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巴金自傳 | 上頁 下頁
三三


  果然在我決定匆匆收場,已經寫到瑞玨死亡的時候,報館送來了信函,埋怨我把小說寫得太長,說是超過了原先講定的字數。信裡不曾說明要「腰斬」我的作品,但是用意十分明顯。我並不在乎他們肯不肯把我的小說刊載完畢,當初也並不曾規定作品應當在若干字以內結束。不過我覺得既然編者換了人,我同報館爭吵下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我就送去一封回信,說明我的小說已經結束,手邊還有幾萬字的原稿,現在送給他們看看,不發表它們,我也不反對。不過為了讓《時報》的讀者讀完我的小說,我仍希望報館繼續刊登餘稿。

  我聲明不取稿酬。我這個建議促使報館改變了「腰斬」的做法,《激流》刊載完畢,我總算沒有辜負讀者。少拿一筆稿費對我有什麼損害呢?

  《激流》就這樣地在《時報》上結束了。但是我只寫了一年裡面的事情。而我在《總序》裡卻說過:「我所要展開給讀者看的乃是過去十多年生活的一幅圖畫。」時間差了那麼多。

  並且我還有許多話要說,有好些故事要講,我還可以把小說續寫下去。我便寫一篇後記,說已經發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另外還有第二部《群》,寫社會,寫主人公覺慧到上海以後的活動。我準備接下去就寫《群》,可是一直拖到一九三五年八、九月我才開始寫了三四張稿紙,但以後又讓什麼事情打岔,沒有能往下寫。第二年靳以到上海創辦《文季月刊》,我為這個刊物寫了連載小說《春》,一九三九—四 〇年我又在上海寫了《春》的續篇《秋》。我為什麼要寫《春》和《秋》以及寫成它們的經過,我在《談自己的創作》裡講得很清楚,用不著在這裡重複說明了。這以後《家》、《春》、《秋》就被稱為《激流三部曲》。至於《群》,在新中國成立後,我還幾次填表報告自己的創作計劃,要寫《群三部曲》。但是一則過不了知識分子的改造關,二則應付不了一個接一個的各式各樣的任務,三則不能不膽戰心驚地參加沒完沒了的運動,我哪裡有較多的時間從事寫作。到了所謂文化大革命期間,我倒真正慶倖自己不曾寫成這部作品,否則張(春橋)姚(文元)的爪牙不會輕易地放過我。

  我在三十年代就常說我不是藝術家,最近又幾次聲明自己不是文學家。有人懷疑我「假意地謙虛」。我卻始終認為我在講真話。《激流》在《時報》上刊出的第一天,報紙上刊登大字標題稱我為「新文壇鉅子」,這明明是吹牛。我當時只出版了兩本中篇小說,發表過十幾個短篇。文學是什麼,我也講不出來,究竟有沒有進入文壇,自己也說不清楚,哪裡來的「鉅子」?我一方面有反感,另一方面又感到慚愧,雖說是吹牛,他們卻也是替我吹牛埃而且我寫《激流總序》和第一章的時候,我就只有那麼一點點墨水。在成都十幾年,在上海和南京幾年,在法國不到兩年,從來沒有人教過我文學技巧。我也不曾學過現代語法。但是我認真地生活了這許多年。我忍受,我掙扎,我反抗,我想改變生活,改變命運,我想幫助別人,我在生活中傾注了自己的全部感情,我積累了那麼多的愛憎。我答應報館的約稿要求,也只是為了改變命運,幫助別人,為了挽救大哥,實踐我的諾言。我只有一個主題,沒有計劃,也沒有故事情節,但是送出第一批稿時我很有勇氣,也充滿信心。我知道通過那些人物,我在生活,我在戰鬥。戰鬥的對象就是高老太爺和他所代表的制度,以及那些憑藉這個制度作惡的人,對他們我太熟悉了,我的仇恨太深了。我一定要把我的思想感情寫進去,把我自己寫進去。

  不是寫我已經做過的事,是寫我可能做的事;不是替自己吹噓,是描寫一個幼稚而大膽或者有點狂妄的青年的形象。挖得更深一些,我在自己身上也發現我大哥的毛病,我寫覺新不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撻我自己。我熟悉我反映的那種生活,也熟悉我描寫的那些人。正因為像覺新那樣的人太多了,高老太爺才能夠橫行無阻。我除了寫高老太爺和覺慧外,還應當在覺新身上花費更多的筆墨。

  倘使語文老師、大學教授或者文學評論家知道我怎樣寫《激流》,他們一定會認為在「胡說」,因為說實話,我每隔幾天奮筆寫作的時候,我只知道我過去寫了多少、寫了些什麼,卻沒有打算以後要寫些什麼。腦子裡只有成堆的生活積累和感情積累。人們說什麼現實主義,什麼浪漫主義,我一點也想不到,我想到的只是按時交稿。我拿起筆從來不苦思冥想,我照例寫得快,說我「粗製濫造」也可以,反正有作品在。我的創作方法只有一樣:讓人物自己生活,作者也通過人物生活。有時,我想到了寫一件事,但是寫到那裡,人物不同意,「他」或者「她」做了另外的事情。我的多數作品都是這樣寫出來的。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也不想控制它們。我以本來面目同讀者見面,絕不化妝。我是在向讀者交心,我並不想進入文壇。

  我在前面說過,我剛寫完第六章,就接到成都老家發來的電報,通知我大哥自殺。第六章的小標題是《做大哥的人》。這不是巧合,我寫的正是大哥的事情,並且差不多全是真事。我當時懷著二十幾年的愛和恨向舊社會提出控訴,我指出:這裡是血,那裡是屍首,這裡是屠刀。寫作的時候,我覺得有不少的冤魂在我的筆下哭訴、哀號。我感到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我說我要替一代人伸冤。我要使大哥那樣的人看見自己已經走到深淵的邊緣,身上的瘡開始潰爛;萬不想大哥連小說一個字也沒有能讀到。讀完電報我懷疑是在做夢,我又像發癡一樣過了一兩個鐘頭。我不想吃晚飯,也不想講話。我一個人到四川路,在行人很多、燈火輝煌的人行道上走來走去。住在閘北的三年中間,我吃過晚飯經常穿過橫浜橋去北四川路散步。在中篇小說《新生》裡我就描述過在這條所謂「秘密之街」上的見聞。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