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巴金自傳 | 上頁 下頁
四一


  我只去過一封短信。以後我們就沒有再通過信息了。

  我知道他還活著,但我卻不知道他現在活得怎樣。

  有一些人疑心張小川是我的另一個好友。那也是一個被我敬愛過的友人,我曾經與他合譯過一部大書,他在我的過去生涯中曾有過大的影響。但是他從法國回來以後的行為漸漸地使我感到了失望,直到後來我就忍不住當面責駡他了,以後我還在《旅途隨筆》裡罵過他,因為有一次他從河南帶了他自己教畢業的一班學生,來江浙一帶參觀,到了蘇州那些學生卻拿了教育廳和縣裡的津貼購買大批的香粉,預備回去打扮他們的妻子。不過《旅途隨筆》印成單行本時,這一段卻被我刪去了。那是前年的事。

  後來在去年正月他到北平來,我也在那裡。我們常常會見,談了不少的話。有一天我在一本他的新出版的著作的裡封面上寫了下面的兩行字:從××處拿來,因這書我和××又恢復了巴黎時代的友情。  慧

  一九三四年二月在北平

  我寫一個「慧」字,因為那時候我剛剛給自己起了「王文慧」的筆名,開始在寫《羅伯斯比爾的秘密》了。我還和這友人同到過政治學會圖書館裡去翻閱過關於法國大革命的書籍。

  但我在一九三二年寫《雨》的時候,對他的行為的確很不滿意。聽說一個粗暴的年青朋友甚至想找個機會打他一頓。

  那個年青朋友就是被人誤認作《雷》的主人公的人。他口裡常常嚷著要打人,我卻沒有看見他動過一次手。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從來就沒有過打人的機會。

  我寫張小川時,的確打算順便責駡那個友人,但我憎恨的只是他的行為,並不是他本人。所以結果這張小川就成了一部分知識分子的寫照,而不單是我的那個友人了。張小川這類的人我不知道遇見過多少,只可惜在《雨》裡面我寫得太簡略。

  張小川的好友李劍虹很像《白鳥之歌》裡面的那個前輩友人,但我希望他不是。我寫《雨》在我寫《白鳥之歌》以前。那時候這位友人剛從歐洲回來,我對他抱著大的希望。但我已經在擔心愛情會毀壞他的一切了。

  鄭玉雯和熊智君是三個小資產階級的女性以外的兩種典型,這兩個女人都是有過的,但可惜我表現得不很真實,因為我根本不認識她們,而且我是根據了一部分的事實而為她們虛構了兩個結局;也許破壞我的描寫的真實性的就是這兩個結局。所以我不妨說這兩個女人是完全從想像中生出來的。

  否則一些讀者想到那個拋棄女學生生活,跑進工廠去做女工,把自己貢獻給一個理想,而終於走到一個官僚的懷裡去的女郎,不知道會起何等的痛惜的感覺。

  在《雨》裡面周如水投黃浦江自殺了。單是一本《霧》已經使那個被單戀苦惱著的朋友「落到冰窖裡面去了」。為什麼我現在還要來加上一個這樣的結局?是不是一定要把他推下那黑暗的深淵裡去?不。事實上我的本意恰和這相反,我想用這個來把《霧》給那個朋友留下的不快的感覺去掉。其實他早已忘掉了那回事情,而且已經和一個女人同居了。我要用《雨》來證明周如水並不是他,所以《雨》裡面的周如水的事情全是虛構出來的;不過像周如水那樣的性格要是繼續發展下去,得著那樣的結局,也是很可能的事。我親手殺死了周如水,並沒有一點留戀。然而他死了以後我卻又禁不住傷心起來,我痛惜我從此失掉了一個好心的朋友了。

  《雨》出版過後不到一年我寫了短篇小說《雷》。這是我從廣東回來寄寓在北平一個新結婚的朋友家裡的幾天中間匆忙地寫成的。這小說似乎結束得太快,有許多地方都被省略掉了,後來才在《電》裡面補寫了出來。這樣一來我就無意地在《愛情的三部曲》裡面加進了一個小小的插曲。這應該放在《霧》和《雨》的中間。

  我在《旅途隨筆》的第一篇《海上》的開端曾寫過這樣的話:是五月的天氣,一個晴明的早晨我離開了上海。那只和山東省城同名的船載著我緩緩地駛出了黃浦江,向著南方流去。時候是六點鐘光景。

  我是在前一晚上船的,有一個朋友同路。我們搭的是統艙,在船尾艙面上安放了帆布床。那晚上落過大雨,把我們的床鋪都打濕了。有幾個朋友來船上送別,其中有一個就留在船上和我們整整談了一個夜晚,一直到天明開船時,他才跨著巨步上了岸,把他的頎長的身軀消失在碼頭上擁擠的人群裡去了。這朋友是可愛的,他平日被我們稱為粗暴的人,我們都知道他是憎厭女性的,但他那晚上卻帶了顫動的聲音向我們吐露了他的心底的秘密——他的戀愛的悲劇。去年裡先後有兩個女性追逐過他,她們願意毫無代價地把她們的愛情給他,卻被他殘酷地拒絕了。他這樣做,他自己也很感到痛苦,可是他並沒有一點悔恨,因為他已經把自己奉獻給一個理想,他不能夠再有一點個人的感情了。

  這朋友的敘述引起了我的讚美。自然在我的朋友中間像這樣棄絕愛情的並不只他一個,但是也有不少的人毫不顧惜地讓女人毀滅了他們自己,等到後來嘗慣了生活的苦味,說出抱怨愛情的話語時,已經是太遲了。我對他說,我要寫一本中篇小說,題名叫《雪》,朋友只是微微一笑,他的笑是有些苦澀的。

  在同書的《朋友》一篇裡還有關於這個朋友的話:世間有不少的人為了家庭就棄絕朋友,至少也會在家庭和朋友中間劃了一個明顯的界限,把家庭看得比朋友重過許多倍。這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我曾親眼看見過一些人結婚以後就離開了朋友,離開了事業,結果使得一個粗暴的年青朋友竟然發生了一個十分奇怪的思想,說要殺掉一個友人的妻子以儆戒其餘的女人。當他對我們發表這樣的主張時,大家都取笑他。但是後來我知道了一件事實:這朋友因為這個緣故便逃避了兩個女性的追逐。

  因為這兩段話我的小說《雷》就被人認作這個朋友的寫照了。這是一個誤會。

  《旅途隨筆》的前一部分是在廣州機器工會的宿舍和中山大學的生物研究室裡面寫成的,那時候我白天到中山大學生物研究室去看蛙的生長或者跟著一個朋友研究羅廣庭博士的「生物自然發生的發明」,晚上一個人走回河南到機器工會去睡覺。

  我幾次想提筆寫那計劃中的中篇小說《雷》,倘使我寫的話,《雷》的主人公就會真是那個頎長的朋友了。但是那時我卻寫了替達爾文學說辯護的文章和羅廣庭博士開玩笑,那筆鋒也點到了《東方雜誌》的編者的身上,所以我這文章便以「文筆太銳,致譏刺似不免稍甚,恐易引起誤會」的理由被《東方雜誌》拒絕登載了,而後來它在《中學生》月刊發表時又被《東方雜誌》的編者托人去關說把那「文筆太銳」的處所刪去了一兩個,以後便沒有引起誤會。不過我的文章受淩遲之刑,以這為第一次。

  後來我在北平寫了《雷》,那時我的心情已有些改變,所以寫出來的並不是中篇小說,而且也不是拿那頎長的朋友做模特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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