。 高志元也許可以說是不曾改變,他不過顯露了他的另一面,但是他的健康的恢復會使人不大認識他了。 我說過我是拿了那個瘦長的年青朋友做模特兒寫了方亞丹的。方亞丹和德不同,方亞丹不像一個正在爆發的火山。雖然慧說他粗暴,其實他不能算是一個粗暴的人,那朋友還比他粗暴得多。那朋友對女人的態度是充滿著矛盾的。我知道他的內心激鬥得很厲害。他在理智上憎恨女人,感情上卻喜歡女人。所以有人在背後批評他:口裡罵女人,心裡愛女人。 他不僅這樣,他和別人爭辯不勝的時候就常常拉我去做他的擋箭牌。同樣他的對手也拉了我去對付他。所以有時候會有人從遠的地方寫信來徵求我對於戀愛的意見。有一個朋友因為被那年輕朋友罵得沒辦法了,曾經寫過一封長信來報告他的戀愛的經過,要我來下一個判斷。因了那年輕朋友的行動,在外面就起了一個傳說:我和他同一個廣東朋友,就是在濟南輪船的甲板上談了一夜的我們三個人,組織了一個反對戀愛的三人團。我第一次聽見這傳說還是從他自己的嘴裡聽來的。那時他告訴我,他已經在秘密地講戀愛了。所以最近還有人問我:「三人團裡面已經有兩人破了戒約,你現在怎樣?」我只是笑笑罷了,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三人團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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